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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教案的步驟與原則
2012/12/30 10:35:36瀏覽4615|回應0|推薦9

廖柏森

 

教案(lesson plans)是指教師在上課前將所要達成的教學目標、實施活動和評量方式等相關資訊所製成的計畫案。它的功能就像一份地圖,引導老師教學的具體步驟,並確保達至預定的目的地。對教師而言,教案可以反映自己的教學理念、增進教學信心、並驗證學生學習效果,可謂相當重要。

 

教師編製教案的基本步驟,首先自問在有限的課堂時間和教學資源內,根據學生的背景知識與技能程度,可以讓他們習得哪些知識?應用何種技能?這些問題的答案即可形成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接下來再思考要以什麼方式和活動來呈現這些內容?以何種先後次序呈現?這堂課的內容與過去以及未來的課堂之間如何銜接連結?同時還要考量學生的學習需求、能力、動機和興趣,甚至其學習策略和學習型態等。可見設計教案並沒有一般人想像得那麼容易,必須考慮眾多來自教學環境、教師教導和學生學習等各個層面的因素,才能取得最大的教學成效,達成教學目標。

 

至於教案編寫的基本原則,Jensen (2001)認為有以下三項:

(1)   連貫性與流暢性(coherence and flow): 教案並非一連串教學活動的堆砌,而是需有一主軸貫穿聯結各項活動,而且也要注意活動與活動之間的轉換是否流暢合理。

(2)   多樣性(variety): 教學活動若是一成不變,難免會讓學生覺得無趣乏味。因此教案中除了例行活動之外,還可加上一些變化,例如實施全班教學、小組、兩人或個人學習等多樣活動。

(3)   彈性(flexibility): 教案並不是用來限制教學的工具,教師應視課堂臨場的狀況隨機應變。例如同學提出一些很好的問題或意見,教師就可根據這些問題或意見提出新的教學主題,講述與原本教案不同的內容。

 

而教案實施完後,教師應該要評估教學的效果,檢討教學活動施行的成敗,良好的教案則要保存下來,當作教師個人教學的紀錄。尤其對新進教師而言,教案可以做好心理準備,循序授課以提升教學上的信心,未來教授相同課程時還可拿出來參考使用,溫故而知新。教師也可將自己的教案與其他老師交流,進而相互討論改進,透過分享教案形成一個不斷成長的專業教學社群。而隨著教學經驗愈來愈豐富,教師就較能掌握上課的節奏和學生的需求,對於教學步驟也瞭然於胸,對教案的依賴也就愈來愈小,或者說已將教案內容內化為教學行為的一部份。但不論多麼資深的教師,仍然不宜在沒有備課的情況下只憑藉直覺經驗來教學,以免造成教學內容散亂,目標不明確的窘境,這也是不尊重教師專業和學生權益的表現。

 

不過教案一旦編製好,並不代表老師就非得按表操課不可。教案只是一個施行教學計畫的架構,老師還是可視課堂臨場的狀況和學生的反應來隨機彈性應變。例如實施教學活動的時間可能過長或過短,教材內容比學生預期更難或更簡單,或者學生若是對某個活動感到興趣缺缺,老師就應趕緊修訂教學內容或結束活動,再換另一個活動來保持學生的學習動機。因此老師也不妨準備一些備案的活動,以防課堂時間尚未結束或臨時需要替換活動的狀況。一般而言,教師撰寫教案是給自己上課使用,通常會寫得比較隨興,反正只要自己看得懂就好。但若是要呈給行政主管或評鑑委員檢視,就要寫得正式嚴謹,內容詳實,並遵守某些特定的格式。

 

教案的格式針對不同的學科和課程需求而有很多不同的型態,但大體上都包含教學目標目的(goals and objectives)、教材設備(materials and equipment)、教學程序(procedures)、評量(evaluation)和課外作業(extra-class work)(Brown, 2001)。另外,為了突顯個人的教學觀和創意巧思,教師可在教案格式加上自己獨創的項目,例如Harmer (2001)基於溝通式語言教學習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Learning)的理念,強調師生互動在語言教學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在教案特別設計教學活動中互動(interaction)的項目讓教師填寫,以代碼T代表教師(teacher)S代表個別學生(an individual student) C代表全班學生(the whole class) G代表小組 (group)等等。如教案上填寫TC就意謂教師對全班同學講課,SS指學生兩兩互相合作,GG則是小組合作等,非常容易從教案中就看出課堂教學中師生互動的狀況和頻率。

 

 

參考書目

Brown, H. D. (2001). Teaching by principles: an interactive approach to language pedagogy (2nd ed.). White plains, NY: Addison Wesley Longman.

Harmer, J. (2001). The practice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3 rd ed.). Essex, UK: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Jensen, L. (2001). Planning lessons. In M. Celce-Murcia (Ed.), 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or foreign language (3rd ed., pp. 403-413). Boston: Heinle & Heinle.

 

翻譯教學實務指引: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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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19:12 【udn】 這有相關商品!指引 實務 翻譯 教學比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