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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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
2010/09/03 10:00:32瀏覽1567|回應4|推薦0

引用文章我對高閻事件的看法

http://tw.myblog.yahoo.com/jw!N_VaEVyVEx6_q2zmOYk-/guestbook?page=1

昨天大姐用skype打給我,大姐提及她用google搜尋她的姓名,就會出現「我對高閻事件的看法」的文章。所以她才會主動跟我聯絡。如果我不認識大姐,她如果看到不認識的人提到她的名字,又強調跟她很熟。以大姐的個性,她一定會相當生氣,只要大姐申請網路城邦的部落格,發文抨擊段譽,我的誠信就會破產。我相信網路城邦打「落水狗」的格友,大有人在,非把段譽驅離網路城邦,誓不甘休。

部落客寫文敢寫出真實姓名,讓格友檢視真實性。就已經具備相當的可信度。就如同高閻發文提及大姐的姓名,我立即打skype向大姐查證高閻是否說謊欺騙格友。但查證的結果高閻確實認識大姐。但我也被格友質疑是否挾怨報復,故意編造謊言,藉機報復格友。但如果我真的說謊騙人,大姐己經寫文抨擊段譽,我的誠信破產,如果還要在網路城邦部落格寫文,就必需忍受格友的冷嘲熱諷或嚴厲抨擊。以我的個性,我會關網,到別的部落格網站寫文,為了一個沒有互動往來的格友或是挾怨報復格友,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未免有所不值。

也因為我幫高閻澄清他不是意圖詐騙格友金錢的網狼。才衍生出後續的紛爭。但如果明知道高閻是被冤枉的,要我不幫高閻澄清,我又做不到。就算是因此被格友抨擊、嘲諷,認為我是網路城邦爭端的亂源,我也不後悔挺身而出幫高閻澄清他不是意圖詐騙格友金錢的網狼。

跟大姐聊天結束之後,我又上網搜尋其他朋友的名字。無意中看到有人將欠債的債務人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貼上部落格強調債務人是倒債達人,積欠債務數百萬元,惡意脫產,法院追緝中,民眾要小心等文字。如果情節不實,被貼文倒債的當事人可以提出刑事與民事的毀謗告訴,要求巨額的民事賠償,而且絕對能夠勝訴。控訴人既然敢指名道姓的指控,就有相當的可信度。這就是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

備註:網址連結的人,我並不認識,特此聲明,以免被人誤會,此人向我借錢不還,我公佈他的事蹟,藉機報復,只是舉例而已。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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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437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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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事
2010/09/12 09:51
dont worry  時間會改變一切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9-13 00:16 回覆:

再過二十年,網路的影響力,會比現在還要大。不懂科技、網路,很難能夠在資訊社會有一席之地。


紫娃娃【天鵝婆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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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平的!
2010/09/07 01:04

網路是凝聚人心, 匯集民智,推動社會進步的一股強大力量。

在這個人們的利益訴求多元化, 觀點的差異碰撞力也會更加激烈的時代裡, 世界已經是平的, 網路的民意更能釋放出如潮水一般的能量。

網路的力量雖靜默無形,卻是盛大而無遠弗屆的。


人生有情詩海吟,盡在靈犀一點通~~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9-07 07:23 回覆:

目前大多數是年輕人使用網路,所以網路民意代表的是年輕人的看法。但因為絕大多數的中、老年人,沒有使用網路的習慣,頂多是上網搜尋,收發郵件。所以目前的網路輿論還不夠全面。要等到若干年後,才能夠展現與發揮網路無遠弗屆的強大力量。

但就算是網路有無遠弗屆的強大力量,每個人還是要有獨立自主的思考能力,不要人云亦云,認為支持的人多,就代表是對的。而是要看寫出的論點是否言之有物,以理服人。如果寫得沒有道理,但仗持人多勢眾,就認為自己代表民意,這種民意也不過就是有心人士刻意操弄的民意,沒有多大的價值可言。

就好比希特勒、陳水扁以民粹治國,只要反對他們的觀點,就是不愛國的人。就算當時國內再多的人支持他們的看法與論點,也不代表他們是對的。從問題的本質看待事情,而不是從立場、身份、地位、職業、意識形態、關係好壞來看待事情,才能夠看清楚問題的本質。網路只是提供一個發言平台,讓每個人都能夠發表言論,但還是要觀察、思考是否寫得有道理、而不是支持的人多,就代表是對的。


段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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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不露白
2010/09/04 05:46
 

最近這段時間,不斷的寫字條、發簡訊向曾經是好友的某人要錢。雖然百般催討,仍然要不到錢。但從催討債務的過程之中,讓我逐漸的看清楚真相。有些時候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如果我是旁觀者,而不是當事者。我早就規勸朋友,不要指望對方能夠還錢,而是將心思放在其他地方。如果有借款收據或開立支票或本票,就以司訴訟訟討回債務,但通常借錢不還的人,不是名下沒有資產,就是早己脫產,以司法訴訟的方式要錢,只是出一口氣,但實際上,卻沒有多大的作用。

古有明訓「財不露白」一個被債務逼急的人,只要知道周遭的同事、朋友、親人有錢,就會開口借錢。在這種情況之下,到底是借或不借。所以最好的情況,就是不要讓人知道自己有錢,別人也不會動腦筋向自己借錢。

「借錢是無底洞」,只要對方開口借錢,就會不停的借錢。剛開始借錢,有借有還,信用良好。但等到借了幾次之後,借錢的人失去戒心,就會開始借大錢,但會言明支付高額利息。在沒有風險及高額利息的誘因之下,再加上前幾次借錢,都遵守承諾,如期還錢。在一般情況之下,大多會借錢給對方。等到錢要不回來的時候,再來後悔、懊惱,卻已經於事無補

我要錢的方式跟別人不同,開口向人要錢,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但又不能不要錢。就寫紙條、發E-mail、簡訊向對方要錢。透過不斷的寫紙條、發E-mail、簡訊向對方要錢的方式,可以看清楚對方還錢的誠意。如果不斷的找藉口、找理由,拖延不還。就算是講得再好聽,也不過就是托詞,但實際上並沒有還錢的誠意,或是根本就還不出錢,這就是為什麼要把自己的看法寫在紙上,才能夠更加看清楚問題的本質。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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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遠弗屆的網路傳播力量
2010/09/03 12:49

以前體會不到為什麼會為了要債,導致關係破裂、爭吵不休,甚至鬧到法院的難看場面。但親身經歷「借錢不還」的過程,體會尤其深刻。所以部落客宣稱誰又被誰詐騙或借錢不還。除非當事人出面指控,否則我都認為只是謠傳,不能夠盡信。只有當事人才有立場與資格出面指控。旁觀者出面指控,但當事者卻默不吭聲,這其中必定有不足為人道的隱情或是子虛烏有的謠傳,否則為什麼當事人不出面指控呢?

我能夠體會借錢給別人,但多次催討仍然要不到錢的感受。這種感覺真的很不好。尤其借錢的人又是自己最信賴及親近的朋友,為了金錢糾紛,損毀了多年的情誼。所以盡可能不要借錢給別人,如果真的把錢借給別人,就要有心理準備,如果借給別人的錢要不到,自己是否能夠承受損失,如果不能夠承受損失,就不要借錢給別人,就算是因此失去友誼,也要堅持原則。

網路時代跟傳統社會最大的不同,在於網路的特性是不管是好事或壞事都會在極短的時間之內,傳遍世界。在大陸曾經發生一件真實事件,太太因為無法忍受先生的背叛,在部落格寫文痛斥先生外遇,並揚言跳樓自殺。隨後太太真的就跳樓自殺。自殺事件透過新聞報導,再加上部落格文章的推波助瀾。引起網友的憤懣與不滿,發文抨擊老公與情婦害死妻子。老公與情婦隨後立即辭去工作,搬到別處,不再跟外界連絡與接觸。老公與情婦並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卻受到道德層面的強烈指責與批判。這就是無遠弗屆的網路傳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