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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同,這是原則。外國人不能擔任本國的公職,這是鐵律。
2008/06/05 09:41:50瀏覽2734|回應0|推薦5


大使是特任官,是由總統特別任命的。一個本國的全權授命特任大使,在外國就任行使職權時,代表著的是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現在我國的駐外使節竟會在還就職時,就跑去申請第三國(美國)的永久居留權,誠屬不可思議的事情。

這種怪事,也只有在台灣會發生,而也只有在台灣,這個當事人(外交部長)還能召開記者會侃侃而談,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錯誤。還認為這都是媒體炒作,類比自己等同新聞局長的家庭失和八卦傳聞,自認在大使任內聲請綠卡並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

國家認同,這是原則,外國人不能擔任本國的公職,這是鐵律。若真的是他退休後的規劃,他就該在離開公職時才去聲請,或先辦退休才去接受綠卡,他在仍就任我國駐外大使時聲請美國綠卡,然後在抽中綠卡後,又跑去申請延期領取綠卡的資格兩年,就是不應該。

李慶安也一樣,歹戲拖棚。真相是什麼,其實她自己也很明白,只是她至今仍不敢面對,也不能自圓其說而已。

很多人有綠卡或外國籍,是學生時代,或白色恐怖時代所取得的,但當你回國宣誓就任本國公職前,依法就該宣誓放棄他國之國籍,不然其宣誓就職並不生效力,且有貪污詐取財物的罪嫌,更不要說可能有內亂外患等其他罪嫌了。

還有,以前民進黨從政黨員不願對著國父遺像與國旗宣誓效忠中華民國,早就該認定為程序不合法,不能讓他們任職中華民國的公職,還要追究他們詐欺與貪污的罪嫌。

公務人員就任新職前,就該簽訂切結書,不能有不法所得與他國國籍,並須無條件配合檢調所有調查與查證作為。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需要我們說明嗎?你領的是誰發的薪水,對誰就有忠誠義務。連我們任職私人機關,這種忠誠義務也是要遵守的。

現在是中華民國的人民付你薪水,請你擔任公職。你不對這個國家有認同感,不能對他遵守忠誠義務,你竟還保有他國永久居留權或國籍,說真的,當初你就不該就任公職嘛。

現在你在大使任內,跑去拿綠卡;你在立委任內,還去申請換發美國政府發的護照,你們真的太超過了。你們這些外國人(或準外國人)怎麼可以跑來我們國家宣誓就任公職?況且,你效忠的國家到底是誰?雙重國籍的你們就任我國公職,你不只欺騙我國,你也在欺騙別的國家嘛.你別忘了,你也曾經宣誓要效忠他國政府過的.

現在被當場抓到了,除了引咎辭職外,你還能有啥話說?

真的,"不認家,就別管家。這,就是定律,沒什麼好爭議的。

繼續閱讀:早該定期清查所有公職人員的國籍了 


2008.06.05

綠卡部長
中時小社論

選前,馬總統不斷強調:「我吃台灣米,喝台灣水長大,燒成灰都是台灣人。」

總統掌握兩千三百萬人的身家性命,當然要百分之百的認同這塊土地,否則誰敢把票投給他?總統如此強調,當然也會這樣要求政務官。奇怪的是,歐鴻鍊當駐瓜地馬拉大使時,已辦綠卡,一心想著要去美國當寓公,這種背景怎麼適合當我們的外交部長?

外交部說,歐就任前已放棄綠卡,一切合法。不過,任命政務官可不只是法律問題。而且,何時放棄綠卡也不成問題,何時取得綠卡才是問題。當我國駐瓜大使,卻一心想當美國人,馬總統放心把外交大政託付他嗎?

李慶安有無美國護照風波未平;歐鴻鍊綠卡爭議又起。此時,外傳馬總統正力邀王建煊掌監察院,對我國的「認同危機」恐怕只會雪上加霜。

王建煊號稱「聖人」,德才兼備,當然是監察院長的最佳人選。不過,別忘了,王參加台北縣長落敗後,全心全力在大陸辦慈善事業,這些年來與台灣已有些疏離。而且,王若拋棄大陸的慈善志業,重新投入台灣的政治事業,「聖人」形象就毀了。

「國家認同」一直是台灣的大問題,不過,不管認同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大家都認同這塊土地,兩千三百萬人民還是一家人。不認家,就別管家。這,就是定律,沒什麼好爭議的。


2008-06-09 01:05:06

何不談談現任綠卡總統?

完全贊成您的看法, 尤其是對於國務院可能擱置申請案這部份, 相當符合常情.

不過, 對於我們現任的綠卡總統, 為何不多詳述一下?  難道所有的子彈都打到總統府前為止嗎? 不能允許有綠卡內閣,  卻能接受綠卡總統?  那對這些綠卡官員來說, 又談得上真正的公平正義嗎? 以您的深知灼見, 應該可以告訴我們事實的真相. 


真知灼見實在不敢當,我只是試圖去把事情講清楚點,說明白些而已。

擁有他國綠卡(永久居留權)與擁有他國國籍是兩件事情,本來就不可以等同視之。

國籍問題,沒有疑義,外國人就是不能擔任本國的公職人員。Period.

但以綠卡部份來說,重點是在當事人聲請綠卡的時機,而不是反覆爭論當事人綠卡是否仍舊有效。法律雖無規定,但現職公職人員,尤其是位現職全權授命特任大使,跑去聲請他國的永久居留權,就是一件極度有辱官箴與本國國格的事情。

但是如我已經說過的,臺灣有很多人有綠卡或外國籍,是在學生時代取得的,或因就業需求去申請的,或者是白色恐怖時代時所必須取得的。不管怎樣,那時他們並沒有公職人員的身分,一介平民去取得他國居留權,甚至他國的國籍都是無可厚非,更不能挑惕的事情。這是人民的選擇自由,不該管制。

而且,永久居留權(綠卡)是當事人離開美國或不照其規則使用或續期,就會自動失效的。馬英九講得並沒有錯。

永久居留權(綠卡)是一個身分證明上的許可註記,類似蓋在護照上的簽證(Visa),並不是個權利(Right),更不是國籍證明(或身分證/護照)。美國並沒有身分證,所以一般用社會安全號碼或駕照來代替。

所以,你不會看到美國政府有"自願放棄永久居留權"的相關程序或規定,因為這個永久居留權並不是權利,當事人不能因此主張權益。綠卡就像美國海關核發入境旅客的入境許可一樣,基本上美國政府給你永久居留權是一種恩惠,是單方的行為,只要當事人過期不入境,或沒有達到每年在境內居留日數規定,或者你不照規定使用,他就自動失效(撤銷)了,沒得抗議。

馬英九說他他是在美國求學與就業時取得綠卡的,等他回國就任公職後,就沒有再次使用過綠卡,都是用中華民國的護照加上美國核發的入境簽證出入國境,所以該永久居留權(綠卡)早就過期或因其使用簽證(而非綠卡)入境美國,因此綠卡自動失效,這是符合事實真相的說明。

歸國學人志願回國服務本來就是好事情,他們在回國服公職之前,擁有居留權,甚至他國國籍,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呀,怎麼需要這樣遮遮掩掩的呢?

重點是在這些歸國學人就任公職前,就要放棄他國國籍,或者不再使用綠卡。這些事情本來就可以大方承認,弄得像心中有愧,讓人不免覺得其中有鬼。

歸化後的外國人,照國籍法規定,也要在十年後才能就任公職。原來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也要在就職前就聲請放棄他國國籍,並於就職後一年內取得喪失他國國籍之證明。

現職公職人員去申請他國永久居留權,本來就是件非常有辱官箴與國格的事情。

你當然可以去聲請,但是請你先放棄公職。

結論:

宣誓就職就是莊嚴的公開宣誓,效忠該國政府,為其人民戮力做事。本國的公職人員本來就不能有他國國籍,也不應該在還在職時去取得他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

  • 就任公職前,取得他國永久居留權(綠卡) -> 就職後不再使用(使用本國護照+他國旅行簽證等正常方式出入本國/他國國境),就無問題。
  • 就任公職前,取得他國國籍 -> 必須於就職前聲請放棄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取得喪失他國國籍的証明。
  • 現職公職人員(尤其是大使)跑去申請他國永久居留權(綠卡) -> 不可思議。
  • 現職公職人員(例如立法委員)擁有他國國籍 -> 不可原諒。


2008-06-10 16:10:37 要放棄美國綠卡也一樣沒那麼簡單

借用您之前的標題要放棄美國國籍沒那麼簡單, 同樣的, 要放棄美國綠卡也沒那麼簡單, 因為有許多可救濟的辦法, 更不是綠卡總統的"主觀認定說"與"觀光簽證說"就說了算的.

您說--"馬XX說他他是在美國求學與就業時取得綠卡的", 那您知道他那時候是用什麼身份去唸哈佛的嗎? 他是一九七四年考取「中山獎學金」, 領著黨國的錢, 還大剌剌去申請綠卡, 我想請問這樣算得上忠黨愛國的人嗎? 還有臉寫波士頓通訊罵台獨人士嗎? 到底是誰比較想回台灣啊? 誰比較想逃離台灣啊? 至於他說是為了申請美國獎學金辦綠卡, 那更是鬼扯蛋, 我不知道怎麼這種胡扯騙人的偽君子, 還能繼續矇騙民眾, 除非民眾自己願意被騙.  

"等他回國就任公職後,就沒有再次使用過綠卡,都是用中華民國的護照加上美國核發的入境簽證出入國境,所以該永久居留權(綠卡)早就過期或因其使用簽證(而非綠卡)入境美國,因此綠卡自動失效,這是符合事實真相的說明。"---如果您寫得出要放棄美國國籍沒那麼簡單這樣了解深入的文章, 卻對美國綠卡認為這樣就可以失效, 那要不就是您顧此失彼, 知一不知二, 要不就是您存心護馬, 讓我感到非常失望.

過期並不等於失效, 用觀光簽證也不一定就自動綠卡作廢, 這兩者都不能畫上等號的, 也都有補救的方式, 如果您說"很可能會被作廢", 我贊成, 但是因為如此就"自動作廢", 那馬是無權這麼說的, 因為他並非移民官員, 也非美國法官, 反過來說, 如果馬的說法成立, 那此次綠卡內閣通通不用去填I-407了, 反正這幾年不要赴美就好, 或換成觀光簽證就好, 又幹麻脫褲子放屁呢? 甚至連填I-407, 日後都還可有再申訴或補救的機會, 可見要放棄美國綠卡, 同樣也沒那麼簡單, 更何況馬可是美國公民女兒的爸爸, 女兒目前更是滯美不歸, 馬隨時可以依親名義赴美並主張人道要求回復綠卡資格, 跟王又曾以公民配偶滯美才申請綠卡是可以很類似的.  

我也有綠卡, 我不認為綠卡有原罪, 但是我認為馬最不可原諒之處, 是他從頭到尾在和稀泥, 欺騙大眾, 混淆視聽, 模糊大家對綠卡的認識, 他當初申請綠卡就其心可議, 回國擔任元首翻譯後更未放棄綠卡, 被揭露之後才提出"自動失效說", 這樣的人大家還要相信他, 我又夫復何言? 


2008-06-11 02:08:18
To 要放棄美國綠卡也一樣沒那麼簡單

這件事情國民黨&馬英九一直沒有好好講清楚,當然會一直是個話題.當事人躲躲閃閃,不能一次就說清楚、講明白,就讓人覺得有鬼.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馬英九就派個隨從去拿張I-407表補填一下資料,正式聲明放棄他以前曾經取得過的綠卡,這是個讓人無可挑剔的做法,又是這麼簡單的事,他現在又當選我國總統了,沒有選戰被抹黑的考量,不知道他為什麼還不去做?

另外,因為在美國出生的關係,馬英九的大女兒是美國人,她拿美國護照進出台灣這件事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不過,她的女兒早就成年了,她堅持要選擇當美國人,我們也沒話可說.她這個決定永遠會讓馬英九背負著當美國人的老爸或阿公的原罪.

你說得沒有錯,馬英九的大女兒是美國人,所以假如有那個必要,馬英九是可以循依親的管道進入美國.

但是,馬英九假若哪天真的要落跑到美國,他根本不必這樣麻煩,也不必拿這個綠卡或著啥依親管道的,他只要開口,美國就會讓他入境的.

不但是馬英九,陳水扁,李登輝,大家都一樣,只要他們開口,我跟你保證美國馬上會讓他入境的,立即給予政治庇護的,所以,你多慮了,他真的根本不必搞這依親的把戲,他更不需要綠卡,啥國籍規定的.這些是給我們這些小人物用的,現任/卸任元首哪需要擔心這個.

總之,我的看法是這樣的,以綠卡部份來說,重點是在當事人聲請綠卡的時機,而不是反覆爭論當事人綠卡是否仍舊有效。

我對於雙重國籍與綠卡的所有想法與回應,都完全反映在這個系列的三篇文章裡.

有興趣的網友請自己慢慢看.我不炒冷飯.


聯合報今天這篇社論可以替這個議題做一總結,值得一讀。

綠卡風暴:危機處理,還是被危機處理?

與其說綠卡事件重創了劉內閣,不如說是劉內閣的「危機處理」重傷了自己。

在現今政治氛圍中,綠卡可能形成政治話題,卻未必能演成政治風暴。一、畢竟只是綠卡,而非雙重國籍。二、法律禁止政務官具有雙重國籍,但未禁止擁有綠卡;亦即,擁有綠卡並不違法。三、何況,據稱相關人等的綠卡皆已自然失效或已申請放棄,或正申請放棄(國安會諮詢委員詹滿容)。四、即使擁有雙重國籍,只要依法放棄,仍能任公職;則放棄綠卡者,已是「超標準」。五、經大選期間馬英九的綠卡事件及後續李慶安的雙重國籍事件,馬政府對綠卡的「危機」與「處理」應皆已有累積的因應能力,沒有重蹈覆轍的道理。依據以上理由,這次綠卡「危機」可謂大半是劉內閣自己「處理」出來的!

人事行政局的紀綠顯示,民進黨政府曾有二十一名政務官擁有雙重國籍(不是綠卡),包括外交部長田弘茂、教育部長曾志朗、財政部長何志欽等,均是在就職後始申請放棄;經濟部長宗才怡,則因任期僅一個多月,下任時還來不及放棄;另有台聯僑選立委劉寬平在立委任內全程擁有瑞士國籍,今年二月出任駐瑞士代表始申請放棄,但迄未完成手續。倘若民進黨政府的政務官,縱使有雙重國籍仍可待就職後放棄即可;則如今有何理由對並未違法且綠卡已失效或放棄者如此借題發揮?這場綠卡風暴,主因是緣於民進黨擅長製造「危機」,但劉內閣卻拙於「處理」。

劉揆在組閣時,理當詢明雙重國籍及綠卡事。若未詢明,責任在劉揆;若已詢明,並已知部分閣員有綠卡問題,卻竟似毫無準備,坐視風暴發展至今日地步,則尤其令人不解。劉揆在得知閣員有綠卡問題後,至少可有兩種因應方法。一、不待爆料,事先主動公布,並表示綠卡已經失效或放棄;二、等待被動時機出現時,在第一時間即完整公布已知的調查結果,並表示綠卡皆已失效或放棄。倘能如此,綠卡也許仍不免成為「話題」,但應不至於釀成「危機」或「風暴」。如今,劉內閣卻採「擠牙膏」的做法,遂使形勢愈陷愈深,找不到停損點。最後,甚至說「放棄綠卡是犧牲」、「有綠卡是有國際觀人才」、「不要鎖國」,這就更是投薪救火、火上加油了。

執政不可能沒有「危機」,考驗的是主政者「處理」的能力;危機必生「損害」,則考驗主政者「控制」的能力。馬政府接手的是內憂外患的台灣,自是「危機」四伏;然而,上任二十日竟是風波不斷,幾無寧日,卻是令人始料未及。何況,風暴皆未必是發生在事件主體,卻是在枝節處爆發,甚至只是幾句失言或口誤即引發軒然大波;如油品漲價在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宣布、立法院要不要穿西裝、李炷烽登陸先禁後准,及輕率表示「勘災防洪是行政院職權」等等;而此次綠卡事件,更是應已明知早晚一定會爆發卻仍眼看著鬧到不可收拾。馬政府不能預防「危機」之發生於前,又不能控制「損害」之擴大於後,顯示這個團隊在政治運作能力上必有盲點及死角。

在今日情勢中,主政者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是引領議題;但馬政府上任二十日來,除兩岸題材確有領先,其餘議題則幾乎完全陷於被動及受攻擊的地位。這不能只說反對黨及媒體過於嚴厲,仍須檢討主政者的操作能力有無問題。其實,以台灣高層人才的生態言,政府組閣要不出現雙重國籍或綠卡問題堪謂幾無可能;但民進黨二十一名政務官皆帶著雙重國籍上任,如今卻可將馬政府綠卡罵到狗血淋頭、無以招架,即知國民黨陷此情境,實有其因應無方及自取其咎之處。

馬政府必須及時從亂局中抽身,一方面要處理危機與控制損害;另一方面更要全力創造正面的題材,引領國人的情感及認知;勿待社會負面的評價一旦形成,那就噬臍莫及了。

【2008/06/11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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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2)  
2008/06/09 21:40 【老痞子在UDN】 為了就任公職而放棄他國居留權,這個可以叫做犧牲嗎?
2008/06/07 16:31 【老痞子在UDN】 要放棄美國國籍沒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