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論語中理想人格之探討 (二)
2006/06/12 11:26:36瀏覽1505|回應0|推薦5

廖柏森 (原載於中國文化月刊)

壹、儒家的基本義理 

     回顧中國的歷史長流在進展到西元前七七一年,東周平王遷都洛邑,面對列國的相互爭伐而不能制,周天子只能徒擁虛名,政治上的動亂不安,戰禍疾疫連年,造成傳統社會制度與人倫秩序的瓦解。儒家的始創孔子面對此周文禮壞樂崩、社會重大變革的時期,便亟思有以救之,積極從事於社會思想文化的改造。

      春秋時最具重要影響性的觀念是「禮」,許慎說文解字上說:「禮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原義是指宗教上的祭祀活動,直到周公制禮作樂,禮的範圍才擴及到政治社會制度與人類行為的普遍規範上;據左傳上的記載:「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隱公十一年),「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昭公二十六年),可見其功能正是在維繫天下國家以至家庭人際間的倫理秩序。在以往周文的禮儀典章制度是粲然明備,孔子亦贊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八佾〉;可是在周室衰微、封建宗法組織解體之後,當時的社會政治環境已無法在確實有效地承擔這一套傳統的禮樂系統,禮儀變成只是人生命之外的一種空洞的規範形式,沒有必要遵循的實質意義,所謂「人而不仁,如禮何?」(八佾),所以天下遂進入混亂的狀態。

   孔子既以重建周文,維持一普遍秩序為己任,他首先就要面對禮的實質問題,禮既然不能是虛文,所謂「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陽貨)就必須在普遍的人心中找到堅實的基礎,所以孔子說:「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衛靈公)

    在孔子之前禮被視為一種傳統風習,而將其根源歸諸於天道,至孔子使加以自覺意識之肯定,認為禮是出於人心所同然要求的一種正當合理性,所以孔子就提出「義」來作為其理想人格---君子之外在儀文的內在本質。所謂「義者,宜也」(中庸 哀公問政),朱熹注為「宜者,分別事理,各有所宜也」,可引申出「正當」、「合理」或「道理」等涵意,所以孔子說:「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里仁)

而「禮」就是人心中這種「義」之合理意識的表現。畢竟外在儀節規矩都只是一種形式,並不是禮的本質所在,只有從人心自覺要求行事的合理合宜,也就是以義為準據,禮才有施行的意義,孔子說:「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子罕)也正表達了這層意思。至此以上可稱之為「攝禮歸義」的進程。(註一)

註一:「攝禮歸義」之用語見於蔡仁厚先生《孔孟荀哲學》和勞思光先生《中國哲學史》二書中。

( 知識學習語言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jason&aid=30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