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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10:01:24瀏覽2044|回應0|推薦16 | |
圖片來源:電子媒體網頁
法務部曾勇夫部長遭特偵組指控涉嫌關說,曾勇夫不僅全盤否認,並反指特偵組羅織入罪、陷害自家人,雙方立場鮮明、針鋒相對。但新聞媒體卻出現曾勇夫「不恥特偵組」的標題,著實讓人感到納悶──怎麼標題和當事人的立場完全相左呢? 仔細思索,想必又是記者把「不恥」和「不齒」搞混了吧!
「齒」的本義是牙齒。牙齒一顆顆並排成列,就讓「齒」字引申出「並列」之意。「不齒」就是不和對方同列,也就是不認同對方、拒絕與之為伍的意思,傳達的往往是輕視鄙夷、瞧人不起的態度。 「不恥」意指不認為羞恥、不覺得做某事有失體面。一般使用時必須搭配某一行為,例如「不恥下問」是說向學問、地位不如自己的人請教而不以為恥。如果誤寫成「不齒下問」,意思就完全相反了。 同理,自認遭特偵組陷害的曾勇夫,這時怎麼可能會「不恥特偵組」的作為呢?
中時電子報注明這則報導的來源是中廣,因此筆者再到中廣的網頁查證,原來起先是中廣的記者寫錯,但在一個小時後就訂正別字重發。發現錯誤並能及時改正,是負責任的媒體所當為,應予肯定;當然若能同時撤下舊稿更佳。而中時複製中廣的報導,既未發現人家早已修正別字,又沒有用心檢查內文,這就顯得有些粗枝大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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