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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2 20:56:58瀏覽213|回應0|推薦4 | |
既然不是神,即無法逃離娑婆的世間,既然擁有情慾的肉身,又怎麼可能靜坐於蓮花之上?
法律是社會生活的規範,係規範活生生的柴米油鹽醬醋茶及人性本然的恩怨情仇,諸等鮮活的社會生活事實,必須要透過法律規範的函攝過程,才能產生法律上的意義。 法官是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的當家主角,也是人民的權力之所信託,如果擔心瓜田李下或其他人言可畏,那麼即可能執著於「入空取證」,會有如風中燈,照亮不遠,也相信如周濂溪所說「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能會較為適宜。 大乘佛教的人間思想,有「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想必也是在闡明這層道理吧! (2016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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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