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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走一遭,所為何來?
2014/03/15 15:41:09瀏覽5351|回應9|推薦39

        文林苑的不同意戶王家,在建設公司動工前夕,自己雇工拆了組合屋,同時發出聲明,退出了這一場持續近兩年的抗爭。今天我們回顧同意戶、不同意戶、建設公司、「受害者聯盟」,以及直接參與或從旁關注的社會大眾,大家走了這麼一遭,所為何來?

        所謂正本清源,我們看看問題的本質,這個社會講究的「情、理、法」,王家頂多在「情」上有令人同情之處,但是於理於法都很難站得住腳。試看同意戶與不同意戶之比,是36:2,而且王家的土地有道路出入的問題,無法單獨保留;而在法律訴訟上,王家十一連敗,其實早就是可以預料之事,因為法律就是如此規定,就算日後修法,也不可能回溯既往。 

        然而我們這個社會總有些人,或出於單純的善意,或出於別有的目的,把這個「情」字擴大到可以無視於道理和法律。果真可以如此的話,我們要民主和法治何用?事實上就算單就感情而論,如果王家以為家園被毀,那麼同意的那三十六戶一樣是有家歸不得,其中還有幾位老人家在這兩年過世了,這又怎麼說呢?

        今天當事人,王家產權擁有者決定放手了,我們呼籲各界也都放手吧,千萬不要認為這兩年費盡力氣,好像白忙了一場。如果建設公司能夠體恤筋疲力竭的王家,能夠不計前事(我不願用「嫌」這個字),給予王家與其他三十六戶相同的條件,那就真是遺憾最小的結局了。如果「主角」都下了台,「配角」甚至「龍套」還不肯退場,那們我們不禁懷疑,這裡頭的用心何在? 

試看王家代表王耀德所發出來的聲明中,最讓人膽戰心驚的一段話:

在此危急存亡之際,有人居然極力鼓吹持續抗爭,無視於即將來到的天價般損害賠償官司,都更受害盟持續運作的慘痛代價,將完全由我與父親兩人承擔,這焦土作戰的代價真是極度不平等!2月底當我獲知反擔保金借款目標順利達陣之時,看著歡欣鼓舞的氛圍,我心中的惶恐達到了最高點,一群人未經我同意擅自幫我向另一群人借一筆我可能要花上20年才能償還的款項,將這筆錢提存法院,然後以不負任何責任的保證,及似法院是他們開的、法官是他們管的姿態昭告天下,這筆反擔保金一定會返還!?很抱歉,我真的沒有辦法為了提供都更盟抗爭空間而樂意背債上千萬,甚至上億,今天我若是繼續沉默,我的未來將只剩下三條路可走。1.像乞丐一樣向社會募款賠給建商。2.向建商跪地求饒,請他們放我一條生路。3.走投無路投河自殺。以上都不是我願意的。

說實話,這真是令人大愕不解,因為就在一天前聯合報的報導(文林苑王家籌到1756萬反擔保 組合屋暫保)中,王家的另一位成員王廣樹先生(王耀德之父)還表示「一開始聽到千餘萬元反擔保金確實很氣餒,而今確保組合屋不會被拆後心情很爽快,要感謝各界協助。」而之後王家的「其他成員」,又發出一份完全反方向的聲明。這裡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外界固然不得而知,但是說老實話,大約也不難猜測。「抗爭」要是持續沒完沒了,姑不論建商可能提告的賠償,就這提存的一千七百多萬「反擔保金」,到頭來是誰要還?

        我們雅不願對於王家抗爭的支援者,去探詢其內心,我們寧願相信這裡頭毫無政治力的介入,其中每一個人都是善良純潔,對於支持弱勢及維護公平正義都願意捨生忘死,肝腦塗地。但是我斗膽請問,面對這種不啻將當事人推往懸崖邊緣的狀況,有誰能拍著胸脯說王家我給你靠到底?有誰能保證反擔保金一定能返還?

再看王耀德先生的這段話:

自文林苑強拆發生以來近兩年時間裡,有人是為了反抗現行都更制度而來;有人是為了替弱勢發聲而來;有人是為了公平正義而來;也有人純粹是為了挺王家而來,每一個人每一份力量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即便是這一個月來,那些會令王家死無葬身之地的盲目借款出借人,依然點滴在心頭,我永遠記得每一顆願意幫助弱勢的善心。 

看完這段話之後,恕我對我自己的話產生懷疑:是什麼樣的好意,會讓王先生害怕到自己會「死無葬身之地」?大家都這麼善良純潔,充滿正義,真的沒有人是為了別的目的,甚至是被人利用而來?王先生說得多麼厚道,我這篇文字寫得多麼輾轉,為的是什麼?文林苑走一遭,其實讓我們領會到的,也許比什麼都更,什麼抗爭,什麼公平正義,來得更多。果真如此的話,所為何來,或許也算有一個答案吧!

田英奇

wcwang54@hotmail.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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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yc54&aid=11745393
 引用者清單(1)  
2014/03/18 11:18 【????????】 ????????????????

 回應文章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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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11:59

看到格主的回應,再針對「爛好人」來說明。

贊成格主說的:明知道理何在,卻怕犯眾怒而噤聲、只在一旁看戲的沈默大眾。還有腦袋沒那麼清楚,覺得各打五十大板了事的人。這些都是姑息養奸、鄉愿德之賊也的爛好人沒錯。

不過為何要說「」好人,定義就是沒有分辨是非能力,只從自己的喜好、主觀意識認定,以為是做好事,卻反而害了別人,去做其實不應該做的事情。那些只是基於「同情弱勢」或是「可能被利用而不自知」,都是同樣道理。這些人最後助紂為虐,幫著「好人(別有目的)」做出錯誤之事(簡稱:壞事),這才真是「爛好人比壞人更可惡」的道理,因為他們比沉默大眾做出更不該做的事情,沉默大眾只是鄉愿放任壞事存在,這些人卻在做壞事而不自知,才會被罵更可惡,因為壞人還能痛罵,這些蠢人卻無法去罵,否則罵的人就變成不知感激的「壞人」了。

王家那些自以為幫忙伸張正義的蠢學生跟民眾就是如此,所以王耀德即便氣得要死,害他背下天價債務,還得說聲謝謝,這就是我所謂「爛好人比壞人更可惡」的說明。

田英奇(tyc54) 於 2014-03-18 12:59 回覆:

我挺同意您對爛好人另一個角度的看法,不過我很想知道,有多少學生是真的以為他們在幫助弱勢,有多少學生心裡清楚的很,自己這麼做可以達到一些目的的。

記得我在台大的時候,校園裡頭高唱入雲的口號叫「普選」。選什麼呢?學生會長。當然時至今日哪個大學的會長都是普選產生的,不過那時候頗敏感,我們一般學生其實不甚了了,因為學生會實在也沒幹什麼事出來。後來我畢業了,也普選了,我回台大一看,怪怪,有了「民意基礎」之後,學生會幹什麼都理直氣壯--當然包括政治運動。我才知道當時的我有多天真,以為吃飽飯沒事幹,才會不唸書去搞什麼學生會,原來「成熟」的同學進了「大論」、「大新」,有不少都找了「老闆」。當時「長城」大戰「自由之愛」(還是大學新聞?),其實只是浮在表面上讓人看得到的東西而已。

自然,現在的大學生和以前有很多不一樣,但是有些事的本質是不會變的,所以有人丟鞋,有人痛斥教育部長,有人吃大便,有人樂生華光文林苑無役不與,搞清楚事情的本質,就一目了然了。

本人忝為大學教師近二十年,所幸沒有碰上太radical的學生,否則還不知道怎麼辦好。上面舉的這些例子,應該不是什麼爛好人。我總想,當學生嘛,唸書是天經地義,否則不要到學校來浪費時間和資源。如果功課都對付的過來,搞什麼社運社團樂團甚至開店都行(只要不違法),如果和當今某政治人物一樣,當年功課一塌糊塗三修不過,硬是說學校以為他是職業學生要退他的學,跑到傅鐘下絕食抗議,就未免等而下之了。既然要搞別的,學學比爾蓋茲賈伯斯,不唸你這個爛學校,老子出去闖世界就是了,別老把學生這個身分當護身符享受特權。像這種人我看可以把好人兩個字去掉,留個爛字就夠了。

田英奇


zg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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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09:34
我相信有人是有計算的,藉由文林苑反國民黨,再引申成反中挺獨。
田英奇(tyc54) 於 2014-03-18 11:14 回覆:

算計一定是有的,不過搞到統獨未免太過了,我猜大約就市議員的層級吧:)

田英奇


馬文凡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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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23:54

請原諒Marvin的不禮貌, 版主跟網友們你來我往卻都搞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王家兩戶中間還隔了一戶同意戶, 這是第一個困難!!

王家兩戶在文林苑基地後側面對捷運, 並沒有劃設建築線~~也就是沒有臨馬路, 既不能單獨畫出都更, 將來老舊坍塌也不能重建, 依法必須劃入都更, 這是第二個問題!!

王家若要解決上述"袋地"困擾, 唯一解決辦法就是提出"袋地通行權"~~也就是向整合好的"文林苑住宅"租一條通行道路, 但一般都是拿錢租地, 王家顯然不願意, 而文林苑大概也不願意基地變小, 這是第三個問題!!

王家人一開始一直拒絕參加協調, 但後來又~可能是賭氣~簽了一紙2億元的價值轉換, 等於同意參與都更, 而後拒絕搬遷就成了實質上的釘子戶, 所以官司一直輸!!

這個案子跟什麼強盜政府或黑心建商根本毫無關係, 完全是都市發展速度過快而相關法規太過老舊, 種種法規相互矛盾及都市畸形發展的問題剛好都糾結在王家這個案子上~~如此而已!! 都更法規是否要90%同意甚至95%同意, 都只是執行上的細節而非核心問題!!

郝龍斌若不執行法院判決就有瀆職之嫌, 硬著頭皮拆房子兩面得罪只能說他運氣不好碰上這件棘手的案子!!

Marvin當時寫的~~http://blog.udn.com/marvinfann/6298834

田英奇(tyc54) 於 2014-03-18 11:28 回覆:

謝謝Marvin的解釋,不過您是不是貼錯地方了?您所敘述的,和我所知道的差不多,我的原文裡就提到了王家有道路的問題,官司十一連敗理當如此,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訂的。當時建設公司要求強制執行,只要是正派的市長,沒有理由不拆。

此地的網友亦無什麼你來我往的,我的網誌事對所有人開放,從不過濾,可見上本版的網友水準之高,令人佩服!:)

田英奇

田英奇(tyc54) 於 2014-03-18 11:19 回覆:

寫完回覆後看到吾友出岫閒雲的網誌,竟發現您一模一樣的留言。Marvin未免也太懶了!:)

田英奇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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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01:28

以前我主管說的一句話「爛好人比壞人更可惡」,從文林苑那些打著正義名號逼王家騎虎難下、往絕路前進的「熱血青年」身上,就一覽無遺了。明明在陷害人,卻無法譴責,還得道謝、感懷在心。

當然爛好人外,還有壞人在幕後操控,才會讓這場爛戲拖到兩敗俱傷,而企圖以此反政府的幕後操控者則得到最大的政治利益。

田英奇(tyc54) 於 2014-03-17 12:51 回覆:

不好意思,當老師的喜歡糾正一下,您別在意。

「爛好人比壞人可惡」此言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那些為文林苑打先鋒的,可不是什麼爛好人喔,我相信有些人真的是同情弱勢,但有些人可能被利用而不自知,更有些人是別有目的。如果有第三種,那最可惡,無以名之,或可稱為「假好人」。

那麼什麼是爛好人呢?講的嚴重一點,就是在一旁看戲的沈默大眾。我們中間有些明知道理何在,卻怕犯眾怒而噤聲;有些是覺得事不關己,忘了社會風氣會影響到每一個人;自然也有些腦袋沒那麼清楚,覺得各打五十大板了事的人。

我用了「我們」,因為我也是其中之一。許多場合之下,我也是個懦夫。

田英奇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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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05:53
如果,是"對"的事..... 還會怕"兩億的提告"嗎?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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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00:25
又一個證明,台灣民眾的大愛與理盲。

albertheij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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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5 17:14
看看那現在無家可歸的36戶, 居住正義真的很難.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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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5 16:12

從頭開始就起源在王家仗勢家族成員裡有建築專業的人,

一開始王家就採用模凌兩可混沌不明的方式參與所謂的都更,

等到建築公司以為協商完成開始銷售而且完售時王家就逮到把柄立定主意當釘子戶以求取得最大的利益,

如果王家要取得的利益是建商可容許的不就沒事,

但就是因為有建築專業的『人材』算出建商能獲得的利益,

所以要求建商吐出所有的利益甚且加上更超過的,(那建商還玩個鳥?)

兩邊就從此『對上』,

直到有心人士介入為止!

PS:王家會敗訴最大的原因就是建商提出當初王家的採用模凌兩可混沌不明方式有瑕疵,

再加上其建地出路大有問題,敗訴是一定的。

 


旺來財經-呂代書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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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5 15:52
百姓的居住正義居然是如此的難....
田英奇(tyc54) 於 2014-03-15 15:55 回覆:

天底下有一件事情我以為是最難的:要每一個人都覺得公平。您說是不是?

田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