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血濃於水?屁!
2009/10/20 17:55:03瀏覽4190|回應25|推薦20

引用文章健保費問題實為所得稅問題

聯合晚報社論說:"我國向來對僑民強調「血濃於水」的聯繫,從海外僑教到僑生返國就學都儘量照顧,確也具有歷史和文化意義。"

結論先下:放屁!

中國明清時代,因為生活所迫,或被欺騙,或被協迫,沿海人民大量外移,中國政府對這些"僑胞"十分敵視,認為他們是叛國份子。這個文化到現在,仍然殘留。

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本身就是華僑,而且還是道道地地的美國公民,當年革命的金錢和許多資源,都是來自華僑。但是中國政府對華僑,表面上好像很重視,其實從各方面都把華僑視為非我族類,或是不肖子孫對待。這個傳統也跟著國民黨來到了台灣,而那些反國民黨的人,只要自己出不了國的,當不成台僑的,也一併吸收這種觀念。

海外僑教和僑生返國就學,都是因為政治目的,為了要在海外和中共搶地盤,爭取民心而做的,那是什麼真的要照顧僑胞。當年的僑胞,生活和收入大部份比台灣本島的住民為高,但是在海外就學不利,政治地位也低,讓僑生進來,加分讀名校,有助於抓住這些僑胞的心,而多多少少,也可以得到華僑的一些資源,說穿了就是這個目的。

僑教是有政治目的和文化目的,目的也是希望藉著僑教,讓僑胞在海外發揮影響力,替台灣發聲。近年來的僑教目的單純多了,但也因此,僑教是愈來愈不受重視了。

台灣政府做這些事,有政治目的,是無可厚非的。換我在政府當家,我也會支持這些事。但是說什麼是因為血濃於水,則是鬼扯蛋。

在海外,大陸的也好,台灣的也好,最會扯自己人後腿的,就是華人,最看不起華人的,也是華人,就是見不得別人好,有什麼好事,寧可通告外族,也怕讓自己人知道。

很多很爛的國家來的人,素質不如華人,但是一旦佔到個什麼位置,自己人一定優先安排、進用。

華人就不是這樣,坐到了什麼位置,什麼種族的人都用,就是不用自己人。一付大公無私的樣子,其實就是自私,一個是因為看不起華人,一個是怕華人的表現太好,把自己比了下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要一發現那個大陸出來的人,拿了外國籍,就會撤消那個大陸人的中國籍。血濃於水,會這樣做嗎?

你聽說世界上有幾個國家是這樣做的?就講美國好了,什麼時候聽過美國政府因為那個美國人因為有其它國家的國籍,就把那個人的美國國籍取消的?美國是移民社會,境內雙重國籍者,何止千萬。

美國是大國,現在講個小國海地好了。海地的國民,一半以上的人有外國籍,要像中國政府的策略,那海地的國民數馬上要減掉一半。

台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果有外國籍,就不得擔任公職,沒修法以前,甚至連大學教授都不能當。

全世界你找不到幾個國家,會有這種把自己的同胞當成異族看待的法律。

全世界的以色列人都是雙重國籍(你只要信猶太教,就可申請入以色列藉),如果以色列也來個國籍法第二十條,以色列的公務員估計要缺貨。

血濃於水,屁!

也許再過個一、二十年,台灣人可能會比較願意把自己同胞當做同胞看待,但是絕對不會是現在。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3421297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北美隱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1967年以後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
2009/10/21 15:17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424007

在聯合報網站讀到一個部落格文章,問甚麼時候聽過美國政府因為那個美國人有其他國家國籍就把他美國國籍取消的,其實以前美國政府的確是這樣做,而且那是美國國會通過的法律授權行政單位這樣做的。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21 16:24 回覆:

盡信書不如無書,先生的訊息有誤。

美國從來就不承認雙重國籍,即使到今天,依然是單一國籍的國家。當你宣誓入美國籍時,美國政府就要求你必須放棄其它的國籍。

所以,美國不會有國籍法第二十條這種東西,因為在法律的認定上,所有的美國公民都只有美國籍而已。

美國立國二百多年,移民不斷,許多政治人物和巨富,都有雙重國籍,斷然沒有取消那個有雙重國籍的美國國民美國籍的事情。

美國二百多年的歷史裡,如果你能找到一個美國政府,因為某個美國人有其它國籍,因此就主動取消那個美國人的美國籍的例子,你很可能會成為名人!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21 23:27 回覆:
雖然在入籍時,美國政府要求你必須放棄其它的國籍,但這只是一個文字上的敍述。

Photo-eye 李麥克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有道理!
2009/10/21 00:33
有道理!猛!
巨傑商品攝影 Mike攝影師

老石頭-old rock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請暫停口水戰!
2009/10/21 00:11

何不讓數據說話?請健保局按橋居地公布曾經辦過退保而再返國享受只交少許保費辦理復保醫療者名單,就診時間,地點,病症,費用.我的保守粗估應該不會超過健保局每年的年終獎金.

凡事必須以理服人,等數據出來後再開始口水戰吧!


時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光罵不是辦法
2009/10/21 00:04
能否建議一個大家都比較能接受的規則?

啥啊?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9/10/20 23:18
美國要求的效忠原則上是不排他的。只有正面表列在美國的敵人當中,或者是損害美國的國家利益,效忠外國才犯法。

當然這是法律上的理論。實際上如果美國景氣不好,美國人當然會怪罪一大堆人。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09/10/20 22:48

做人不能只想自己,什麼好處都要.

記得你歸化時的誓言嗎?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21 16:29 回覆:

你這個腦袋殭化的冬烘先生。

我是台灣土生土長的台灣人,台灣就是我的父母,除了我自己以外,沒有任何政府有權利剝奪我做為一個台灣人。有人認了乾爹,自己的父母就不再是父母嗎?


啥啊?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雙重效忠
2009/10/20 22:05
很多僑胞是以雙重效忠的身份在美國等國家努力。有些人有雙重國籍,有些人放棄 ROC 國籍,也有人在海外只是永久居留權。以美國而言,雙重國籍跟雙重效忠都不是問題,只要效忠的另一個國家不與美國作戰即可。

從另一個角度看,李登輝之前的老國民黨時代,ROC 對僑民的接納也是世界名列前茅的。因為 ROC 真的需要僑民接濟。從孫中山的時候開始,華僑就是革命之母。很多國家實施嚴格的單一國籍主義,人民外移之後,不但切斷國籍,連文化聯繫都切斷。日本就是很好的例子。一百年前很多日本人移民到巴西或其他南美洲國家。這些人不但喪失日本國籍,就連日本名字都丟掉一半。原來日本人是用漢字或是平假名寫名字。這些巴西系日本後裔在日本必須用片假名寫名字,就跟外國人一樣。

我不反對僑胞。但是時老頭的敘述錯得離譜也是事實。至少在台獨坐大以前,ROC 對僑胞的認同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而美國跟以色列的國籍法部份,時老頭也錯到不知道該怎麼評論。

華碩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給中華民國捐點錢吧
2009/10/20 22:01

給中華民國捐點錢吧,十萬到一千萬都感謝,繳所得稅時可以抵繳政府很缺錢的,希望多愛國一點,血濃於水,捐點錢吧!

請問你一年交多少所得稅給中華民國政府?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台商的感觸
2009/10/20 21:29

每逢選舉,尤其是總統大選,我們這些在海外的台商才忽然被記起來了,一時藍綠政治人物絡繹於途,到東南亞各國台商會拜訪拉票好不熱鬧,國內的口水戰也飛到海外,讓我們親身經歷一場原本只在電視前才看到的批評攻奸。

說來傷感,我們這些長年在海外奮鬥的台商們,雖不敢自比像老僑們對中華民國得貢獻,但自問也為台灣的國際貿易盡不少力,每年數百億美金的貿易額有不少是台商打拼所來,想到要買原料、買機器就回台灣找。然而海外我們這些所謂的台僑、新橋有多少時候被想到呢...除了選舉時候!

昨天看台灣新聞,提到海外華僑回台就醫及交納健保費不足的問題。區區一億多新台幣,可是這是台灣政府極少對華僑的德政之一,連這也要檢討是否太苛刻了些? 別搞的以後連選舉大家也不回去投票了。請問政府除了叫我們回國投資之外,又還有哪些加惠於海外台商的政策呢?


啥啊?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美國猶太人不必然有雙重國籍
2009/10/20 19:16
很多美國猶太人只是以色列的法律上可以回歸以色列,但是並沒真的回歸以色列。甚至以色列政府也沒有他們的紀錄。當然他們還是擁有回歸以色列的權利,這是無法任意拋棄的。

如果美國猶太人 A 從小出生在基督教家庭,從小受洗,但是成年後改信猶太教,A 當然有回歸以色列的權利。

如果美國猶太人 B 從小出生在猶太教家庭,但是成年後改信基督教,B 等於是放棄回歸以色列的權利。我不知道如果 B 再改回猶太教,是不是可以恢復權利。

如果美國猶太人 C 犯重罪定讞(例如暴力犯罪),C 永久失去回歸以色列的權利。

如果美國猶太人 D 移民到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因此放棄美國國籍,D 應該還有回歸以色列的權利。

不是每個美國猶太人都有雙重國籍。但是根據美國承認的國際公約,如果你只有美國國籍,不管你怎麼鬧事,這個國籍應該不會被美國撤銷(當然可以判死刑)。

那麼跟其他沒有死刑的國家比,美國的法律是不是也很蠻橫?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