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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8 11:13:18瀏覽308|回應2|推薦1 | |
台灣漁民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發生遭遇菲國公務船劫掠並非首次,從長遠計,如何迫使菲律賓政府以適當方式和台灣政府簽訂漁權協定才是正辦. 此番我國洪家漁民遭受非菲律賓公務船蓄意槍擊致死一案,令人難過的的不僅是討海人在缺乏有力的政府護衛下之無奈;後續外交交涉之荒腔走板,恐怕才是舉國悲憤所在! 由於總統國安顧問之失能已達匪夷所思之地步,為今之 計只有全民挺身擔負本為總統國家安全顧問之職責,不得以而以公開方式取代原本應密呈總統裁奪之對策. 以下為第一號人民國家安全顧問建議,敬呈我們的國家主主權持有者--全體國民. 我國刻以資本前進東南亞作為紓解國內資本積累過剩之國策,與東南亞國家之間之外交應該以遠交近攻為張本.菲律賓作為投資標的國家尚非有利,其國內政情與經濟發展情形亦非經濟上投資之首選. 此番菲國海防公務船違反國際法與菲國國內法對我漁船惡意槍擊,事後歉意不足,本應施以強烈外交抗議.然由於我國政府首腦幕僚失策,踉蹌出招,盡失先機,陷我於無招可出只能認非國羞辱之境地. 為今之計應當另闢戰場,外交上我國當與菲律賓以禮往來不進不退,以維國體.經濟上之則應以[實質報復]而非[制裁]為之,實乃我與菲國乃同為主權國家,[制裁]一語有超國家組織或帝國之意涵,不宜再用! [實質報復]則以外交上菲國不再受辱為上,因為即使菲國有錯在先,我國外交部先恭後踞令其誤會我國使詭計羞辱其總統特使,菲國不在外交上與我國開戰也難! 因此,我建議總統或應召集全國勞資代表舉行磋商,以目前在國就業之8萬菲國勞工為質,迫使菲國政府正視議題,也使菲國政府有理由道歉,避免因我國首腦幕僚之失能而造成兩國的外交危機! 具體作法是經我全國勞資代表磋商會議後,公告將以非常之手段由全國工商界共赴國難,每日資遣500名菲國勞工回國(以8萬菲國勞工計算足足有160天,可以不斷升高菲國政府的壓力),並由政府勞政機關專案引進與菲國勞工同諳英語之他國勞工,工商界因此之損失由政府以專案貨特別之預算補之.若菲國政府有適當且令全民接受之道歉與補償,工商界則無條件接受原資遣菲國勞工復職之請求.若因此有實質之損失,亦由政府預算補償之. 以上是否有當,請全體國家主權持有人公鑑.
附註:對全民公開,但若總統府引用上述作法,請支付版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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