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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顏色
2010/10/24 10:09:58瀏覽5643|回應0|推薦4





我嗅聞過死亡的味道,看見過死亡的顏色。



1977年的夏天,我高中畢業典禮結束沒多久,正積極備戰準備聯考。



事件發生的那一天是個大晴天,萬里無雲也無風,暑氣逼人。



吃過午飯,爸爸和我到診所二樓客廳吹冷氣休息。



突然窗外傳來異常巨大而響亮「碰」的一聲,比炮竹聲要高上不知多少分貝,很像鄰居農曆年放大龍砲的爆炸聲。



這突如其來的爆炸聲把我們父子都嚇了一大跳。



「又是哪個討債鬼發神經,大白天中午亂放炮杖!」爸爸說。



媽媽神情緊張嚴肅地叫我下樓去把診所的鐵捲門拉下來。



診所騎樓已經聚了一大堆看熱鬧的人群,他們都伸長了脖子往隔壁冰菓室瞧。我用鐵勾拉下鐵捲門時,嗅到一股異常濃烈的黑色火藥味。



關好大門後,爸爸問媽:「怎麼回事?」



「殺人了!那個死砍頭的小地頭蛇阿忠給人開槍打死了!就死在冰菓室裡!」



1974年,爸爸租下這間位於開元路、北園街、南園街三叉路口的樓房開設診所。診所對面隔著北園街馬路是棵百年大榕樹,根部枝幹包覆著一間迷你磚造小土地公廟。大榕樹後方五十公尺,是元寶樂園的大門。



元寶樂園原來名叫天仁兒童樂園,後來老闆換人江山易主,改朝換代,更名為「元寶」。元寶樂園附設有歌廳、游泳池、保齡球館。



診所緊鄰隔壁是家冰菓室,由一對殷實的中年夫妻經營。



往北園街裡頭走,是古木參天、格局開闊的開元禪寺。奶奶、外婆的骨灰安置於此。



這兒地處台南縣市交界,龍蛇雜處,份子複雜──有歌廳、保齡球館存在,似乎很難不複雜。



不過也沒什麼黑道大頭頭在這裡出沒,盡是些不入流的台籍小混混佔地盤,混吃騙喝。



旁邊眷村的外省掛幫派雪龍幫跟這裡的本省掛幫派,涇渭分明,井水鮮少犯河水,很妙。



有時候小混混集體鬥毆幹架,武士刀、扁鑽砍砍殺殺,殺得皮開肉綻,血花四濺,(奇怪的是從來也沒殺死過半個人,)就近來爸爸的診所治療包紮。



歷經抗戰、國共內戰、越南遊擊戰、百戰沙場活人無數的爸爸,對這群好勇鬥狠的小混混從來不假辭色,下手絕不留情,總故意在傷口上塗碘酒、縫合傷口時不打麻醉針,整得他們嘰哩哇啦鬼哭狼號,活像屠宰場殺豬。



「啊娘喂!好痛!好痛!醫生啊,拜託輕一點啦!」



「叫什麼叫!要出來混江湖,連這點痛都受不了,算什麼英雄好漢?太丟臉了!」



「偶不素英雄啦,……哇!好痛!好痛!好痛!」



「叫小聲點!沒出息,又不是在割你的卵蛋!」



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阿忠阿義這對遊手好閒的小混混親兄弟,在我們這裡佔山為王,稱孤道寡,自以為是北園街一霸,平日白吃白喝,(他們總到隔壁的冰菓室吃霸王冰,)收保護費、買路錢。當然還不至於像《水滸傳》裡被魯智深打死的鎮關西那樣惡形惡狀、魚肉鄉民、強搶民女,勉強算是個(呃,兩個)XS號的鎮關西吧。



19746月,天王歌手(後來選上過立法委員,作家王禎和為他寫過小說《人生歌王》)到元寶歌廳包秀登場演唱。天王歌手很懂規矩的向地頭蛇阿忠阿義拜碼頭繳保護費,可阿忠阿義卻不守江湖道義,在天王歌手演唱表演時去鬧場,一定要登台拿麥克風唱歌。



 



拿了保護費還鬧場,是可忍孰不可忍?天王歌手憤怒之餘,找了一幫外地道上兄弟來修理教訓這對不上道的地頭蛇,準備來個強龍硬壓地頭蛇。



那天正午,阿忠阿義又去鬧場,才進歌廳大門,早有準備的外地強龍抄傢伙(開山刀、土製手槍,)二話不說殺將過去。



阿忠阿義一見苗頭不對,轉身拔腿就逃。阿義較聰明,往開元寺旁如迷宮般的小巷弄逃逸,躲過追殺。



阿忠則笨到往大路逃,他被這群兇神惡剎嚇得屁滾尿流腿又軟,連滾帶爬沿著北園街逃至路口,竄進冰菓室。



冰菓室沒有後門,外地強龍一湧而至堵住大門,戰慄觳觫的阿忠拉著冰菓室老闆當人肉盾牌。(老闆倒了八輩子窮楣,平日被他白吃白喝,大難臨頭還成了他的擋箭牌。)



老闆娘在一旁不斷向強龍們哭喊求情:



「我老公是無辜的啊!你們不能殺我老公啊!」



幸好外地強龍還未殺紅了眼,見人就殺。強龍1號用開山刀指著老闆,「沒你的代誌,你過來。」



老闆嘆了口氣,回頭對阿忠說:「對不起,我護不了你了。」



老闆一走出來,強龍1號遂大步上前,開山刀對準阿忠的腦袋用力劈下去。強龍2號再用土製手槍抵著阿忠的頭頂補上一槍,我聽到的那奇大無比像大龍砲爆炸聲就是這一槍的槍聲。



阿忠當場暴死,橫屍冰菓室。



媽媽聞聲出來看是怎麼回事,只見冰菓室老闆夫妻呆若木雞抱在一起,再一探頭就看到血泊中的死屍。



媽媽嚇壞了。



事實上媽媽是歷經大江大海,見過大風大浪的。



1949年國共內戰,媽媽一人帶著纏小腳的奶奶、外婆、襁褓中的大哥從南蒙自到海南島,再從海南島來台灣。



顛沛流離途中,媽媽見過衣不蔽體骨瘦如柴的難民,見過死於道旁的餓殍…



儘管歷經風霜滄桑,見過江海風浪,可那血泊中的橫死的屍體畢竟太怵目驚心太嚇人了,媽媽一時間驚駭莫名,慌了手腳。



慌了手腳的媽媽趕忙叫爸爸與我下樓,提前打烊關大門,避開蜂擁而至(我覺得用「蒼蠅叮肉」更傳神)的看熱鬧人群。



我關門時看到對面開元路那頭有個傢伙,應是強龍1號,二十來歲瘦瘦的,手拿報紙捲包著長棍狀的東西,(大概是開山刀,)一輛灰色轎車過來接應,他上車走人,揚長而去。



這很像電影《教父》中麥可殺人後逃逸的那段,很專業的手法。



爸爸在混亂場面中風雨不動,眉毛都沒抬一下。



隔了好久好久,彷彿有一個世紀那麼久長,管區派出所才來了兩個警察慢條斯理處理這樁殺人案。



雖然未看到死屍,那天夜裡,我還是一直做惡夢,寢不安席,總夢到那殺人場面。媽媽也是一夜惡夢到天明。



翌日還有不少人來兇案第一現場看熱鬧。有個老小子發表高見:「(阿忠)為什麼不拿起板凳和他們對打?打一打說不定還能殺出一條血路逃出去。」



在一旁掃地的我聞之冷笑,心想如果阿忠有那份膽識,也不至於只在北園街當小混混。



冰菓室老闆夫妻經此驚魂事件,數日後匆匆結束營業,搬遷至他處。



爸爸事後的見解獨樹一幟,他說外地強龍此舉是為民除害。



這樁兇殺案震驚全國,轟傳一時。在外地工作、讀書的兄姊見報都立即打電話回家慰問。



據王禎和的《人生歌王》所寫的,天王歌手原本只要外地強龍嚇嚇地頭蛇,要他們知所收斂,別太過分囂張;沒想到這批黑道兄弟這麼狠,一出手就是置人於死。



天王歌手因此案吃上教唆殺人官司,蹲了幾年苦牢。



這是我活到18歲以來與死亡最近距離的接觸。



※上網查資料,冰菓室殺人事件發生於1977612



 



  ****************



 



冰菓室殺人事件六年之後,我與死亡有了更近距離的接觸。



 



大學畢業服兵役,抽籤分發在宜蘭金六節新兵訓練中心當預官排長。



七月的豔陽天,全連一百二十多人拉至柴山靶場實彈射擊打靶。



靶場離營區好幾公里,每次實彈射擊訓練都是一大早出發,沿著鄉間小道行軍至那滿是鵝卵石乾河床的靶場,一去就是一整天。



中午由營部派的卡車送便當至靶場解決午餐問題。



那卡車是高齡30歲以上的古董,經常在路上拋錨──特別是爬坡時,有次我在車上,遇上爬坡拋錨車倒溜,很驚魂。──送飯卡車中途一拋錨,我們就得餓肚子。



實彈射擊有兩種距離,175公尺300公尺。射擊台有12個位置,每個位置有班長在旁指導。每波12個兵彈匣6發子彈上膛上射擊台,我們嚴格規定新兵們槍枝關保險卡鎨、與地面垂直,槍口朝天。



那天我負責督導準備上射擊台的兵們遵循安全規定。



六發射擊完畢,下射擊台後,由李班長負責督導他們清槍,以防有子彈留在槍膛裡。



通常應該是不會留有子彈的,偏不巧那次就留了一發;而那個新兵平常打靶,不是打飛鳥(太高),就是挖地瓜(太低)偏偏這個時候他一扣扳機,「碰」的一聲,M14步槍7.62公釐的子彈彈頭不偏不倚貫穿了李班長的鋼盔,射中了他的眉心,射進了他的頭顱!



我親眼目睹這一幕,看著李班長直挺挺的倒地。回憶起來,槍響、中彈、倒地,像慢動作放映般緩慢而清晰。



我衝過去抱著李班長,脫下他的鋼盔,只見血像自來水般不斷自傷口湧出,我傻傻地用手捂住傷口以為能止住血,(那血是溫的,黏乎乎的,) 當然無濟於事。有個兵脫下野戰草綠服遞給我,我包紮住李班長的頭部,血卻一下就濡濕了草綠服。



連長下令全體新兵臥倒、不准碰槍,帶著四位班長衝下射擊台,抬著李班長延醫急救。



連長交待我這個值星官:全連立即停止射擊,帶回師部營區。



我的野戰草綠服胸部、袖口都沾染了大片血跡。帶著連隊回營途中,路人紛紛對我投以詫異驚嚇的眼光。



事實是李班長中槍的瞬間就已經立刻死亡。



****************



隔壁眷村的矮子朱和我是國小同班、國中同校的同學。



矮子朱沒有媽媽,爸爸也不怎麼管子女的死活。矮子朱很聰明,卻常常逃學翹課。



國小六年級一個寒流來襲的清晨,我在上學路上遇到只穿短袖的矮子朱。



「今天我不去上學了。」矮子朱嘴中冒著白煙邊發抖邊說,隨即鑽進小巷中消失不見。



 二十年後(1992),我已江湖跑老,見識過若干大場面。那天早上閱報,翻到社會版,赫然看到矮子朱的照片,斗大的標題:朱○○混跡黑道,槍擊橫死。



矮子朱是頭頂灌進子彈死的,和北園街小混混阿忠那種死法完全一樣,那是黑道處決的手段。



看到這新聞時,小學六年級寒冬清晨矮子朱和我對話的情景,瞬間呈現眼前。



****************



不同的年代,三樁槍擊頭部殺人事件。



一代的人隨風而逝。難忘的是冰菓室騎樓瀰漫的黑色火藥味;難忘的是少年矮子朱的寒冬顫抖口冒白煙;最難忘的是李班長的頭部中彈血流如注。



我嗅聞過死亡的味道,看見過死亡的顏色。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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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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