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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和黑白夾心餅乾-外國文化一定比較高級?
2006/08/15 04:32:10瀏覽2452|回應25|推薦18

這篇文章要駡人,小心你被駡到。

在美國有一種很受歡迎的夾心餅乾,英文叫做OreO,外面二片圓餅乾是黑色的,中間夾著白色的甜奶餡。有些老黑對自己很沒自信,言談舉止甚至文化認同,都學白人的樣子,用白人的標準。這種人,文雅的稱呼叫做Acting White,主要是學術界在用,比較不客氣的,就叫做OreO,意思說這人外黑內白。

無獨有偶,台灣人裏也有這樣的人,而且很多,一切習慣標準,也以白人的習慣標準為依歸,實在學不來,就自怨自艾,感嘆自己的文化低劣。這種人也是一種Acting White,因為是黃種人,所以有人叫他們是香蕉人,外黃內白也。

剛剛在某個網誌裏看到一篇文章,有個台灣人到加拿大溫哥華附近的一家餐廳去用餐。那個女服務生對他抱怨說中國來的客人,叫人的時候用姆指和中指一搓,讓她很生氣,她說如果在pub對女孩用這種手勢,是會挨揍的。

這位仁兄馬上借題發揮,先盛讚這個女服務生,有個性和尊嚴,然後說不僅中國人在餐廳叫服務生有這種手勢,台灣人在餐廳也會有這種壞習慣。

受氣包看了很不以為!我不太懂為什麼西洋人的習慣和看法就是對的,我們的習慣和看法就是錯的。

老中在餐廰叫人用姆指和食指搓出聲音,那是一種中性的文化現象和習慣,並沒有故意不禮貌的意思,那個服務生不喜歡,只是一種文化偏見,這位仁兄不僅不知藉此機會解釋給服務生聽,反而在那一付自以為高尚的樣子,慶幸自己沒有這麼做。

老美在叫人的時候,經常用一隻食指勾人,他們即使在台灣也是這樣,以台灣的文化來說,這是很不禮貎的。但是這是他們的習慣風俗,我們一般台灣人會表示尊重,那麼為什麼他們不必來尊重我們習俗呢?我們比較賤?他們比較高級嗎?

我經常看到一些地方的電視節目,來賓也是穿著短褲,非常隨便,老實說我也不以然,但是這是他們的習俗,我只有尊重。很奇怪的是,台灣人不少人在大熱天裏,出門或去老美家裏餐會,非得皮鞋領帶不可,好像不這樣就是失禮一樣,反倒是人家老美,一身短褲便鞋,大家輕鬆自在得很。

台灣女子結婚後,普遍是不冠夫姓的(只有人子和奴隸才用另一個男人的姓),西洋女人由於在歷史上和宗教上是男人的附屬品(要不然怎麼會有女權運動?),因此有冠夫姓的習俗。我看到一堆台灣女人,不論先生是外國人或是台灣人,到了美國也冠起夫姓來了,令我啼笑皆非。

我有位研究所的美國教授和他未婚妻準備結婚,我就建議他們不要去搞什麼改姓的事,什麼時代了,還在搞封建,冠夫姓。他未婚妻告訴我,其實去改姓,很麻煩的,一堆文件都要改。嘿!我們就有一些台灣太太,一點不怕這種麻煩。

另外還有一點,是取了洋名以後,本名就不要了。受氣包在台灣讀英文系,第一次上課,老師就要求我們每個人要取個英文名字,小大一,大家就照做了,久了也就習慣了。現在想想,真是莫名奇妙。

我取了一個很怪的英文名,到美國後,就改用一個較通俗的,但卻經常遇到老美同學,問我的原名是什麼,有幾個人告訴我,他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用本名呢?

平常也就算了,但是正式時候怎麼辦呢?這個英文名,畢竟不是我父母給我的名字啊!記得我發表第一篇英文的學術文章的時候,為了名字的事,頭痛得很,終於在定稿的最後一刻,找到了答案,把英文名做為中間名(middle name),或是在本名之後,姓之前(美國人,名字在前,姓在後),放個括號把英文名放進去。

我在想,我在台灣的大學的學弟妹們,大概還在和我的同學們以及我的學長姐們一樣的,接受老師的指示,自動改名吧。

中國人曾經連中文字都要廢掉,說中文字是落後的象徵,要羅馬化才是進步。台灣也有一些人在搞所謂的台文,有的說要改採漢羅文(漢文加羅馬字),有的人說要全面廢棄漢文,和中共當初的想法一樣,改採羅馬拼音文字。

世界上很少有一個民族是像台灣人一樣,有那麼多的人是如此的看不起自己的文化傳統和習慣的,不論是好的或是不好的。明明自己有很多的優點,卻不去肯定它,卻一定要把自己的文化貶得一文不值,好像如果不這樣,就不足顯示自己的與眾不同,好像自己就不夠高尚一樣。

在美國,最看不起台灣人的就是台灣人。我從來不敢看不起台灣人或任何人,但是看不起台灣人的台灣人,我也一定看不起他。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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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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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未說結束,不能離開
2006/08/19 14:17

記得讀過一篇散記,說是在英國某地,如果到主人家參加宴席聚會,主人未說結束之前,是不能提早離開的,否則就是失禮。在台灣,能待到最後,當然很好,但不會說有一定要等到主人說散會才能走的事。

假設有兩個台灣人來到了這個地方,不熟悉這個風俗,也沒有人告訴他們,一日參加了當地某人的宴會,已經過了很久,食物也沒人動了,開始無聊了,於是就先告退了,雖然不符當地的習俗,但有什麼好責怪的呢?誰會想得到有這種特別的習俗呢?

如果因此就批評這二個台灣人沒文化素養,或是乾脆說台灣人(在台灣)參加宴會經常不等主人講散會就離開,是一種無禮缺乏文化的現象,這就是以洋人之是為是,以洋人之非為非。


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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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目的
2006/08/19 14:03
 我寫這篇文章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希望國人,不是凡事以洋人之是為是,以洋人之非為非。二是希望大家對不同的文化和習俗(包括自己的),尤其是中性的,要有一定的包容心。

像某人批評中國人在餐館以姆指和中指扣出聲音叫人是粗鄙無文的說法,就是一種不尊重別人(或自己)文化的表現。

何以姆指和中指扣出聲音叫人就是粗鄙無文,那麼五指齊張叫人就不是粗鄙呢?這就是文化偏見,也是文化歧視。尤其令我受不了的是,對自我文化的歧視,然後因為自己認同洋人的作法,就把自己形容的好像就比較高尚。這難道還不香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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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 香蕉, & OreO cookies
2006/08/19 02:01

hi, dear 受氣包,

我原來想簡單回應你這篇大作的某些觀點, 但不知不覺寫得太長, 怕用掉你太多的memory, 所以決定貼在我的網誌, 希望你有興趣去看.

p.s.下欄是我按鍵錯誤的結果, 煩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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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2006/08/18 19:50
我認為這是文化差異,不過本文也提醒我們,應當振興固有文化,莫妄自菲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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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吧
2006/08/17 21:17

或許文化的差異吧

但是我覺得,有時台灣人崇洋真的到了有一點盲目



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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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互相尊重?
2006/08/17 00:36
>那個女服務生對他抱怨說中國來的客人,叫人的時候用姆指和中指一搓,讓她很生氣,她說如果在pub對女孩用這種手勢,是會挨揍的。

>這位仁兄馬上借題發揮,先盛讚這個女服務生,有個性和尊嚴,然後說不僅中國人在餐廳叫服務生有這種手勢,台灣人在餐廳也會有這種壞習慣。

1. 地點在餐廳,不是在 pub,女服務生是否是反應過度?

2. 文化的差異是否能以更幽默的心情去相處?假如該位仁兄能以較輕鬆的方式向女服務生介紹各國用餐的習俗,比如說,在有些地方吃雞腿不用刀叉、做客得打嗝,這些是當地的風俗習慣,相信女服務生會釋懷。

3. 將一個動作說成是壞習慣,是不是用字的字彙不夠?



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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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隨俗?
2006/08/16 01:33

leepe 猜想用餐禮儀應該是入境隨俗,假如非得打嗝, leepe 一定會想辦法打出一個。點餐與結帳很可能也得入餐廳隨俗。leepe 僅可能上常去的餐館,老顧客,大家輕鬆些。

冠夫性,可能不時興了。用英文名字,只怕會常常改。不過若想在美國升官,或許還是找個順口的洋名,讓老外容易記較好。



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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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之道無他,尊重兩字而已
2006/08/15 23:27

老中在餐廰叫人用姆指和食指搓出聲音,老美用一隻食指叫人,都只是一種中性的文化習俗和現象,沒有任何不敬的意思。我想我們的容忍度可以再寬大一點,我們也許不喜歡,不習慣,但是應該要尊重。

一位南非來的朋友告訴我,在他那裏,如果你把東西從人的後面傳遞,那是非常失禮的事,但在我們來說,把東西在人面前傳遞,那才是失禮。像這種事,如果大家沒有一點同理心,尊重差異,那日子要怎麼過下去呢?

古人在兩個村莊之間,就可能結成世仇,不就是因為彼此不能尊重對方的差異嗎? 

待人之道無他,尊重兩字而已,在尊重他人的同時,也能尊重自己,否則沒有人會看得起你。


Jeff & J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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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2006/08/15 19:59

看過絲柏客的文章,我覺得純就教人入境隨俗這方面來看,善意是洋溢的。

至於面對文化差異的進退之道,可能見仁見智。我出國都是短期停留,通常抱著不惹麻煩的心態;舍弟長居美國,對這問題的看法就和季常兄接近--因此交過不打不相識的朋友,也多少吃點虧。個人是認為老祖宗教我們與人為善有它的道理,不過老弟不是我的財產,我也管不著



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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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幾個現象和觀念
2006/08/15 14:30
 至於楚丘女士所遇到的質疑,那很明顯是一種文化偏見,而且很沒禮貎,有點文化素養的美國人是不會這樣子的。楚丘女士大度量不計較,我卻覺得不太應該縱容。
 珍妮曾所提的變通方法,對許多現代女性來說,那是一種妥協辦法。由於文化因素,如果自己的太太不冠夫姓,有很多美國男性在心理上會有被閹割的感覺(這些男人沒自信到這種地步),較為進步的美國女人為了安慰自己的丈夫,但又不願失去本姓,因此弄出這種「複姓」出來。但即使做出這種讓步,這種女人在許多保守的社群裏,仍然是飽受歧視的。
  有關於中文姓名不好唸的問題,則沒有科學根據,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非華裔老美不習慣或不太會唸。中文字單音獨體,一個字只有一個音節,絕大部份華人名字只有二個字,也就是兩個音節,而姓只有一個字,也就是一個音節,怎麼會不好唸?反觀非華裔老美的姓名,那姓氐源自那一國的都有。有的光是姓就五六個音節,結尾還是子音,繞過來繞過去的,而且寫法和唸法經常不一致,比中文還嚴重。其實有許多老美,在平時,就把自己的名字簡化成一個或兩個音節的,大有人在。如William 叫做Bill,Robert叫成Bob,還有的像Daniel 或Danny 已經夠簡單了,有人只叫做 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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