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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6:14:16瀏覽1061|回應3|推薦13 | |
25 萬人白衫軍走上凱道,終於換得政府決定急修軍事審判法,讓軍中涉法事件於承平時期回歸司法偵審,但徒法不足自行,即令今後能把軍中涉及凌虐部屬的罪嫌交由司法系統偵辦,卻不從提升與健全國軍的領導統御制度著手,恐怕並不能排除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的可能。 說得嚴重些,就拿這次洪仲丘事件發生後國軍的表現來說,長此以往,也許國軍會喪失了保國衛民的能力。 孔子早就說過了,「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老子也說: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盗賊多有。」太史公因此說: 信哉是言也!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 先賢的這些話告訴我們,嚴刑峻法並不能移風轉俗,建構一個富而有禮、民風淳厚、和善為樂的社會,當然也無法健全軍伍體制。 我們常說,為政者須對人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利、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實在迫不得以,這才脅之以威、繩之以法。孟子在離婁篇中說, 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治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為政。 孟子這麼說,是曉喻治理國家的人必須結合仁心與仁術,以先王之道帶領人民邁向一個富強康樂、民生樂利的國家,不得已之時,才脅之以威,繩之以法,以維護社會的秩序與人民的安全。國軍中,上至將帥,下至士官,難道不也應該這樣統御軍隊嗎? 應該有許多人盼望,洪仲丘的不幸犧牲能喚醒驚惶失措或迷惘不知所措的政府高層,讓他們冷靜地想一想,洪仲丘這件案子帶出了多少軍中的問題,要如何從根源改善軍中的制度。軍隊是人民供養的,當國軍不再能受到人民的信賴與尊重之後,可以想見國軍不再能是國家的軍隊。 這兒不妨舉一個小例子來說明在目前軍中體制下,可能發生的矛盾問題;一位義務役的新兵入伍後,他的班長可能是一位志願役的士官,而且是一位沒有多少知識,也沒有參與戰役經驗的軍士,他下達的命令可能是錯誤的、不合理的、無法執行的、更可能是違法的,難道這位義務役的士兵就一定必須服從嗎 ? 服從固為軍人之本分,可是卻不應該以一些不合情理的要求或命令達到軍中階級服從的目的。這次檢調單位公布影帶顯示,洪仲丘在被關禁閉時所受到的魔鬼式操練就是不人道、不合理、不合法的訓練,那些影象也顯示,負責操練他的士官可說是一名沒有人性,也沒有常識的糊塗蛋,他既不曉得人體受操練的極限,也沒有一點同情心,讓被操練得顯見體力不支的洪仲丘休息一下,喝一點水,結果就闖了大禍。 正因為沒有合理的制度,軍中的事情可大可小,明明只是違規的小事,只因為長官要以軍法處置,就把事情弄大了。我在服憲兵役時,有一次,同隊的憲兵在路檢時要查扣一輛「車容不整」的軍車,那名駕駛兵一聽說要被扣車,擔心回營被關禁閉,乾脆假裝順從,隨憲兵回憲兵隊,但等憲兵上了他的軍車之後,就一踩油門,疾駛回部隊,倒過來誣告憲兵索賄,不但把那名憲兵拖下車打了一頓,還打電話要憲兵隊把人領回。 早年大家都窮,大家的生活享受沒有明顯的差別,可是隨著社會發展,經濟繁榮,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少數人享有榮華富貴,也有人三餐不濟,雖說軍人的待遇也有大幅改善,但人心不足蛇吞象,於是一個原本單純的國軍就出現了貪污、賣官鬻爵,乃至出賣國家情報等醜聞。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低級軍士官的心理產生了偏差,就會出現嫉妒義務役士兵學歷、退役後發展機會、生活享受等問題;這問題其實很早就存在軍中,不知是政府不認為那是問題? 抑或不覺得那問題有多嚴重 ? 軍中制度的問題不勝枚舉,如今只是把承平時期軍法移歸司法偵審,似乎並不能解決整軍飭紀的問題,也不能只是為洪仲丘討真相而已;馬總統參加洪仲丘告別式時,向洪仲丘父母保證,要把「軍中的毒瘤挖出來割掉」,他要踐履這項承諾,就不能不記得孟子曾說: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為政" 這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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