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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00:05:24瀏覽1080|回應1|推薦35 | |
台灣俗話說「有時天光,有時月亮」,馬英九前總統任內涉及洩密等罪嫌,歷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逆轉宣判有罪。
這次台灣高等法院的逆轉有罪宣判,對於小馬哥來說,是中箭下馬而倒地不起,還是「打斷手臂顛倒勇」,與馬英九前總統當前的民意支持度有著緊密的關係,就像當我們身體狀況不好,抵抗力薄弱時,可能經不起一隻小蚊蟲的叮咬就會感染一場大病,甚至會一命嗚呼,也說不定,反之當我們身體狀況良好,抵抗力強韌時,就算不慎踩到生鏽的鐵釘也不會有破傷風的疑慮,甚至不幸被狼狗猛咬了一口也不會有引起狂犬病的恐慌,這是就自然生物弱肉強食的實境來比喻,至於馬英九前總統有沒有罪,我不知道,反正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根據聯合新聞網引述說「馬辦也質疑,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案與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恐已在司法界造成寒蟬效應。」(請參閱附件)是否有這回事,我也不知道,如果我是高院承辦審理此案的法官,我是會心生掛礙致有恐怖,原因在於就算是一隻小小的螞蟻都會愛惜自己的生命,而身為萬物之靈的我們,那裡不也會同樣珍惜得來不易的一切,然而如果高院審理本案的法官業已練就「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一身好功夫,則又要另當別論,事實上也不排除有這種可能,君不見,宋儒張載就曾說「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本案就「事實認定」的部分可以有很高程度的接近真實,癥結就在於「法律適用」的部分(包括構成要件的解釋、社會事實的涵攝及違法阻卻……等)一定會有仁智互見的參差,甚至每個法官對於相同的社會事實於涵攝構成要件時,難免也都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誠如歌德在「浮士德」悲劇中說「所愛即為所見」,這也是所以會有人質疑法律學門是否有資格成為一門經得起可以重複驗證科學的原因(請參閱阿丙0.6,5月12日拙文【震撼人民情感的司法大逆轉】) 附件:引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42571 洩密案改判有罪 馬辦:陳師孟已造成寒蟬效應 2018-05-15 10:59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即時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但高院今二審宣判,逆轉改判馬英九有罪,應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馬辦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為捍衛政府未來行政權運作,馬會上訴到底。 馬辦也質疑,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案與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恐已在司法界造成寒蟬效應。 馬前總統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都不可能讓他的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導後,才倉促面對類似這次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聯手關說司法個案事件,所以馬英九當時才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一位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 徐巧芯說,今天高院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的責任;日後總統或行政院長面臨國家重大事件時,必須置若罔聞,若無其事回家睡大覺,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 徐巧芯表示,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監委陳師孟。報系資料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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