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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15:27:58瀏覽4919|回應0|推薦9 | |
難以抉擇的親情 《姊姊的守護者》讀後 書 名:姊姊的守護者 My Sister’s Keeper 作 者:茱迪‧皮考特 Jodi Picoult 譯 者:林淑娟 出 版 者: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她的姊姊是急性前骨髓性白血病(APL)的患者,這是難以治療的致命疾病,為了挽救姊姊的生命,她的父母利用現代生殖科技,訂製了1個基因可以完美配對的女嬰,她一出生,她的臍帶血馬上移植給姊姊,在她5歲時,抽取她的淋巴細胞給姊姊,而且連抽3次,過幾年又抽取骨髓去移植,當姊姊受到感染時,又必須捐出有粒細胞,後來姊姊又發病了,這次必須捐周邊血液幹細胞,她出生來到世間是要來拯救姊姊,「他們很少真的注意到我,除非他們需要我的血或我身體的其他東西,要不是因為凱特生病,我根本不會存在。」。 這次媽媽要她捐1個腎給姊姊,因為姊姊洗腎幾年後呈現末期腎衰竭現象,亟需換腎救命,但是姊姊患有白血病,不適合接受他人之捐贈,只有她的腎臟最理想了,「沒完沒了」,「今天他們要我的腎臟,明天還要別的,老是要了還再要更多別的東西」,於是她帶一堆零錢和銅板美金136元87分來找律師坎貝爾,「我要控告我父母,我要控告他們奪走我的身體使用權」。雖然坎貝爾是個很現實的律師,他卻肯義務接下這個案子,因為他認為這個案子,女孩穩贏不輸,他會因這個案子大大增加知名度,提升他的形象。 媽媽也有理由,因為她是未成年人,媽媽認為有權利掌控她的身體,而且是要救另1個女兒的性命,凱特不換腎會死亡,她是未成年人,不能做出合理的抉擇。這真是性命交關、左右為難的決定! 她叫安娜,13歲,「臉上有一股頑強不妥協,像隻小牛的神情」,媽媽以前是律師,這10幾年來是個筋疲力竭的家庭主婦,陪著女兒凱特進出醫院無數次,家中還有個長子傑西,他的基因不能與妹妹凱特配對,這個怪胎躲在車庫的閣樓中抽菸喝酒磕藥,還喜歡到處玩火偷東西飆車,成為麻煩製造者的原因很明顯─缺少家人的關愛。不幸,家中的爸爸就是消防隊隊長,最近為一連串的火災疲於奔命,他還不知道縱火狂是自己的兒子傑西,他日夜輪班之餘,回家又要隨時應付凱特的突發狀況。不過他也是個溫柔體貼的好爸爸,安娜提起本件訴訟後,強勢的媽媽在法官的警告之下,仍然有意無意地設法要用親情影響安娜,於是律師坎貝爾具狀要求媽媽離開住家,為了避免衝突惡化,爸爸就帶安娜到消防隊宿舍去住,給安娜一個無壓力的空間。 訴訟程序開始後,法官指派1位訴訟監護人,類似台灣家事事件的社工人員,及民事訴訟法的特別代理人,她是安娜訴訟期間之監護人,並要向法庭提出調查報告。沒想到這位監護人茱莉亞與律師坎貝爾在高中時代曾經相戀,不過分手後15年來都未再見面,經過承辦這個案件,兩人當然又重燃舊情。律師坎貝爾精明老練,也許是要消減工作壓力,一向油嘴滑舌玩世不恭,裝成天塌下來也不在乎的樣子,他身邊隨時帶1條狗,取名字叫「法官」,每次到公共場所,寵物被禁止入內時,坎貝爾就說牠是看護狗,可是坎貝爾不是瞎子,狗狗也不像導盲犬,每當有人質問,坎貝爾都有不同的回答(他隨時有備用答案): 「我是康復中的酒鬼,狗會阻止我喝啤酒」, 「我得了SARS,牠會計算我傳染給多少人」, 「我近視,牠會幫我看路標」,這次到醫院更扯了: 「我有心律不整的毛病,而牠有心肺復甦術的執照」,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坎貝爾有時會突然中斷手邊的事情、或停止談話,然後消失無蹤,一直到結尾,才知道這隻名為法官的狗果然是隻優秀盡責的看護犬。於是讀者又要從頭至尾,一一搜尋本書之中坎貝爾突然中斷的情節,這是1本有趣的書。本書也拍成電影,已上映兩年多,最近在電視頻道上也可以看到。 全書由星期ㄧ安娜找律師寫起,星期二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給爸媽,媽媽大發雷霆,星期三家事法庭進行準備程序,程序十分緊湊,加上媽媽擔心凱特健康狀況惡化,急著要進行捐贈移植手術,要求法庭加快審理速度,使本書節奏相當緊湊,除了敘述家中成員面對訴訟程序的反應,也用媽媽的口氣敘述凱特發病及治療的艱辛路程,書中對白血病的敘述、各種器官移植捐贈的過程,幾乎巨細靡遺,而且非常正確。 爸爸從事消防隊的工作,對火災的常識、救災驚險歷程,更有驚心動魄的描述。當然心細如髮又經驗豐富的消防隊長,要找出縱火狂並不困難,他分析幾次縱火的手法,答案自然指向那個行為叛逆又瘋狂的兒子─傑西!爸爸也是業餘的天文愛好者,半夜值班時觀星是他的嗜好,書中的天文知識、流星雨的描述,可見作者確實下了很多工夫,以增加本書的不同風貌。 當然本書的重點在訴訟程序,下星期一就要開庭辯論,因此在星期三準備程序之後的4天之中,媽媽老是找機會誘使安娜撤銷訴訟,律師坎貝爾則極力阻擋,爸爸成為夾心餅乾,不過還是很體諒安娜,而訴訟監護人茱莉亞,則是冷眼旁觀這個家庭每一個成員,面對訴訟的反應,雖然還要面對15年前棄她而去,令她傷透心的坎貝爾律師,她仍冷靜地執行職務,逐一訪談家庭每一個成員,細心地維護安娜應有的權利。 終於結束了紛擾的一個星期,下星期一開庭辯論,家事法庭的訴訟程序較不拘形式,當事人的發言較為自由,沒有陪審團,由法官獨任審判,證據的認定較不嚴格,以減少每個參與者的痛苦,不過也有精采的交互詰問,因為是家庭成員間的訴訟,不可避免的,原告、被告都要坐上證人席作證,接受對造的詰問,這是本書最精采的地方。 星期二、星期三繼續問證人,一個小案子,也要問血液腫瘤專科醫師、小兒精神醫師。法官最後還到醫院,親自訊問凱特,其實凱特早已不想再苟延殘喘下去,她根本不想做腎臟移植,甚至要求安娜殺死她,這句話是由安娜作證時說出來,整個法庭的人為之色變,律師坎貝爾也當場昏倒在地─原來這就是他隨身帶看護犬的原因,也是15年前不告而別棄茱莉亞而去的原因。 星期四是兩造律師精采的結辯,然後馬上當庭宣判,可想而知,在重視人權及人身自由的美國,安娜一定是勝訴,因為「你不能沒取得別人的同意就拿走她的東西」,即使是要拯救另一個同胞手足的生命也是一樣,法官說出感性的宣判,媽媽也深有同感地諒解安娜。 不過,命運之神的列車似乎沒有上軌道,本書的結尾令人目瞪口呆,我們只有感嘆命運的無常。發生什麼事?戲劇性的悲劇結尾,請看本書。 其實本書的情節是無解的課題,正如茱莉亞所說:媽媽只想挽救另一個得到絕症的孩子,終究患病的孩子也有求生的權利,尤其安娜的年紀還小,不論是拒絕或同意移植腎臟給姊姊,她都沒有正確判斷的能力,大家都不能做公正的決定,安娜不能、爸媽也不能,最後只好讓法官做最後決定,……不對!命運之神最後做了他的決定!命運之神的宣判沒有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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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