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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2 19:56:11瀏覽933|回應0|推薦11 | |
今年初,為了拙著出版事宜,數度走訪台北市金華街上的月涵堂,望廬思其人,入室思所歷,因而想起了1980年我首度奉派為中央通訊社紐約分社記者,臨行前獲馬董事長星野先生在那兒召見的情景。 那時馬董事長也肩負其他工作重任,但他仍然非常關心中央社業務的發展,凡有同人派駐海外工作,他一定會在百忙之中挪出時間約見外派同人,親切垂詢同人抱負和未來工作計畫,並提供建議。那次拜見後,一直到1983年,他到華府召開北美地區同人工作檢討會議時,我才有機會再次見到馬董事長。 我於1973年考進中央社時,馬先生已由社長升任董事長,在記憶中,馬先生是一位話不多,看起來很嚴肅的長官,他很忙,我們小記者很少見到他,到了要出國前,面聆教益時,才發現他並不那麼嚴峻,是一位和藹可親的長者。我和內人決定要結婚時,很想恭請馬董事長為我們福證,可是每次看到他匆匆來去忙碌的樣子,都只好把含在口中的請求吞了回去。 後來父親的同事李際潤先生聽說了這件事,自告奮勇表示,他太太曾與馬董事長夫人辜祖文同學,可以替我們面請馬董事長證婚。在社裡,馬董事長曾為許多位同事主持婚禮,說來是很平常的事,但與眾不同的是馬董事長不但為我們福證,後來竟還幫我排除了一次可能的災難。 我們的婚禮原本訂在四月一日,誰知就在日期訂定後,後備軍人團管區來了一紙命令,要求我限日報到,參加一個月的教育召集,一直要到三月底才能結束訓練,我以結婚有很多事必須親自奔走籌備為由,向團管區請求延後參加集訓,那位團管區的軍官調侃了我一番,說我不妨請家人代勞,等結束訓練後,頂著一個光頭回來當新郎,嘲弄完畢,他還是同意我延後參加集訓。 誰知後來我們因故把婚期改到四月八日,但忘了再向團管區報備,等到結完婚想起這件事,趕去補辦報備手續時,那位團管區軍官堅稱我是有意"欺騙"他們,表示要以妨礙兵役的罪名將我移送軍法處辦。這話在今天聽起來似乎有點不可思議,有點誇張,可是那是一個並不民主、不尊重人權的時代,那樣的事情可大可小,完全憑團管區主管人員心意作決定,對許多民眾而言,遇到那樣的問題,就必須找關係或送紅包設法化解。 我從來沒有遇到類似的事情,一生奉公守法的父親也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我的新婚生活就在愁苦與焦慮中一天天過去,最後逼得沒有辦法了,我硬著頭皮去求見馬董事長的祕書,說明實際情況,請他代向馬董事長詳細報告,誰知隔了不到兩天,馬董事長的祕書就到國內新聞部找我,告訴我說,馬董事長已去電團管區,告訴他們說,我的確請馬董事長於四月一日證婚,但因馬董事長公務忙碌,才改在四月八日舉行婚禮,這件涉及軍法的案子也就不了了之。 事後我一直不敢去問馬董事長為什麼這麼對團管區說,猜想馬董事長可能認為這件事並沒有違反做人的原則,沒有必要小題大做。馬董事長平日對自己、對同人的品行有很高的要求,但也有通權達變的時候。 我唸政大新聞系的時候,於1934年創辦新聞系的馬董事長早已離開學校,算起來,我是他學生的學生,在中央社,我也只是一名小記者,可是馬董事長就是這麼愛護部屬,在他的庇護下,只要我們的品德沒瑕疵,就可以全力發揮做一名專業記者。 四年前退休後,我時常在回憶中反復省思,想想在過去四十年記者生涯中犯了多少錯誤,特別是初進中央社的那些日子,假如不是馬董事長替我頂著,恐怕我無法如願做了這一輩子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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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