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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00:02:31瀏覽2570|回應10|推薦22 | |
我也曾經是機車騎士,說實在的,在台灣開車是受罪,實在不得已,否則一般老百姓不會願意開車上路,還是騎摩托車方便一點。 當年我騎機車,那可是奉公守法得,說必須代轉(二段式左轉)的地方,就算沒有什麼車子,也絕對不會直接就左轉過去。說是禁行機車的地方,偶而誤闖,雖然沒人知道,自己臉皮就紅了。那時候政府並沒有強制要戴安全帽,不管多熱的天氣我都戴著。 我最恨那種不走斑馬線,不看紅綠燈,直接從大馬路中間橫跨而過的人,即使是超級大美女,我也會按喇叭警告。 為了及時趕到敦化北路,今天不得已開車出門,從三重上台北橋,走民權東西路,大概走了不好的路線,一路塞塞停停,只好耐著性子,哼著小曲,故做輕鬆狀,否則還真不知道要怎麼辦。 一路開來,禁行機車的地方,機車照行不誤,這也就算了,我最怕的是那從左側超車的機車,你真的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冒出來。當需要變換車道時,不論往那一側變換,在車子都已經快要完全換好車道時,有時還會有機車在那裡夾縫裡鑽出來。遇到這個情況,經常讓我倒抽一口氣,要做台灣人,心臟還真的要夠強才行。 有必要這麼趕嗎?騎士們。我也騎過幾年的機車啊,我也和你一樣會鑽過來鑽過去,但是實在不必拿自己和別人的安全來開玩笑吧! 不過,換個方向來說,機車騎士敢如此的「視政府規定為無物,置個人安危於度外」,並且形成了風氣,政府的執法態度和方法,還是要負很大的責任的。 真的不必抓得多凶,就在交通繁忙的時候,時不時抓幾個人開開刀,我就不信,還有誰敢在禁行機車道上騎車。當車陣停下來時,乾脆讓它再停久一點,抓幾個開在汽車左側的到路邊來開張罰單。只要這麼做一、二個月,還敢這樣亂來的機車騎士應該就不多了。 什麼時候,台灣的交通執法腐敗到這種程度?安全帽都能夠強制配戴了,為什麼容許機車從左側超車,和行駛禁行機車的地方呢?如果禁行機車的線路,並不必要,那麼為什麼不乾脆把它取消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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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