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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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高閻事件的看法
2010/06/25 09:30:00瀏覽6011|回應20|推薦0

http://blog.udn.com/greym2012/4162120

早上看到高閻部落格的文章,我立即打skype給青創會前秘書長俞XX。因為我跟俞XX很熟,我都叫她大姐。我特別問她,認不認識一位叫高閻的人。但大姐回答,沒有印象,我就將高閻部落格文章傳給大姐。大姐一看到高閻的部落格照片,就很開心的說原來是大X。據她的描述,高閻是一個很斯文、很有內涵的人。文章寫得很好,很會畫畫。曾經出過一本書,發行到全世界。書裡面的女主角,畫得栩栩如生。高閻曾經送了一本給她,但她不知道放到那裡,否則她會拿給我看。這就是大姐對高閻的描述。

部落客只要公佈姓名,就會有人去查證,到底是否屬實或是憑空杜撰。而我的查證結果是高閻並沒有刻意要營造虛幻人氣,他確實很會寫文,很會畫畫、還曾經出過一本書。大姐對她的印象是,高閻是一個很有內涵、很斯文的一個人。

如果不是因為我跟大姐相當熟稔,我也無從查證到底高閻是騙子,還是真的如他所言,他是一個醉心於畫畫及文字的藝術家。依照我的個性,如果我查證的結果,高閻的確是一個不學無術的騙子。我一定會發文強力砲轟。但既然現實社會高閻給人的印象確實如高閻部落格文章所呈現的形象。證明他並沒有說謊騙人。我也對自己的回應,對高閻的嚴厲抨擊,致上歉意。畢竟他來部落格寫文,不是為了營造虛幻人氣意圖詐騙金錢,我又有什麼資格及立場去抨擊高閻呢?

部落格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連部落客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清楚。部落格的訊息大多未經查證。頂多是部落客言之鑿鑿、一口咬定這是真實的訊息。但問題在於新聞媒體報導新聞,都要平衡報導,還有記者專人查證新聞來源是真是假,如果是有人放假消息,而新聞媒體未經查證,只憑一面之詞就將事情報導,事後如果查證是偽造、不實的新聞。報導的新聞媒體,將會受到輿論及主管機關的懲戒。但問題在於部落客發佈的訊息,如果是變造或不實的訊息。發佈不實訊息的部落客,事後只要刪文、關網即可,就算是事後追究責任,但被攻擊的當事人已經受到嚴重傷害。所以主持公道、正義的前提在於真相為何?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可言。但誰又能確認部落客發佈的訊息,都是真實無誤的訊息?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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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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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指控、毀人清譽
2010/06/28 21:05

一、一般人不是公眾人物保有隱私及不被侵犯的自由。

二、只要不涉及公眾利益,沒有傷害到別人,任何人都不能假借公平正義為名,任意傷害別人。

三、指控人不是權益受損失的當事人,又提不出證據證明所言屬實,僅憑臆測或想像就當作證據,這種作法如果成立,我也可以任意指控別人,但不需要提出任何證據,對被指控人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事情。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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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訛傳訛
2010/06/28 16:10

民主社會,人民的聲音發揮力量,本來是好事。但步入到網路發威的時代。很多消息連事實面都還不清楚,就直接跳到輿論公審、人民公審,明明以訛傳訛、造謠生事,就已經引發群情激憤。 這種常常上演「公審」的局面,操作成功的人越來越擁有不成比例、未必正當的發言權,整天爆料攻擊的其實就是那幾人,無憑無據的抹黑、攻擊、造謠生事,但卻始終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所言屬實,不僅不能夠助長這種網路公審,輿論公審,還要讉責、抨擊,看誰還敢有事沒事的造謠生事,以訛傳訛,毀謗別人名譽,但卻不會受到任何的懲戒與制裁。



異域 (仁者無敵、善不止息)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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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2010/06/28 00:32

網路藏污納垢, 龍蛇雜處, 有很多人性醜陋不堪的面相,四處皆然。

糾結爪牙審判他人, 煽惑群眾攻擊看不順眼者, 到處以私密留言毀磅

心生怨妒者,

集結惡勢力團體排擠無辜的資淺的”弱勢受害”者 , 專做些損人不利

己之”網路惡霸”, 比比皆是。

而這些終將因輪迴果報,加重反噬力道,還諸己身...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沒有人有權利動用「私刑」審判他人,進行不道

德的人格謀殺。

以網路霸凌之名,進行誅殺異己之陰謀,行「沽名釣譽」之非法正義之實

,終將被眾人所唾棄不齒。

所有國家的國民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違反法律者應受到法律的拘束與制裁。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8 00:36 回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網路福爾摩斯繼續辦案,追查真相。但我沒有時間跟這些福爾摩斯、正義之士糾纏不休,所以將回應關閉,讓自己清靜半天。明天晚上再上城邦寫文。高閻事件已經結束了,再追查也追查不出什麼真相,只是不斷的自圓其說,讓自己有個下台階,我只能說看到高閻事件一連串的發展,格友們還能夠相信這是伸張網路正義或只是假網路正義之名,行網路霸凌之實。

zarathustr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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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開格寫笑話的自由~
2010/06/27 01:41

關於段兄對於高先生事件的評論,小某十分認同 。在沒有任何詐騙情事確實的罪證下,高先生一切都是合法正當的,格子裡履有佳作,也是不爭的事實。

事件的重點,不在於誰詐騙了誰,也不是誰對誰投懷送抱由愛生恨,兩造都無法確實舉證,事件已失焦了。

問題的本質 在於高先生實在太完美了,完美到天馬行空讓人由羨慕轉為嫉妒,由嫉妒轉為疑惑。高先生究竟和許人也?

段兄求證的舉動令小某及眾多格友十分感動。但冒名頂替招搖撞騙之事時有所聞,段兄是否更應該為了大X先生而進一步求證?段兄或許正是最接近問題核心的關鍵人物!

對於各種質疑,高先生如此世外高人大可不必辯駁,也沒有接受驗明正身的義務。但若選擇回應,針對重點即可。以高先生通天遁地之能,必可在任何公開公評的場合顯靈服眾,不過也只是如此簡單而已。格子繼續由美女助理代管,相信很多人也樂觀其成。關格復格,文章移除,各種色誘的爆料,有失高人風範大可不必!

當然,高先生確有其人也好,為虛擬也罷,這些都不影響大X先生/劉先生在UDN開格發文的權利。誠如段兄所言,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沒有誰對誰錯。 問題的本質釐清前,笑話終究還是些笑話 。有人愛寫,自然就惹人笑。

旁觀者清何需掛懷,您說是不?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7 02:08 回覆:

這件事情已經結束了,至於我是否說謊幫高閻解困,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就讓那些自以為自己是替天行道的所謂的正義之士,繼續追查高閻事件的後續發展,我也無須隨之起舞。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群人沒有證據就口誅筆伐,替天行道。但如果始終找不到高閻不法的證據,這些人也不會認錯道歉,只會胡攪蠻纏。跟這些人講道理,太浪費時間,還不如把時間用在對的人身上。

網路正義說穿了只是強權正義,誰的文筆犀利、意志力堅強,敢告人,誰就先立於不敗之地。但如果悶不吭聲,不作辯駁,就會被窮追猛打,假正義之名,行網路霸凌之實。這就是我看到的網路正義。


史堤夫(罪惡滔天,暴政必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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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帆風順, 步步高升!
2010/06/27 01:33

段譽兄,你好!

光看你的累計瀏覽人氣, 再看你寫的文章內容,我就明白為甚麼啦!

你的確對事情具有特殊的評論能力, 對事理的透徹及分析能力也頗強!

沒甚麼要補充的!  只想來給你擊掌! 有膽識與思考力的朋友!

另外! 要在這留言給高閻兄-- 

雖然我不能完全同意你的一切,不過你的胸襟與氣度的確令我佩服!

在遭受了這樣大的爭議陣仗後,還能面不改色, 不出惡言, 的確是不一樣的人!

忙碌! 就去吧!  不需要把格子全廢掉, 有空回來寫寫文章! 

你是有能力勇敢挺身悍衛你自己的權益的! 

畢竟這格子上還有很多默默關心你的人!  別讓他們引頸期盼太久啦!

順頌 , 一帆風順, 步步高升! 


得勢不恃勢,失勢不餒勢,察勢不棄勢,順勢不附勢!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7 02:20 回覆:

高閻之所以被窮追猛打,說穿了是人氣太旺。在網路城邦寫文,盡可能低調寫文,不要追求虛幻的人氣,否則只要被人抓到把柄或語病,就會被窮追猛打,非要將被攻擊的當事人污名化,驅離城邦,不會終止。

如果不是因為段譽文筆犀利、筆戰經驗豐富,敢告人。我早就已經被趕離網路城邦。就因為我太清楚部落格生態環境,所以我才不在意網路圍剿。這種網路正義,在我眼中只是網路霸凌,沒有什麼值得誇耀之處。


喬瑟夫~搞一中意識型態嫖盜魯蛇真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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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與交流善知識
2010/06/26 23:01
 部落格裡許多描述關於自己本身一切的文字,   容易引起別人好奇(偷窺欲)而帶來高人氣數字,   卻也可能產生許多不必要的困擾與麻煩....  因為人類的通性都喜歡”探求別人內心深處不為人知的欲念”,  所以應該儘量避免成為別人過份注視的焦點!!

虛擬世界裡最主要的功能就只有”分享與交流善知識”而已,  其餘的都應該盡量避免觸碰!!  因為文字相不可信,  通常你看到的部份 都是格主的表面相而已,  光從一些思考過或包裝過的文字相,  你無從瞭解一個人的全部性格與真正面貌, 也看不到他(她)完整的人生經歷!!.....

所以, 一個有智慧的人應該懂得分辯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的區別, 不要花太多心思在虛幻世界的不實際層面,  虛擬部份的就留在虛擬世界, 而真實世界才是你應該努力去掌握與追尋的!!  


【亞里斯多德】: 一個人的尊嚴並非獲得這榮譽時,而在於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6 23:18 回覆:

這件事情早就應該劃下休止符。

如果繼續聲討、撻伐高閻,只是讓彼此傷得更重。

但還是無法澄清事實真相,到頭來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爭執不休。沒有一方是贏家,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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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理解错了我的意思了
2010/06/26 21:21

抑或是我没有讲清楚。sorry

格友声援丢浆湖小姐,并不是认定高阎是“罪犯”,而是对高阎有太多的疑问,什么联合国儿童基金捐款、什么去欧洲出差、什么三个美女管理格子、什么刑侦二队队长等等等等。那么,当丢浆湖小姐出面质疑的时候,有疑问的格友当然会声援了。同样的,不也有格友在声援高阎吗?您的做法不也是在声援高阎吗?高阎可是把您的文章置顶呢。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6 22:00 回覆:

以後如果要做善事,一定要做到公開化、透明化。要斬雞頭發誓。而且收據一定要影印存證,如果有人質疑才能夠立即提出來證明自己的確有捐款做善事,這才叫做「做善事」。而且絕對不能提起自己曾經捐款的事情,否則提不出證據,就是說謊騙人,就是膨風。

城邦眾人可以指責高閻的可疑行徑,但不能夠有人持不同看法與意見,聲援或支持高閻。就算是講出知道的事實也不可以。因為這就是”助紂為虐”的行徑。像高閻這種騙子、惡徒絕對不能夠留在網路城邦,要用網路圍剿、人格謀殺的方式。非要把高閻驅離城邦,才能夠彰顯網路正義。


喬瑟夫~搞一中意識型態嫖盜魯蛇真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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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受害者 (2)
2010/06/26 20:10

我只想問一件事, 那位醬女士是包青天嗎?? 是檢警方臥底在udn代表??  還是城邦的大頭目寨主?? 大家憑甚麼聽她的一面之詞,便隨她起舞?? 我從沒看過她的其它文章( 因為她在發文高調撻伐高先生時早將文章全刪光, 為甚麼?? 我不明白??)  不明白她是否很有正義感,只不過正義感也不能無限上綱的, 必須植基於法律的基礎之上!!  

 

再者她真是包青天嗎?? 古代的包青天早被後代憑斷是獨裁者, 所以中華民國的法律才會設三院審判(有的國家還有陪審團), 就是怕誤判任何一位當事人!!  如果人人都憑想像或薄弱的證據 (何況是否有證據不得而知??)以懷疑別人有犯罪的意圖, 那麼我是否也可以因為感覺zxc先生長得不像好人, 在虛擬空間裡呼籲警方趕快介入調查你是否也是詐騙集團嫌犯呢??^^  

 

那位醬女士究竟是甚麼”動機和身份”?? 為何那位被要求要入會的女網友棄正常的法律途徑”而選擇把高先生的留言給她一個人看?? 我不明白?? 那位被要求要入會的女網友為何從來沒有出現過??  醬女士提供了一份和高先生”文筆風格極不相同”的信?? 為何不能連那位被要求入會的女網友的留言也一併公佈?? 是否另有隱情?? 醬女士的真實身份究竟是甚麼?? 誰真正清楚她的為人, who know??

 

我要強調的是, 到目前為止, 有任何一位受害者出面向警檢方正式報案嗎??  如果高先生真的是詐騙集團嫌犯, 他在城邦已有四個月, 大可有充裕的時間犯案, 為何到現在為止, 沒有任何一位受害者出面向警檢方正式報案?? 這才是重點!!

 

zxc先生, 恕我冒眛, 我不認識你, 但你意圖入人於罪和選邊站的跡象十分明顯,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你以為呢?? ^^


【亞里斯多德】: 一個人的尊嚴並非獲得這榮譽時,而在於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6 20:41 回覆:

網路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但重點還是在於不要無端攻擊。如果為了網路虛名、人氣或爭端,攻擊格友,這種行為就不可取。就因為網路是虛擬世界,不知道網友的背景是什麼?就不要無端挑釁、攻擊,有時以為對方是軟腳蝦,可以任意欺凌、攻擊,如果遇到不好惹的人,到頭來不僅沒有伸張所謂的正義,反而讓自己受到嚴重傷害。

我認為事情的發展,已經演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高閻到底有沒有犯罪,這種事情在部落格是辯不明白。我認為如果高閻真的犯法,就請被害人上法院控告高閻。如果有充份的證據,相信高閻也難逃法律的制裁。

如果只是在部落格聲援、支持,遇到不好惹或根本無視於網路圍剿的部落客,這種小兒科的作法,不僅無法懲治惡人,反而會讓惡人行徑更加囂張。我誠摯的建議城邦正義之士,集體控告不法份子高閻,越多人挺身而出,揭發高閻惡行,上法院控告高閻。再加上新聞媒體大篇幅的報導高閻網路詐騙事件,高閻就越無法詐騙得逞。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喬瑟夫~搞一中意識型態嫖盜魯蛇真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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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受害者 (1)
2010/06/26 20:07

看了一連串的高閻事件, 我不得不承認, 網路似乎比人生還精彩!! 呵呵!!

 

剛加入udn, 也因為工作忙, 所以實際在網上的時間有限, 但卻親眼目睹了高先生這一連串事件的發生, 算是躬逢其熱鬧!! ...

 

老實說, 我不認識高先生, 只是覺得他過份膨脹自我了!! 他曾來我的格子推文四,五次, 我僅在第一次回推, 其餘時間便處於對他的”所言所行保留很大的的彈性空間”了 !!

 

不過從昨天開始, 我和我的朋友們都讀了你的一些文章, 你的邏輯十分清晰, 有膽識,有文筆!! 似乎沒有意象顯示, 你有必要為了美化”某人, 而選擇公佈你所知道的資訊”!!

 

1.樓下這位zxc先生, 你的想法看似很有觀點, 但卻似是而非, 我不知道你用甚麼立場懷疑高先生是詐騙集團嫌犯, 又要以那一條法律基礎請警方介入處理??

 

到目前為止, 有任何一位受害者出面向警檢方正式報案嗎??  你憑甚麼妄下斷語, 憑想像或猜測就認為警方應該”聽你的指揮”介入處理?? 要處理甚麼??  到目前為止, 網民都只是聽醬女士單方面的陳述, 她所指的那位”被高先生要求要入會的女網友”自始至終沒出現過?? 是否真有其人?? 還是有人杜纘編故事?? 無人得知??

 


【亞里斯多德】: 一個人的尊嚴並非獲得這榮譽時,而在於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6 20:42 回覆:

網路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但重點還是在於不要無端攻擊。如果為了網路虛名、人氣或爭端,攻擊格友,這種行為就不可取。就因為網路是虛擬世界,不知道網友的背景是什麼?就不要無端挑釁、攻擊,有時以為對方是軟腳蝦,可以任意欺凌、攻擊,如果遇到不好惹的人,到頭來不僅沒有伸張所謂的正義,反而讓自己受到嚴重傷害。

我認為事情的發展,已經演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高閻到底有沒有犯罪,這種事情在部落格是辯不明白。我認為如果高閻真的犯法,就請被害人上法院控告高閻。如果有充份的證據,相信高閻也難逃法律的制裁。

如果只是在部落格聲援、支持,遇到不好惹或根本無視於網路圍剿的部落客,這種小兒科的作法,不僅無法懲治惡人,反而會讓惡人行徑更加囂張。我誠摯的建議城邦正義之士,集體控告不法份子高閻,越多人挺身而出,揭發高閻惡行,上法院控告高閻。再加上新聞媒體大篇幅的報導高閻網路詐騙事件,高閻就越無法詐騙得逞。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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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段譽」商酌 (II)
2010/06/26 19:33
疑問:「段譽」查證部分與以上論證的關聯性?

如果「段譽」此篇文章就停在以上的推論,那麼論點就非常清晰有力,因為推論是由「前提」的論述演繹而來,除非一個(或以上)的前提被推翻,否則邏輯上必須接受上述的推論;然而本文中占了近三段的查證部分與「捕光」以上列出論證的相互關係以及思考連結,應該要請「段譽」多做說明。

因為如果「捕光」以上的論證成立、也獲得「段譽」的認同,那麼查證的部分就是畫蛇添足了。既然網路無涉正義而真相難明,查證屬實不屬實其實無關緊要(因為網路部落格是一個與正義完全不相關的虛擬空間);如果某些網友的反彈是過於較真,那「段譽」又何必「較真」?而「段譽」既肯花時間與心力去查證、甚至撰文說明,應該是有超出以上三個前提的另外考量。考量的內容除了磨練「段譽」的思考與文筆,還有沒有其他尚未闡明的動機與論點呢(例如說詳述查證過程,讓讀者自有公斷或是希望取信於讀者)?為什麼在論證中已經脫勾的「部落格內容」與「真相」要在查證的過程中又連繫起來呢?

其次,根據余大姐(假設「段譽」與此人的交情為真,所以暫時不將余大姐當成網路人格)的敘述與「段譽」的觀察,做出「既然現實社會高閻給人的印象確實如高閻部落格文章所呈現的形象。證明他沒有說謊騙人」的結論是不完全嚴謹的(白璧微瑕)。第一、前句並沒有證明後句:「高閻」給余大姐的藝術家形象與「段譽」觀察「高閻」的網路作家形象相符,不構成「高閻」沒有用其它形象說謊騙人的保證(「捕光」可以「假設」的例子是總裁形象與單身形象,並無意說此兩個形象為假)。第二、從余大姐與「段譽」兩個觀察點做推論是以兩個樣本推到全面的歸納推理,因此結論超出前提所蘊含的資訊(有風險的推理)。「捕光」可以考慮余大姐在職場以及「段譽」在部落格上的歷練而接受「在余大姐以及『段譽』的觀察中,『高閻』是可信的」,但是也不能忽略其他格友所看見不協調的地方,包括身為總裁的「高閻」出訪歐洲以及三位女秘書代理部落格的種種讓人不易想得通的事情。「捕光」除了想知道「段譽」對以上兩個邏輯跳躍的有沒有補充,其實最關切的還是「就算查證屬實,讀者也信任『段譽』的查證又如何」這個問題。對「捕光」來說,在「段譽」未多做說明前,此文的論證與查證部分似乎力道相抵。


以上是「捕光」以技術觀點對「段譽」此文的評析與提問,從一般日常生活的角度看,實在是雞蛋裡挑骨頭。「捕光」也認為真相會愈來愈明,所以願意與「段譽」在真相這件事情上共同等待(儘管這種做法明顯超出上述「不該有期待」的論證)。而此格既以「思考的連結」為名,相信「段譽」可以了解「捕光」想要了解文章中一些對「捕光」來說跳躍太快之推論的心態。若能稍有補充,則論證與查證部分就不會力道相抵,這是「捕光」的觀察,請「段譽」指教。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6-26 20:46 回覆:
坦白說,我真的沒有看完全文,因為我覺得閣下在玩文字遊戲。今天問題的重點在於高閻到底犯了什麼罪,請閣下明確告知?如果高閻犯法,為什麼不召集城邦正義之士去法院集體控告不法份子高閻。我相信只要城邦部落客集體挺身而出,控告不法份子高閻,一定能夠博得媒體版面。到時候新聞媒體不斷的追蹤、調查,一定能夠讓不法份子高閻繩之以法,這才是正義的展現。否則不法份子高閻如果又關網,另起爐灶,還是會有人一時不察,被不法份子高閻詐騙金錢。所以我誠摯的建議閣下不要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寫如此長的回應,而是立即控告、趕快控告、集體控告。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也預祝閣下能夠贏得勝訴,讓網路城邦的格友能夠真正看清不法份子高閻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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