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9/03 10:00:32瀏覽1567|回應4|推薦0 | |
引用文章我對高閻事件的看法 http://tw.myblog.yahoo.com/jw!N_VaEVyVEx6_q2zmOYk-/guestbook?page=1 昨天大姐用skype打給我,大姐提及她用google搜尋她的姓名,就會出現「我對高閻事件的看法」的文章。所以她才會主動跟我聯絡。如果我不認識大姐,她如果看到不認識的人提到她的名字,又強調跟她很熟。以大姐的個性,她一定會相當生氣,只要大姐申請網路城邦的部落格,發文抨擊段譽,我的誠信就會破產。我相信網路城邦打「落水狗」的格友,大有人在,非把段譽驅離網路城邦,誓不甘休。 部落客寫文敢寫出真實姓名,讓格友檢視真實性。就已經具備相當的可信度。就如同高閻發文提及大姐的姓名,我立即打skype向大姐查證高閻是否說謊欺騙格友。但查證的結果高閻確實認識大姐。但我也被格友質疑是否挾怨報復,故意編造謊言,藉機報復格友。但如果我真的說謊騙人,大姐己經寫文抨擊段譽,我的誠信破產,如果還要在網路城邦部落格寫文,就必需忍受格友的冷嘲熱諷或嚴厲抨擊。以我的個性,我會關網,到別的部落格網站寫文,為了一個沒有互動往來的格友或是挾怨報復格友,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未免有所不值。 也因為我幫高閻澄清他不是意圖詐騙格友金錢的網狼。才衍生出後續的紛爭。但如果明知道高閻是被冤枉的,要我不幫高閻澄清,我又做不到。就算是因此被格友抨擊、嘲諷,認為我是網路城邦爭端的亂源,我也不後悔挺身而出幫高閻澄清他不是意圖詐騙格友金錢的網狼。 跟大姐聊天結束之後,我又上網搜尋其他朋友的名字。無意中看到有人將欠債的債務人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貼上部落格強調債務人是倒債達人,積欠債務數百萬元,惡意脫產,法院追緝中,民眾要小心等文字。如果情節不實,被貼文倒債的當事人可以提出刑事與民事的毀謗告訴,要求巨額的民事賠償,而且絕對能夠勝訴。控訴人既然敢指名道姓的指控,就有相當的可信度。這就是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 備註:網址連結的人,我並不認識,特此聲明,以免被人誤會,此人向我借錢不還,我公佈他的事蹟,藉機報復,只是舉例而已。 |
|
(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