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的美國國籍是否已經失效?這不是李慶安說了就算,最後一定要美國政府說話才算數。
國民黨上自吳伯雄下至許多立委說,李慶安告訴他們「已經失效」,所以他們「選擇相信李慶安」;這種說法恐怕社會不能接受。好有一比,陳水扁陷於貪腐風潮時,亦對民進黨人說「沒有貪汙」,當時許多民進黨人也說他們「選擇相信陳水扁」。但是,陳水扁就此過關了嗎?而民進黨更被指為包庇罪犯的共犯結構。
李慶安事件不止是法律事件,已演成政治事件。此一爭議的法律解釋並非掌握在李慶安手中,而是無論如何皆須取得美國官方的答案;相對而言,此一事件的政治責任,亦非李慶安個人承當得了,而是整個國民黨皆須向國人負責。
若欲向美國政府問明答案,應由我國外交部行文;而外交部行文,則須中選會或立法院等「權責單位」簽案。如今,中選會仍是民進黨布置的舊人事,因此不願發動,藉此拖延亂局,以「凌遲」國民黨;所以,只好等立法院發動,而國民黨居絕對多數的立法院又稱「已進入司法程序」,亦不發動。但是,誰說「已進入司法程序」,立法院就不能查究?事態發展至此,國人始知「一黨獨大」的可怕!
其實,這是一翻兩瞪眼的小case。去函美國問一問:失效,李慶安脫身;未失效,李慶安辭職。但如今卻儼然演成李慶安一人挾持整個國民黨、國民黨全黨被李慶安一人挾持的局面,誠是匪夷所思。
事情鬧到這種地步,國民黨已無「選擇相信李慶安」的餘地,必須實踐「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承諾,設法儘速化解這個亂局;而李慶安亦應親自主動向美國取得國籍是否失效的證明,以釋群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