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做】:(ㄗㄨㄛˋ)。 【辨似】:「作」與「做」於ㄗㄨㄛˋ音,時見混用。但綜觀二字諸義,仍見區別。二字相混僅於:(1)「進行某事」、(2)「成為」、(3)「製造」三義上,如「做事」與「作事」、做工」與「作工」、「做人」與「作人」。今依習慣定字,「做事」、「做人」取「做」,注明通「作」。「工作」、「製作」、「作文」、「創作」、「作戰」、「作為」、「當作」等詞取「作」。(參見教育部國語辭典光碟網路版諸詞目。)
【作】(ㄗㄨㄛ)。 「名詞」: (1)工人﹑工匠。如:「木作」﹑「石作」﹑「瓦作」。 (2)製作某些工藝作品的場所。如:「作坊」。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孫禮傳:「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也。」 「動詞」:招惹﹑自找。如:「自作自受」。 【作】(ㄗㄨㄛˊ)。見「作摩」、「作料」等。
【做】(ㄗㄨㄛˋ)。 「動詞」: (1)成為。如:「做人」﹑「做官」。 (2)進行某事。如:「做生意」﹑「做實驗」﹑「做事」。 (3)舉辦。如:「做生日」﹑「做滿月」﹑「做週年」。 (4)製造。如:「做衣服」﹑「做鞋子」。 (5)假裝。水滸傳˙第三十五回: 宋江教分作三起下山,只做去收捕梁山泊的官軍。
【作做】(ㄗㄨㄛˋ ㄗㄨㄛˋ ) 就算。 西遊記˙第十五回: 這椿事,作做是我的魔頭罷!你怎麼又把那有罪的孽龍送在此處成精,教他喫了師父的馬匹?
【做作】:(ㄗㄨㄛˋ ˙ㄗㄨㄛ)。相似詞:造作。相反詞:真實、自然。 (1)作態、造作。 元˙戴善甫˙風光好˙第三折:「實丕丕與你情親,你把萬般做作千般怒,兀的甚一夜夫妻百夜恩。」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四折:「扭捏著身子百般做作,來往向人前賣弄俊俏。」 (2)行為、作為。 董西廂˙卷七:「妾想那張郎的做作,於姐姐的恩情不少。」醒世恆言˙卷八˙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只見媳婦共女兒互相摟抱,低低而哭。劉媽媽見如此做作,料道這事有些蹊蹺。」 (3)算計、暗算。 三國演義˙第五十四回:「殺了劉備,我女便是望門寡,明日再怎的說親?須誤了我女兒一世!你們好做作!」初刻拍案驚奇˙卷六:「只是該與我熟商量,不該做作我,而今事已如此,不必說了。」 (4)榜樣。 醒世恆言˙卷三十一˙鄭節使立功神臂弓:「如今這幾位小員外,學前輩做作,約十個朋友起社。」
(以上文出自教育部國語辭典光碟網路版)
撰文/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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