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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害怕不能分享
2013/10/29 21:09:43瀏覽795|回應3|推薦12

本週一終於確定獲得嘉義市警局路口監視器車牌辨識系統的標案,好高興!也鬆了一大口氣,不會讓我的合作廠商賠錢了!因為我們(電腦商與本校)是簽約了,我的錢是一定拿得到的,但是如果他拿不到標案當然就血本無歸,變成純粹支助我的「學術」研究,國科會就應該給他頒獎了!因為國科會的性質多半就是這樣,拿錢給教授們隨便玩玩,有沒有實用價值是不管的!能寫論文就算過關。

其實,這段時間我也斷斷續續的協助另一個廠商開發另一狀況的車牌辨識系統,就是用PDA替停在路邊的車牌照相然後辨識車牌。首先是一位軟體工程師經過網路傳聞找到了「聽說」很會辨識車牌的我!他在一家主要賣硬體的公司幫忙處理一些軟體問題,但是自主地想開發這個系統,希望先自行寫出可用的程式後再向公司要錢製作實體販售。

第一時間我大概被他的迷湯灌暈了,很大方地立即將之前實驗用的原始程式碼完全送給他,他也很快改寫成PDA版,真的可以開始進行一些辨識,因為是近距離拍照,解析度比路口監視器好多了,辨識不算困難。但是接著他卡在無法處理斜角拍攝的車牌,偏偏路邊停車時多半只能斜拍。於是又回來求助,我花了一天時間就寫好了大致上是PhotoShop軟體內自由變形的程式,讓他的車牌都能轉正。但是一段時間後他還是很不好意思地再度回來求助,因為字模比對還是有些竅門他抓不到,把他難倒了!

這次我倒是有一點點的不安了!因為蠻詭異的,我一直有提到希望可以簽個產學合作或顧問合約,錢多少不重要,好歹要給我一些業績,把這些實質合作搬上檯面吧?雖然他一直很客氣,中秋節還送禮盒給我,但正式簽約的動作卻一直沒有實現!這回我有點義正詞嚴的說了他一頓,我都一路幫忙幫到程式替他寫,原始碼也全部給他,整個系統的技術核心都快完成了,還沒簽任何契約。如果東西做好了,我拿不到錢就算了!他和他的公司翻臉不認人說東西是他們開發的,還弄個專利,我反而不能再自由使用「自己」開發的技術,那多冤枉啊?

當然他非常焦急誠懇的寫信加上電話一再解釋,他的公司之前沒看到具體成果不願貿然出資,所以動作慢了一點,但是已經與公司高層充分溝通,他們也看到了一些成果,應該下周就會有經理級的人來拜訪我云云。我其實也不是斤斤計較的人,程式如果可以幫別人賺到錢,我都很高興的!但是博士班期間論文被抄襲的痛還記憶猶新,明明是我發現台灣北部處於地殼張裂狀態,一個好重要的地質學新發現!結果現在檯面上此學說的專利權是屬於抄襲我論文的台大某教授,還好我不混地質圈了,不然可還有得氣了!

總之,我向他強調,真的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我一向樂於分享,我可以免費研究,免費送程式給需要的人,他賺錢我沒錢都不是大問題。但是我害怕的是辛苦研究的成果日後自己反而沒有權利與人分享!那就太過分了。我也算是有點心機吧?我刻意地將這些「討論」過程用Email往返寫得很清楚,所以即使沒正式簽約,合作的事實對方也無法否認的!各位網友也在此幫忙做個人證吧!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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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ccsonar&aid=9245121

 回應文章

Celine_公私兩忙暫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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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3 07:31

Hey, you’re right – sounded like this person is “using” you – that company should have paid for your labor no matter the finalized program works perfectly or not.   氣

 

Sorry for saying this – some professors are quite naive and thus easy to be taken advantage of, since they live in their ivory tower. I believe you’re not one of them!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13-11-03 08:01 回覆:

我確實本質上是那種傾向天真「樂於被騙」寧願相信世界美好的那種教授,只是見過世面,也吃過幾次商人甚至其他學者的虧,我並不笨!很多怪怪的現象想忽略都不容易,昨天他收到我的最後通牒,請他除非帶著合約或總經理來找我,否則不必再與我談任何技術開發的事。

我提醒他,他不是一般學生或研究生,我們談的也不是習題或論文,而是可以拿去賺錢的產品生意!是學生的話我是老師甚麼都談,是談生意就請用談生意的方式進行。他急得立即打電話寫Email再度焦急解釋,但因為他還是不肯鬆口談到重點,也就是正式的合作約定承諾!所以我的立場不變。

我認為正常腦筋的廠商都看得出來那個產品的關鍵技術已經解決,沒理由不簽約投資的。甚至酸他說:如果你的老闆還不肯投資那就找別家吧!隨便找都有的,如果不是顧及你的顏面,我和合作中的另一廠商可以立即開工研發那種產品,一個月就會有成果。現在是我掌握所有的技術核心,不是你!為何我必須無償的繼續配合你的開發呢?我希望他只是腦袋不清楚而已!不然心機就太深太不善良了!


53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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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00:22

老師的胸襟自是不在話下

在我的觀念裡.欺負好人.是很令人生氣的.


53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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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21:57

我可以做證.閱讀過妳的文章都會有時間記錄.沒問題的!

雖然很願意分享.但是對方誠意不足.還是提防點.以免日後受氣.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13-10-31 07:39 回覆:

我認為相信與不相信對我來說重要的是過程,不是結果。如果我的日常生活中多半是在相信周遭人的狀態,我就比較幸福;相對的,天天杯弓蛇影防賊防駭比較不幸福。即使最終被抄襲,我失去的只是一些名與利,有或沒有那些東西,日子還是照過,只是車子大不大,或房子漂亮不漂亮的差異而已。

事實上,被抄襲的成果還是會「間接」造福人類的!好的東西別人拿去了,一定會用來爭取他的名利,人們還是會用到、看到、享受到那些成果,所以損失其實不算大。這些年我有些研究成果沒有售出,也沒人偷走,只是因為我名氣不夠響亮,商人不相信我的東西好,不肯買或不願推;也有廠商銷售能力有問題,東西給了他們卻賣不出去!因為都是資訊類的產品,很快就過時了,那種損失其實更令我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