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灣重病:無路可走的台灣人
2008/07/13 05:35:03瀏覽3560|回應12|推薦41

二十年了,台灣人走路的權利依然不受重視,都市面貌幾無改變。這些圖片,只是隨便到路上走走所拍的。還有很多更離譜的景象,沒來得及拍下來。是的,人沒有公德心是一個問題,但是政府的管理是更大的問題。像這樣的房子,當初為什麼給他們蓋呢?而問題已經出來了以後,還是繼續容許那樣子蓋新的房子。全台各地,這種景象到處都是。

停車問題和攤販問題,不是也已經有幾十年了嗎?這麼多年,想不出一個方法來解決,就只會取締,你取締得完嗎?既然只會取締,又不敢斷然實施,不是自取其辱,讓老百姓看不起而已嗎?講白一點,公權力只是在欺負老實人罷了!

以下兩張相片是在新店碧潭旁邊拍下來的。這麼大的建築物,就蓋在潭邊,當初是誰發的建築執照呢?

據了解,一開始的房子沒有這麼高這麼大的。相片中所拍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碧潭附近還有整片的高大建築。好山好水,就這麼被糟蹋了!

十幾年前,有個社區總體營造的計劃在推動,就是以各種手段,在社區住民的共同參與下,不僅要改善社區的風貌,還要還給社區一個人性化的空間,據說一開始也做得不錯,但是很顯然整件事很快就沒了。 十多年的時間就這麼浪費了。

今天看到一個電視廣告,幾十年前,蔣經國講的:「十大建設,今天不做,明天就要後悔。」現在讓我們看看社區總體營造的計劃,看看我們的都市更新,早就該做的事,做了一下子就不做了,十多年過去了,顯然沒有什麼人在後侮。這些愚夫愚婦們,生活在髒亂臭舊爛的的環境裡,每天吸著汽車的廢氣,忍受著噪音的污染,連路都沒得走,但好像沒有意願要去做任何改變。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2035317
 引用者清單(1)  
2008/07/16 00:02 【莫大小說】 台灣重病嘛?哪比得上美國那般嚴重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只可惜這個議題又會被政府丟到公文堆的最下面
2008/07/13 06:47
我精神上支持你

如果每個縣市都像台北市那多好

寫信給周縣長吧

cpbass萍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讓我想到
2008/07/13 05:52
去日本九州的熊本市也是一樣沒路可走
我們就走邊邊
我覺得是因為在北美住久了,習慣寬闊的地方
以為一定要有行人道
地小的地方難免較難啦
南投縣街上還是有地方走
當然還是靠邊邊,地狹人稠就忍耐了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7-13 06:28 回覆:

在怎麼地狹人稠,也要有專門給人走的地方,不可以被侵佔。

我沒有去美國以前就已經受不了了。

其實都市更新的主張,很早以前就有了,包括學術界和藍綠政客都有人提出來。但就像行政區重劃的主張一樣,講了二十幾年了,好像沒有這一回事一樣。馬英九競選時講了三都十五縣(我認為應該要六省三都),現在全不算數了。

其實台灣並非完全沒有給人走的地方,只不過人行道和騎樓被佔用了,而小巷道原本就不該給車子走的地方,也被放行了。

如此放行以後,可以讓政府少管很多事,政府只要時不時可以過來開幾張罰單就好了,但是卻可以以犧牲大多數人生活的品質,來圖利財團和建築商等。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