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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1 16:44:54瀏覽5321|回應7|推薦80 | |
慈濟和東吳是兩個極端 不久前一位慈濟大學的教授告訴我:「慈濟不允許教授對外發表政治性的言論」,我很好奇大學怎會有這樣的限制?這樣的限制怎能執行?慈濟怎不顧教授言論自由的「人權」?想想每逢大選,候選人莫不爭相拜會證嚴上人,但是慈濟上下不曾表示任何意見,難得維持著中立的色彩。東吳大學就是另一個極端,多位教授熱中校外「政務」! 回想2008年,東吳大學前校長劉兆玄主持最後一次校務會議,人事單位曾研擬限制「名嘴教授上電視節目一個月不超過四次」,惟校務會議未予通過。 東吳為何會有這樣的動議?自從媒體政論節目名嘴化後,東吳有好幾位教授或主持帶狀節目、或成為節目的固定班底,每天都出現在電視螢幕上,很遺憾不是以教授的學術專業為社會解惑,而是色彩鮮明,拉幫結派地為特定政黨代言,甚或成為幫閒打手。在撕裂後的社會裡,看見這些名嘴發言,雖然名牌上沒有註明「東吳」二字,但是這些家傳戶曉的名嘴,又有誰不知道是東吳的教授,他們愈「精彩」的發言,愈會得罪另外一半的人口,東吳募款就會減半!我當時也沒有支持這樣的動議,不是認為動議沒有道理,而以東吳的情況,這樣的規範不可能執行,不可能會達到預期的目的,同時劉校長行將出任行政院院長,這勢必會成為名嘴打擊的議題!果不其然,政治系徐永明教授當時向媒體表示:「這種監控如果是動員行政人員及學校機器進行,那問題更大,這也不是個人的權益受損而已,教師人權等於受到嚴重侵害」。他也要求「行政人員對此道歉並辭職,甚至不排除提告」。徐教授輾轉從中正大學到中研院,事件前一年才轉進東吳擔任專職助理教授,其他資深名嘴都還沒有發話呢!可知這樣的動議「不合時宜」。 教授當名嘴 我認為這樣的動議不無道理是:(1)作為專任教師當然不得在外兼職,兼職以四小時為限,而且必要時需報准,這是大學裡通常的規範,(2)最重要的是教授職責的自我認知。對教授的規範,有些規定有明文,可能列於聘書的聘約裡,更多屬於無明文的倫理自我要求。這樣的動議說不出口的是:名嘴們特定色彩立場的發言「傷害」到東吳的校譽,影響募款,不過這樣的說法很難證實,因為發言同時吸引了另外一半國民的支持,故只好以「技術性」的「兼職時間」規範之。不過,這樣的「規範」只適用部分「願意被規範」的教授,對於不願意被規範的「名嘴教授」是不適用的,這種情況如果打行政官司,輸的一定是校方,常聽說的解釋是:晚間是教授自我的時間,擔任主持或來賓並無「聘書」,不算「兼職」。常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大學教授如果只追求法律的下限,就是只追求「最低的道德標準」,這樣的大學教授在法律上將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東吳不像慈濟大學,富有宗教色彩,還有「上人」身教指導,也不像一些家族、財團大學,凡是聽命於創辦人或大老闆,東吳校內雖然有教堂,但仍屬於傳統士人辦學的大學,相信教授會盡教職的「本心」,除了授課鐘點等普遍性要求外,東吳很少明文要求教授遵守甚麼規範,自然形成勤於教學的校園氛圍。不過時代在變,潮流在變,對學術倫理各教授有著不同的自我解讀,特別那些「勇於參與國家政事」的「名嘴教授」自有「不一樣的學術倫理」認知,法院難判是非。 專任教授的職責 我所認知專任教授的職責,就應該是全心、全意、全時投入到教學、研究和輔導等任務上,有需要時以學術專業服務社會人群,而不是服務特定的政黨,也非謀個人的政治或經濟利益。大學法第一條:「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就算「名嘴」行當自認為屬於「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那也該有先有後,「研究學術,培育人才」呢?這些名嘴教授們,包括出任政職離開東吳的教授們,都有很好的學經歷,可惜把許多精力放在校外的「政務」上,在「研究學術,培育人才」的成就呢?只能說遺憾吧! 政治的選擇當然屬於教授的個人自由,問題是領了全時的薪水,卻把時間和精力分注在校外的特定政治事務或自謀其他經濟收益上,對得起「全時full time」教授的職責?怎麼對得起大學門牆外許多流浪博士? 東吳或其他大學需要甚麼樣的「教授」呢?「名嘴教授」使得學校常上媒體,達到有缺陷的宣傳效果?還是把精力放在「研究學術,培育人才」上?慈濟大學當然選擇後者?東吳呢? 東吳該以教授當立委為榮? (1)2008年東吳曾經有動議要限制「名嘴教授」的兼職,要教授好好專任!(2)但是本年初東吳有好幾位教授選上立委,媒體廣泛宣傳為「東吳幫立委」,和「台大幫立委」齊名。如果是東吳校友擔任立委或其他要職,當然值得慶賀,如果是東吳專任的教授呢?價值是否等同,這幾位教授之所以能選上立委,就是經年累月地參與校外的「政務」,出任政黨要職,或者長年當媒體名嘴累積知名度,我不認為對東吳「專任教授」正職是好事!不過學校跟著媒體的腳步,在學校的電視牆上廣為宣傳這種「東吳的成就」!(3)不久前,東吳人事單位為了促進教師學術研究,特別草擬了鉅細靡遺教授的教學、研究、輔導、服務評鑑細則,以KPI量化的方式試圖要教授遵守許多細節,不論這些細節對於學術研究的增進有沒有助益。前後兩項要教授注意加強專職任務,第二項卻去榮耀不專心教授的成就! 結語 東吳縱然處理不了無法專心於教學與研究的教授,也不必鼓吹以他們為榮吧!要不然怎麼對得起全校數百位全力付出的專任教授,對學生而言又是怎樣扭曲的師表樣板,就算需要「業師」,實務界多的是,也無須要專任教授先「自我犧牲」。前述學校的三項舉措,顯示對於教授職務價值的前後矛盾,這是東吳大學獨有的矛盾?在現今世俗的名利考量、盲目的辦學KPI指導下,也可能是很多大學的共同矛盾! 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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