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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19:00:53瀏覽2264|回應7|推薦29 | |
星期五開車到二百英哩(三百二十公里)外的一處印第安區,隔天星期六白天去划雪,晚上五點多,途經附近小鎮一家中餐館,就進去吃晚餐。 一進店裡,看到老闆的打扮,直覺是台灣人的樣子,果然是台語馬會通。那時店裡沒有什麼人,老闆親自招呼我們就坐,另一位女侍者走過來,把我們帶到她的位子。她也是台灣來的,很熱心的招呼我們點菜。後來客人愈來愈多,但她還是很熱心。 這家店的菜不算貴,份量適中。我們本來只點三樣菜,但後來臨時又多點了一樣,因為其中兩樣小孩都不吃。所以本來只有三十一元的飯錢,變成了四十一元多。在美國餐廰吃飯有個陋習,那就是要給小費,台灣人開的店也是這樣。 在中餐館聽說行情是這樣,午餐是消費的百分之十,晚餐是百分之十五。當然,這不是硬性規定的,所謂小費,就是你可以給,也可以不給。我們吃完後,留了五塊錢在桌上。 又過了一晚,星期天晚上要回程時,我們又去同一家餐館吃晚餐,這次我們約六點半才到,客人已經很多。雖然是台灣人開的店,一樣要像在美國店一樣,等人來帶位。等了一下,有位子坐了,冰水遲遲未來,也沒有人來問點菜。這時,昨天的女服務員經過鄰桌,我們看到了她,她卻好像完全沒有看到我們的樣子。我估計我們所坐的位子,不是她的責任區,但不表示她不能服務。 後來我起身上厠所,回來時和她正面遇到,我就向她打了個招呼,她也就點了個頭。除此外,從頭到尾,不必說沒過來打招呼,連正眼看我們一眼都沒有。 我和河東獅兩人研究,很可能是因為她嫌我們昨天給的小費太少了,所以今天就當做不認識了。我們看了看別桌老美給的小費,明顯是較多一些。 今天我們只花了三十一元,但是我們留下了六元的小費,服務我們的是一個非華人的女子,一方面是入境隨俗,一方面我們感覺到這個女子比較盡責,不是只是為了小費而已。 十四年前我們剛到美國時,第一次在一家湖南人開的中餐館吃飯,那時只有我和河東獅二個客人,那個男侍者是個大陸來的留學生,長得一表人才,十分斯文,也是熱心的很,讓我們覺得受竉若驚,只想這個人怎麼會這麼好。吃完飯後,我們拍拍屁股走人,沒有給小費,因為當時我們根本不知道有這個風俗。 一星期後,我們又去這家店吃飯,又遇到同一個服務生,我們坐在那裡,老半天沒人來招呼,我們只好自己走去拿菜單和說要訂菜。又坐了半天,也沒有人送水。不是服務有夠差,而是根本沒有服務。好不容易飯菜來了,也沒有筷子,只好又自己去要。 我們百思不解,為什麼同一個侍者,態度前後會差這麼多。後來才知道,原來,我們當時沒有給小費。 這是一位蔡姓台灣來的學長告訴我的,他說,有小費文化,服務才會好,像台灣就是沒有小費文化,所以服務很差。 是嗎?吃飯就是吃飯,過來加水,把菜端來,本來就是服務生的工作,這就夠了,也許有人喜歡,我也不介意,但是誰希罕那些額外的嚧寒問暖?我來吃飯,又不是來找人聊天的。 我在台灣生活了三十幾年,只有某些特殊場所有小費文化,在正常場所,從來沒有給過什麼小費,從來也不必去管什麼小費不小費的。是有遇到服務態度不好的侍者,不過,那是那家店的訓練問題,通常直接找店主,問題就解決了,從來也沒有像在美國這樣,受這種窩囊氣。 美國這種小費文化,其實真正受惠的是店主。一方面,他們讓侍者的薪水偏低,如此,可以節省薪水;一方面,顧客如果感到服務不好,會去怪侍者,而不會去找店主。而客人呢,如果你以後還想要再來,那麼小費就不能給得太寒酸,否則待遇會不太好。 所以,有小費,服務會比較好是真的,但是有小費文化,服務是不保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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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