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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物我合一」之美學思想 (二)
2006/10/27 20:01:09瀏覽4092|回應0|推薦2

廖柏森

参:「物我合一」在莊子美學上的重要意義

莊子的美學是和其哲學息息相關,甚至是ㄧ體之兩面的,在他的目光裏,美與醜是沒有什麼差別的,所謂「厲與西施,恢恑譎怪,道通為一」(齊物論),這些都是世俗的相對概念,既然是相對性的,那美的標準原則就不可能是客觀的,而會因時間、對象、及觀者主體的好惡來改變。如:
毛嬙麗姬,人之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骤。四者熟知天下之正色哉?(齊物論)
按照上節物我之間無差別相的意義引申來說,在萬物之間根本不可能有美、醜的概念可以比較;相反的,如果人執意於對世間美好事物的追求,甚至沉溺於聲色感官之享樂,則會妨害了他生命中自由精神境界之提升,所謂:
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聲;若不得者,則大憂以懼。其為形也亦愚哉!(至樂)
世俗中所追求的美是毫無價值意義的,因此莊子書中充斥對這些美好事物的排拒,甚至要「擢亂之律、鑠絕竽瑟」、「滅文章,散五采」、「毀絕鈎繩而棄規矩」等;但我們要肯定的是莊子對審美活動並沒有從根本上否定之,實際上他的美學是包含更深刻、更上一層的理論意義,再此以徐復觀先生的一段論述作為說明:
老子乃至莊子,在他們思想起步的地方,根本沒有藝術的意欲,更不曾以某種具體藝術作為他們追求的對象。…但是,若不順著他們思辯地形上學的路數去看,而只從他們由修養的功夫所到達的人生境界去看,則他們所用的工夫,乃是一個偉大藝術家的修養工夫;他們由工夫所到達的人生境界,本無心於藝術,卻不期然而然地會歸於今日之所謂藝術精神之上。(註一)
因此莊子的道若不只從形上觀念上去把握,而從人生境界上去體悟的話,它本質上就是一種最高的藝術精神,因為在「物我合一」的意義下,我們的審美心胸要超脫形器物相的相對美醜,解脫人世得失利害的欲求,只有對道的觀照才是最高、最絕對的美,所謂「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知北遊),而體驗這種美感境界之後的愉悅感受也就不是感官之享樂,而是出自道本身之至樂,所謂「夫得是,至美至樂也,得至美而遊乎至樂,謂之至人」(田子方)。
以上是莊子美學的特殊型態,而「物我合一」無疑是核心的觀念,它透顯了道體另一面的美感性格,道體之美亦即是「物我合一」的境界之美,但道體之美不能憑空地說,對道的審美觀照型態有進一步瞭解的必要,這也可藉助「物我合一」思想來說明。道體畢竟不是純粹抽象之外在存有,它是內在於萬物而能為虛靈明覺之主體所查覺,那「物我合一」在人主體中的美感意義是什麼呢?我們可在人世對美的欣賞與創作活動中尋索一些端倪。
從欣賞面來說,「物我合一」透過「心齋」、「坐忘」,致虛以守靜,所要求的就是人主觀成見慾望的消解超脫,而不關涉道德、知識、實用等各方面的考慮,因此純粹是一種直覺的審美觀照,呈現在己無所待,與物無分別的自由心靈。莊子曾在濠梁之上與惠子辯論:
莊子曰:「鯈魚岀游從容,是魚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之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故不知子矣;子故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女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秋水)
這段話很明顯就區別出莊子與惠子的精神人格與審美境界,惠子以其思辯理性的態度來觀魚,當然會與魚之間產生限隔而反對莊子的說法,毫無美感可言;而莊子則是以自己無差別的情感與魚和諧交流,使魚成為審美觀照的對象,因而自覺魚也是快樂的,這就不是惠子所要求普通性的認知判斷,而是主觀性的審美判斷,朱光潛先生用「移情作用」來解釋之,說「把我的情感移住到物裏去分享物的生命」,「在凝神觀照時,我們心中除開所觀照的對象,別無所有,於是在不知不覺之中,由物、我兩忘進到物、我同一的境界」(註二),所以人若是以物我本為一體的心態來欣賞大自然時,原本沉寂的事物也變得富有情致了,而山川草木亦可以成為人自由心靈的寄託所在,物我的情趣往復洄流,不正體現出大道之至美至樂了嗎?
再從創作面來說,莊子雖然反對許多藝術活動,認為禮樂文章有失性命之情,但莊子書中卻多處描繪了一個藝術創作過程中的完美狀態,因為「物我合一」本質上就是表現為一顆自由與無限的心靈,那只要創作者具備此種心靈,並在創作活動中充分發揮這種精神,則就算原本只是匠工性的技藝,亦可昇華為道的至美之境。如庖丁解牛時,其手足行止竟然「莫不中音,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經首之會」、「彼節者有閒,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閒,恢恢乎其於游刃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最後「提刀而立,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養生主),這不就是藝術境界的展露了嗎?當時他「未嘗見全牛矣」,把主體與牛的對立取消了,正是因其人「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物我皆忘,而純任道之自然而行,所以庖丁自稱「臣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莊子用這則寓言表達了道真正的美感意義,是在精神上的逍遙無待,至於從事何種活動並不是很重要的。
至於在藝術創作的過程中,「物我合一」意義下所要求的修養工夫乃是非常重要的,「心齋」「坐忘」之後的虛空心境不受任何意念思慮的約束,這時自由的創作力達至顛峰,才能有傳世的作品呈現。達生篇中有許多的故事,茲以梓慶削木為鐻的過程作一說明:
臣將為鐻,未嘗取以耗氣也,必齊以靜心。齊三日,而不感懷慶賞爵祿;齊五日,不感懷非譽巧拙;齊七日,輒然忘吾有四枝形體也。當是時也,無公朝,其巧專而外骨消;然後入山林,觀天性;形軀至矣,然後成見鐻,然後加手焉;不然則已。則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與!
這其間的「不感懷慶賞爵祿」、「不感懷非譽巧拙」、「輒然忘吾有四枝形體」正都是「忘物」「喪我」的階段歷程,最後「以天合天」乃是以我的自性與木材的天性自然相應合,也就是「物我合一」的終極理想,在如此虛靜的審美心胸之下必然是「見者驚猶鬼神」之作了。
在這章中,我們歸結了「物我合一」不僅是在莊子的哲學上,甚至在美學上更具有重要的意蘊,因為其特殊的審美型態,與世俗論說不同之處,就在於「物我合一」境界上所要求的自由與無限精神,它超脫了許多相對美醜審美觀念而飛登絕對之域,呈顯了最高道體之美;然而另一方面他也具體體現在人世的欣賞自然與創造藝術等活動之中,使道之美實則不遠人矣,只要人注重修養內持,物我皆忘而純任自然,皆可證入此至美至樂之界。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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