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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15:40:18瀏覽1037|回應3|推薦18 | |
回到休士頓一年後,中央社決定結束休士頓辦事處的業務,理由是當地新聞不多,不值得設辦事處,事實是為了節省經費,裁汰了這個辦事處。 作為一名小記者,並不能違抗長官的決定,儘管難以接受關閉辦事處的說辭,但仍然只能奉令辦理結束業務的手續;由於辦事處只有一點陳舊的辦公桌椅和事務機具,辦理結束並不困難,唯一還值幾個錢的是一套桌上電腦,當時我建議在當地出售,能賣多少算多少,再將得款隨同辦事處結餘經費一併匯回總社,但當時的社長汪萬里不同意,要我交由空運運回總社,記得那時還花了約300美元的運費,買一台那樣的新電腦也不過就是那麼多錢而已。 總社那時也決定將我改調為英國倫敦分社,我因在過去約20多年間在海外四處漂泊,離家的日子也很久,加以我不喜歡倫敦那種多霧陰冷的天氣,因此要求重返華府擔任特派員,社長不同意,我只得請求調回台北總社,新職是資深記者。 中央社可能是台灣新聞圈內最早設置資深記者這個職稱的新聞機構,社裡的三個資深記者職位中,有兩個由真正資深的記者出任,另一個職位保留,供海外資深同人屆齡退休前回國暫時擔任,這是因為中央社規定海外同人都必須在國內退休,以免發生退休金應按美元抑或新台幣計算的爭議。除了我之外,那時的另一位資深記者是沈靜。 朋友常把資深記者比喻為各公務機構的參事一職, 我個人倒覺得像軍中的士官長,也就是說,資深記者並沒有特定的工作範圍,完全由總編輯指揮,交付什麼就做什麼,可是那時的總編輯李萬來非常客氣,完全隨我們自己決定做什麼或寫什麼,甚至讓我自己發稿,不須經由審核就可發表,我因此必須更為審慎。 總社對資深記者也很優待,每人都有自己的小辦公室,除了電腦和桌椅之外,還有沙發等,我因辦公室比較小,所以與常駐監察人鄭貞銘合用一間設備完整的會客室。 我從1998年3月開始擔任資深記者,每天自己找資料和題材寫稿,與其他同人幾乎沒有什麼互動,有時會有一點錯覺,覺得自己像是"寄居"中央社內的外國通訊社記者,唯一的差別是不必付房租而已。我那時想,如果我整整一星期都沒有進辦公室,大概都不會被發覺。 資深記者並非部門主管,沒有職權,所以還沒有早年做組長、副主任,乃至後來做主任那麼受同人重視,好在我一直都沒有什麼權力欲望,每天獨來獨往倒也十分自在,只是有時難免覺得像是社內的一隻孤鳥。許多年後,有一位做過駐外大使卸任的朋友回外交部後,久久沒有發表任何職務,每天坐冷板凳,日子久了感到很失意,我就用自己的經驗安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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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