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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6 13:42:00瀏覽137|回應0|推薦2 | |
原始發表日2006/9/12
中國政府以解決台灣農產品零關稅措施相關的原產地認證、檢驗檢疫和直接運輸等問題,邀請台灣有關農漁業民間行業組織和「主管部門委託的民間機構」至北京進行協商,但因為陸委會和海基會向中國政府要求參與協商被拒,連帶使相關民間團體無一應邀到北京,「協商」無疾而終。此事再度證明我國政府官員不需畏懼與中國政府協商,因為以談判起家的中國共產黨政權雖然向來擅於在談判桌上巧取政治利益,不過遇到我國政府要正式上桌與其談判,中國政府就不得不露出其「葉公好龍」的馬腳了!此次協商破局,也算中國對台官員著著實實地甩了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一耳光,「平等協商」又成了一句空話!
兩岸不能平等協商的障礙在於中國政府的政治立場。由於中國僵硬的要求兩岸官方正式對話的前提是台灣政府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而這是包括國親在內的台灣所有政黨都無法接受的,更不可能得到美國和日本政府的支持。因此除非中國政府務實地接受,兩岸官方談判必須在各自均不否認對方立場的「平等」原則下才有政治上的可能性,否則空言再多的「善意」與「希望」都無法有實質的進展。也就是說台灣政府可以「尊重地認知」到中國政府不能放棄對台灣主權的「主張」,但中國政府也必須同樣「尊重地認知」到台灣政府不同意自己是「中國一個地方政府」的主張。在各自聲明彼此的「認知」與「主張」,兩岸才能在存在「政治爭議」的前提下,為兩岸人民的實質利益進行一些兩岸政府該做的工作。這也是兩岸政府對各自治下的「人民」所應盡的義務。
在目前實存的兩岸關係中,聯合國組織體系中的WTO其實正好提供了這麼一個符合上述條件的兩岸互動架構。事實上在2001年兩岸同時各別成為WTO的會員時,國際上充滿了一種樂觀的氣氛:認為兩岸從此可以在WTO的架構下,迴避擱置政治爭議,以經貿關係建構和平的兩岸關係。可惜至今由於中國政府始終不願面對台灣並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的事實,也不願意面對擁有獨立國際外交關係的台灣有權「主張」自己不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因而始終迴避在不損及中國政府政治立場下與台灣官方在WTO的架構下「平等協商」。
「大事小以仁,小事大以智。」中國政府堅持「民間協商」解決兩岸經貿問題既然走不通,就應正視毛巾案提供了兩岸政府「平等協商」的契機。台灣政府如果自己「作掉」毛巾就口救濟案附帶的「兩岸政府平等協商」的機會之窗,是不智;中國政府如果悍拒此一展現大國自信風範的良機,是不仁。兩岸政府孰不仁,孰不智,立見分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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