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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 14:25:16瀏覽344|回應1|推薦23 | |
什麼是【水鬼抗辯】,或許沒有人聽説過,我也是,因為我剛剛才想出來。 昨天在網路上看見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翻出國民黨及民眾黨的性騷、喝花酒紀錄,並呼籲兩黨應以同樣標準自我檢視。】 於直覺上這是很不對的抗辯方式,除了涉及所謂【五十步笑百步】的自我陶醉之外,更違反法治國基本原理的【不法平等主張之禁止】,ㄧ般最常見的就是別人闖紅燈警察你沒有抓,那警察你也不可以抓我,更誇張的,例如殺人放火,強暴⋯等等,因此於法理上有了【不法平等主張禁止】的説法。 它的法理基礎是由於我國憲法第7條明文有【平等原則】,行政程序法第6條也有【差別待遇禁止】的原則,狡黠的人或許就會提問説,既然平等原則是實質的平等,是【相同事件相同處理】的原則,那麼是否可以主張【別人違法我也可以】?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如果主張能夠成立,那麼我們的社會立即陷入無序的戰爭狀態【如霍布在所説的《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 於想要發表看法時,曾經幾多琢磨,想要下好標題畫龍點睛,如果按照學術界的約定俗成,是【不法之平等】的禁止原則,然而普羅大眾可能看不懂該不大通順的詞語,想了好久,才想到這句【水鬼抗辯】,很高興的就從午睡的床上爬起來,也想記錄下來。 為什麼會説是【水鬼抗辯】呢?因為傳説中的水鬼總是想要把人拖下水,而專業術語的【不法之平等】不正是這個意思嗎?因此將學術用語的【不法之平等】轉換成能為市井小民理解的【水鬼抗辯】。 另【五十步笑百步】的成語大家都聽説過,按國家教育研究院的釋義【作戰時,敗退五十步的人譏笑敗退一百步的人膽小。比喻自己和別人有同樣的缺點或錯誤,卻自以為是而譏笑別人。典出《孟子梁惠王上》】 民主政治的真諦在於權力的制衡,乃至於【做不好就換人】,實現政黨輪替,説是民意,可以,説是天理,也沒有多少異議。 犯錯乃人情之常,道歉下台,以後長進就好,連民進黨的總統參選人賴清德都説【深切反省改進】,民進黨的發言人張志豪竟然來這一套,即【水鬼抗辯】及【五十步笑百步】,是很不得體的扣分行為,台灣俗語有【飼老鼠咬布袋】的隱喻,於非涉及事實部分的價值判斷範圍內,樓下嘻嘻的扣多莫樓上哈哈的阿巴,是不是都覺得很有趣? ~~民視新聞網,民進黨組織部主任"喝花酒請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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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