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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獨立建國就不會被欺負?
2010/03/08 13:54:24瀏覽3395|回應17|推薦31
引用文章凱伊專欄∕英國恃強凌弱 冰島造反有理

這篇專論最好讓那些喊著台灣只要獨立建國就可以有尊嚴的人看看,建不建國和人民有沒有尊嚴一點關係都沒有,只跟你這個國家大不大,強不強有關。然後,不要再去騙台灣人民,畫出個永遠不會實現的大餅。

台灣人民從小就沒有被教育正確的國際觀,常常會誤認為國跟國之間的相處是君子之爭,揖讓而升,是講道理的。完全不明白,國跟國之間的鬥爭,比艋舺還要艋舺,純粹是刀子和刀子,陰謀和強權的鬥爭。

冰島的兩家銀行倒了,欠了英國跟荷蘭的存款戶一大筆錢,然後英國和荷蘭卻要冰島的全體國民用稅金來賠款,蠻橫的不得了,冰島公民表決拒絕以國家名義來賠償,可能面臨了IMF的制裁和國際信評降等的威脅。

可能這樣寫,你還沒有什麼感覺,我用另一種寫法好了。

中國信託有天倒了,他們在日本有分行,吸收了日本人的存款100億。然後,日本政府要台灣政府支付這100億的損失。

懂了嗎?

商業法人的損失,要全體國民來還,這簡直就是莫名其妙。當這銀行在的時候,你的國民天天領高利息時,會不會把利息交到冰島的國庫裡?如果你的國民不會,那為什麼要冰島國家來償還,不還還要被你們威脅要信評降等?

但英國和荷蘭就是要這麼幹,人家冰島才32萬人,另兩國裡,光英國就有五千六百萬人,武力值和國際勢力,冰島拍馬也趕不上,人家一根毫毛也比冰島胳膊粗,於是一個根本就不應該被提出來的國家與國家間賠償,就這樣上演了。而歐盟,IMF竟然屁都不放一個,還配合演出,當然是配合英荷。

這麼一個現成的例子擺在眼前,不曉得那些成天嗷嗷叫說獨立後台灣人就會有尊嚴的人要怎麼解釋這種尊嚴和沒有尊嚴有什麼差別。

或者,會說,你看,至少可以公投拒絕啊!!

嘿嘿,要是拒絕有效,那冰島幹嘛還要跟人家上談判桌?英荷政府之所以願意上談判桌,可不是因為國際壓力,而是因為國內壓力,他們的國民裡,有道德感的人還是很多的,這種不要臉的事,在自己國家裡就喊出來了,逼的政府必需要回頭和冰島談談,談出個讓自己國民滿意的說法。

看到了嗎?冰島32萬人並不能自決,決定他們未來的,是英國的5600萬英國公民。

旅人之前就有說過,台灣獨立或是統一,旅人其實沒有什麼成見,唯一的要求,就是那個選擇可以確保我們台灣2300萬人的最大福祉,在中國這麼大的強權拒絕配合下,你自己關起門來起乩,是沒有用的。但我們的建國人士,可曾清清楚楚的把這個壓力還原出來讓全台灣的人知道?或者,針對這種壓力,提出一個確實可行的辦法。

但台灣還是有這麼多的人搞不清楚狀況,誤以為建不建國是台灣說了算,也不弄清楚要付出的代價和成本,拼命的搖旗吶喊,還把不贊成獨立的人打成不愛台灣,造成台灣社會的割裂,實在讓人撓頭。獨立是一種愛台方式,統一也是一種愛台方式啊。我們愛的應該是是台灣2300萬人,並不是一個空虛的國號吧?(如果所謂的愛台灣是指愛台灣國,那旅人就敬謝不敏了)

有時想想,我們的公民教育裡是不是應該要讓我們的國民明白,國際間的現實和殘酷?全球並不是一種時尚,而是一種殘酷的競爭關係?台灣過去受美國保謢,但現在美國國力明顯衰退,如果還要依賴他們,其實效果並不大,反而還要被訛詐和剝削(如用更高的錢來買軍備),以及面臨隨時被出賣的高風險。

當然,旅人也不贊成現在就轉而投靠中國,因為現在還不是最佳時刻。就像做生意一樣,出手時機最好,才能取得最大利益,我們的政府,應該要把握好這個度。

今天這篇博文是臨時看了那篇評論後有感而發,謹以此文祝福冰島人民能獲得一個合理而公正的結果。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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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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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失去焦點
2010/03/27 14:56

作者完全失去台獨的焦點,台獨的焦點在於『不認同中國』,不是要免於不受欺負。

中國如果成為美國的一部分,那麼被外國欺負的機率肯定變小,但是中國從來不想成為美國的一部分,就是這個道理。

至於台獨份子為什麼不認同中國,道理也很簡單,我們從最基本的說起,因為有很多在台灣很受歡迎,台灣人很喜歡的東西,變成中國的一部分後就是不行,例如跟總統嗆聲。

無論中國有多麼充足的理由禁止這些台灣人喜歡的行為,台灣人不可能因為同情中國的處境,就放棄這些權利。

所以你不如來聽我勸,你來跟我們一起幫台灣人爭取這些權益,這樣統一才有機會。等到有一天天安門前可以讓民眾丟雞蛋了,那台灣人就高興了。你看藍綠都愛台灣,就是因為輪流執政輪流丟雞蛋,大家都有得玩,所以搞得大家這麼愛台灣。中國如果這樣,大家也會愛中國。

但是要快,因為越慢,機會就越小。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28 01:26 回覆:
你都沒搞明白,獨立或統一,不由你我或任何一個台灣人決定,是由世界強權決定的。你要怎麼想都可以,反正是沒什麼用,清醒點吧。

懂嗎?中國不需要你認同,你兒子認同就好了。你兒子不認同?你孫子認同就好了。你以為在美中兩國決定了要讓台灣統一後,台灣人還會很有氣節的說不?看看香港吧,有骨氣的人,不會超過1/10, 你信不信?而最後會付諸行動的,恐怕千分之一都不到。

到時你為了你兒子,你太太,你也不會傻到去搞革命,犯不著不是嗎?

當然啦,也許你為了台灣,願意奮不顧身的反抗,那我也只能說聲佩服了。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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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別在那?抱怨英國荷蘭用強權逼自己就範
2010/03/12 10:19

同意版主的說法,說到財經,我是不懂的。

維基的文章有引用其他文章,只是我反正不懂,也不用繼續讀這些被引用文章。

不過我的重點是冰島會有今天,也是自己的責任,至少別在那?抱怨英國荷蘭用強權逼自己就範,說英國荷蘭欺負自己。  這裡單純是錢的問題,英國沒有開著核子飛彈潛艇要冰島賠錢,和強弱無關。

冰島人民做了選擇,剩下都是歐洲這些國家的事,台灣人民還是想一想自己是否步上冰島的後塵卡要緊。  到時候台灣出了問題,歐盟可不會來救台灣。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21 22:46 回覆:
明明就是強權逼迫,英國人自己都承認了,你為什麼就一定要避開這個呢?就是想要避免我說的結論嗎?

何必呢?弱國無外交,台灣就算獨立了,一樣是個弱國,不是用阿Q式精神勝利法就能逃脫的。

如果支持獨立者,能夠坦坦然然的告訴大家,是,獨立後,台灣確實是弱國,而且位置敏感,很脆弱,所以,我們已經設計出了最好的方法,來維護台灣人的安全及自由,然後端出菜來,那還能令人尊敬。

但一昧的逃避這種話題,有何意義?

世界上弱國多了,有何可恥的?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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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島政府願意幫這兩個銀行買單,它國會也沒有拒絕
2010/03/12 00:52

版主:

我想,你理解的有點問題,你查到的資料,是不足以證明兩邊是事先協商好,英荷要代墊的,因此冰島政府,是有權拒絕為兩個銀行買單的。

=====

我當然明白冰島政府有權拒絕為它的兩個銀行買單,但是現在的問題是冰島政府願意幫這兩個銀行買單,英國荷蘭沒有強迫它這樣選擇(正確的說如果冰島不幫這兩個銀行買單,就別想IMF支援),它國會也沒有拒絕,可是人民公投拒絕。  這告訴其他國家以後和冰島政府協商的事要小心,政府國會都同意的事可以被民眾推翻,這就和台灣處理美國牛肉一樣。

http://en.wikipedia.org/wiki/2008_Icelandic_financial_crisis

......

On 24 October, the IMF tentatively agreed to loan ?1.58 billion. However the loan had still not been approved by the Executive Board of the IMF on 13 November. Apparently, UK and the Netherlands had halted IMF's aid to Iceland as the Icesave dispute had not been resolved. Due to the delay Iceland found itself caught in a classic catch-22 situation, loans from other countries could not be formally secured until the IMF program had been approved.

......

所以現在冰島人民已經明白告訴世界,我們不願意幫這兩個銀行買單,即使這代表不要IMF的金援。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12 06:20 回覆:
我覺得你是在用自己的主觀意識去解釋國與國的行為了,講的好像是三個人在談錢的事一樣,沒有這麼簡單的。台灣自己要動錢去做任何事,都會有反對力量,沒有處理好,你什麼都做不了。

而且,你只用了一個維基的資料來源,維基的描述裡,都只是一個概略性的事件描述,既不說中間有什麼協議,也沒有來龍去脈,更沒有提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你用這個資料來解釋說你知道了情況,很有問題。

其實你跟我拗了好幾天,我實在都不好意思跟你說,在這個領域的專業性,你我都不如那個專欄作家,好歹人家就是經濟學家,而且是金融時報的專欄作家,你跟我扯半天的問題,他在文章裡不是沒有提,已經寫的很清楚中間的責任歸屬了。

他裡面的問題講的很清楚,就是存戶要為自己選擇的銀行行為自己負責,你選的銀行倒了,有存保基金還你,存保基金不夠,那你就認了吧。這是西方責任文化的一環,自己的選擇自己負責。

我在文章裡寫的很清楚,我文章的基礎是這篇專欄文章,你如果覺得英荷和冰島間的問題我寫的不對,那你可能要去找JONH談,至少從他專欄裡,傳遞出來的訊息和你主張的並不相同。而原文裡,在這一塊,聯合報的翻譯,按我的對比,也沒有翻錯,所以,我只能很抱歉的跟你說,在你和JOHN之間,我比較相信JOHN,而你提出來的證據裡,並不夠SOLID到讓我覺得JOHN寫錯了。

所以,我必需很抱歉的說,如果你覺得JOHN寫錯了,最好直接跟他說,我本身就不是這產業的專家,只能去相信專家的判斷,而JOHN明顯比你有可信度,而其文章裡寫的做法和看法,也符合我所瞭解的歐美金融業處理習慣及做法。而你提的過程,太草率,也太不符合國際慣例。也許是有某些事件在中間,但那些事件全不是你講的那樣,你只是把不同事件連在一起,然後自己做了判斷,用了我們常用的做法,比如”代墊”,但這不是國際間的做法,如JOHN所言,這是存保基金的保險理賠,和代墊完全沒有關係。你把政府裡面的保險支出,緊急救助處理,寫成了代墊程序去,我是沒有辦法去接受的。

這個話題,我想打住了,一來和我博文無關,二來是我基礎依據來源可信度較高,再爭論下去,在行家眼裡,就有點可笑了你我都非這方面的專家不是嗎?至於你接不接受JOHN的說法,那是你的選擇,但我是相信JOHN的。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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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島公投推翻它國會和政府對英國荷蘭的協議也沒有甚麼奇怪(續)
2010/03/11 15:32

而且,如果有這種協議,拿出來就一翻兩瞪眼了,用不著公投。

台灣當年加入WTO,立法院也通過,應該明白遵守SPS協定是WTO會員國的義務之一。  按照SPS協定,美國牛肉內臟安全,但是中華民國立法院仍然可以推翻行政單位和美國談判的結果,不准進口帶骨牛肉及內臟。

所以冰島公投推翻它國會和政府對英國荷蘭的協議也沒有甚麼奇怪。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11 21:27 回覆:
一并回答了
  1. 我覺得你有點誤解了文章裡的意思,那是兩回事。荷蘭的代墊,應該是政府針對重要福利帳戶,誤存到了冰島的,給予一個幫助,不是擴及所有的存戶,這是一種急難救助形式,和與冰島談好,我(英荷)幫你(冰島)代墊,是兩碼子事,你別弄混了。荷蘭有,英國沒有,這純粹是政府有沒有預算問題,或是要不要處理問題,但這都是英荷的內政問題,單方自己決定的,冰島政府並沒有承諾任何事。
    各國對冰島的協助,還是要透過IMF來做的,IMF是什麼?是國家間的銀行,所以走的還是標準程序,各國政府,還是要透過一個法定程序來幫助冰島的,而且,還款方式,也一定是由IMF和冰島談了。這一部份,並不需要公投,因為國會授權就可以了。
  2. 你當歐洲國家像台灣這麼胡來嗎?別自己是小人,就以為天下人是小人,那根本是兩碼子事。
我想,你理解的有點問題,你查到的資料,是不足以證明兩邊是事先協商好,英荷要代墊的,因此冰島政府,是有權拒絕為兩個銀行買單的。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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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島公投推翻它國會和政府對英國荷蘭的協議也沒有甚麼奇怪
2010/03/11 15:29

版主:
我到目前為止,沒有聽到英荷和冰島政府談好了要由英荷政府代墊的事,這個部份我沒有辦法給你回答。
我幫大家做了家庭作業:
http://en.wikipedia.org/wiki/2008_Icelandic_financial_crisis
Of all the local authorities, Kent County Council has the most money invested in Icelandic banks.... Transport for London, the organisation that operates and coordinates transport services within London, also has a large investment.....
這是我所說的"民眾退休存款或是學校經費"。
......On 11 October, an agreement was reached between the Icelandic and Dutch governments on the savings of about 120,000 Dutch citizens. The Icelandic government will cover the first ...... on savings accounts of Dutch citizens held by Landsbanki subsidiary Icesave, using money lent by the Dutch government.....
這是我所說的"英國荷蘭政府先代冰島墊了錢,解決了這些存戶的問題"。   我只找到荷蘭的部分。
但以我個人對國際金融的粗淺瞭解,這種協議很離譜,而且太難以讓我相信這是英國政府會做的事。
請想想,這麼大的金額,沒有國會的同意,我不太相信英國政府可以撥出來。而要國會同意,這事情就不可能不讓民眾知道。這對於老字號的英國民主政府來說,是很不可思議的。荷蘭怎樣,我就不敢說了,但我想也差不多吧,這麼大筆錢,很難想像不經過國會同意,就可以為別的政府代墊。而沒有足夠或是合法的擔保,英荷政府會傻傻的去支出這筆錢,說不通的。
The IMF-led package of $4.6bn was finally agreed on 19 November, with the IMF loaning $2.1bn and another $2.5bn of loans and currency swaps from Norway, Sweden, Finland and Denmark. In addition, Poland has offered to lend $200M and the Faroe Islands have offered 300M Danish kroner ($50M, about 3% of Faroese GDP). The Icelandic government also reported that Russia has offered $300M. The next day, Germany, the Netherlands and the United Kingdom announced a joint loan of $6.3bn (?5bn), related to the deposit insurance dispute.
這我不敢說。  不過挪威,瑞典,芬蘭,丹麥,波蘭,俄羅斯,德國都願意拿錢出來幫助冰島,英國和荷蘭為了自己存戶的錢,願意拿出更多。  這麼多政府都在做傻事,好像不太可能。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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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強國弱國無關
2010/03/10 14:01

版主:

我想,你們的爭論都弄錯了重點。我的重點是,如果依照歐美的法律,銀行倒了,你存款沒了,你是要自認倒楣的。因為你要為你選了個不安全的銀行負責。當然,你可以向銀行求償,但也就是按你國家裡的法律走民事來求償。

以美國來說,存款有保險,但是以十萬美元為限。  你低於十萬美元的部分一定能拿回來,相對的存款保險公司有權力檢查銀行運作。  如果存保公司宣布拒絕對某銀行保險,存戶馬上就會把她們的錢提領一空。  我不確定冰島是否有類似機制。

但這道理在強弱國間,是不存在的。因為英國的受害者很憤怒,於是就要政府去向另一個國家要錢來賠。你可能覺得,對啊!但那裡對了?公司的賠償,本來就是到公司破產了為止,以公司的所有資產清算完畢了就沒了,而且是對本國的公司有效。 跨了國,就是要去別的國家打官司,也就是在那個國家裡走法律求償途徑,但英荷有這麼走,由債務人自己去找代表,到人家國家裡去打官司嗎?沒有嘛。

這似乎和強國弱國無關。  我的了解是英國荷蘭的存戶發現他們的錢丟到水裏了,要求政府出面交涉。  這些存戶未必是貪心的個人,有些是民眾退休存款或是學校經費,錢拿不回來就會有大問題。  因此英國荷蘭政府先代冰島墊了錢,解決了這些存戶的問題。  英國荷蘭政府會這樣做當然是有了冰島政府某種承諾。

這些人會把錢送到冰島存是因為冰島的銀行提出較高的利息。

但現在冰島民眾拒絕還錢,這就變成了英國荷蘭政府的呆帳。

冰島當年敢為了鱈魚和英國對上,所以這和強國弱國無關。  但是今天如果冰島不願還錢,就沒有別的國家會伸出援手,這很簡單。

所以,重點不是盟不盟國,冰島非歐盟成員,我是知道的。但上面那個在英荷國家對外都通行的做法,到了冰島就不能這麼走了,還不是因為冰島是小國嘛,大國可以便宜行事,不用管三七二十一了。

問題是沒有其他國家幫美國的雷曼兄弟代墊錢,所以兩者不能比較。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10 16:33 回覆:
我到目前為止,沒有聽到英荷和冰島政府談好了要由英荷政府代墊的事,這個部份我沒有辦法給你回答。

但以我個人對國際金融的粗淺瞭解,這種協議很離譜,而且太難以讓我相信這是英國政府會做的事。

請想想,這麼大的金額,沒有國會的同意,我不太相信英國政府可以撥出來。而要國會同意,這事情就不可能不讓民眾知道。這對於老字號的英國民主政府來說,是很不可思議的。荷蘭怎樣,我就不敢說了,但我想也差不多吧,這麼大筆錢,很難想像不經過國會同意,就可以為別的政府代墊。而沒有足夠或是合法的擔保,英荷政府會傻傻的去支出這筆錢,說不通的。

而且,如果有這種協議,拿出來就一翻兩瞪眼了,用不著公投。

Bisma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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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10 11:53

我願意也是普羅大眾不要被政治人物,以悲情來操弄騙取政治利益,從而放低自己的道德水準,去惡意攻擊或貶低他人,看看丹華網友的blog里綠營的網友回覆,還在以悲情、大陸人@#¥……等作為臺灣該獨立的理由,小弟看了真是只能搖頭感歎!

我也完全同意博主的說法,我剛剛畢業的時候,也在台商小企業呆過,因受非人道的對待而在不到一周的時間我便離開。但是我不會去因此而去貶低所有的台商,也不會因此而去仇恨整體臺灣民眾。我也經常逛臺灣媒體報導,看臺灣網友激烈无理智的留言,起初會覺得氣憤,時間長了,我也就淡定。但是我很厭惡挑起這類言論的始作俑者,很討厭那些靠這種兩岸悲情、仇恨的政治人物和媒體獲利的行為。而我不會去恨那些執迷不悟身受這種悲情和仇恨之害的民眾,我只能報以同情之心視之。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10 16:24 回覆:
這些人和內地的憤青是一樣的,把一些不如意用這種形式發洩出來。當然,也有不少是政治憤青,這沒辦法的。
但台灣悲情愈來愈不吃香了,尤其是35歲以下的年青人,悲情反而會遭到厭惡,太假了。
我個人是認為這是一個有計劃的動作,一群人反覆的去傳達錯誤的資訊,付錢就有,不是嗎?
也許,呵呵,內地也可以來一下,我不反對付錢找一批人,反向操作操作,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Bisma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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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的道德勸說
2010/03/09 23:56
 

雖然我不同意博主的用悲情詮釋臺灣該不該獨立,但這有時候也是對一些執迷不悟的人最真誠的勸導。 

其實我蠻討厭有些臺灣政治人物有時候打悲情牌,特別是針對大陸,動不動就說“中國人”欺負臺灣人,不知臺灣的朋友是否清楚,大陸在積貧積弱的時候,臺灣是怎麼和美軍“欺負”大陸的么?曾經多少U-2飛機自由飛入大陸領空。還有無良台商,是如何欺負大陸勞工的,要講悲情,大陸被臺灣欺負的悲情,一點兒都不比臺灣少。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10 11:05 回覆:
我倒沒有覺得這是悲情,只是事實而已,攤開來讓台灣人清楚一點國際現實,不也很好?大陸在過去也沒少受美俄的欺負,但也沒有什麼悲情可言,國際現實而已,你弱,你有資源,人家就要來搶來分好處,再正常也不過了。

至於以前的美台欺負大陸,那你也犯了邏輯上時空不分的錯誤。在那時念,大陸和台灣分屬兩個皇帝,一個姓毛,一個姓蔣。兩邊分屬敵對陣營,那裡來的誰欺負誰呢?真要這麼算,那時侯動刀子的場合可不少。你不一定知道,但事實就是如此。

和平統一,是時代進步後的想法,拿現在的觀念來看過去,不合理,也沒有比較價值,不是嗎?

至於台商欺負人,嘿嘿,我目前人就住在上海,大陸上中國企業主盤剝中國工人的情形和比例不會比台商盤剝大陸工人的情形少。港澳商人欺負大陸人的事,其實也是數不勝數。

商人重利,要沒有了道德心,那裡的人都會幹虧心事,只是台商身份特殊,有心人去誇大而已,一如在台灣,不也是有很多有心人在極力醜化內地人的形象和人格嗎?

持平點看。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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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島並不是歐盟的成員,荷蘭和英國都是
2010/03/09 17:03

版主:

至於國際間商事法的範圍,我想,我所閱讀的那篇引文作者,水平應該是會比我高的,我只能說,如果你的觀點是對的,這個評論者應該也不會寫出這篇評論,來批評英國霸凌冰島,而英荷在有理有據的情況下,也實在沒有必要等冰島辦全民公投。

=====

不是凱伊有問題,就是聯合報的翻譯有問題。

http://udn.com/NEWS/WORLD/WOR3/5460385.shtml

......

回頭來看冰島在6日舉行的公投。狀況複雜一點,但是道理相同。歐洲聯盟要求會員國允許讓國民到其他成員國的銀行去存款

......

問題是冰島並不是歐盟的成員,荷蘭和英國都是。  也許冰島想加入歐盟,但是對歐盟不合理的要求有權拒絕,或甚至不加入歐盟。 

http://en.wikipedia.org/wiki/European_Union

這一點解答了版主的問題為什麼歐盟不吭聲(因為冰島不是成員),也說明了冰島允許英國和荷蘭民眾去存款並不是歐盟的要求而是冰島自己的決定。

冰島民眾可以用公投拒絕政府還錢給英國及荷蘭政府,但是這樣的結果是國際其他國家及組織,包括IMF,在支援冰島前都會三思。

凱伊專欄的原文在此:

http://www.ft.com/cms/s/0/e69c686a-20e4-11df-b920-00144feab49a.html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3-09 18:37 回覆:
我想,你們的爭論都弄錯了重點。我的重點是,如果依照歐美的法律,銀行倒了,你存款沒了,你是要自認倒楣的。因為你要為你選了個不安全的銀行負責。當然,你可以向銀行求償,但也就是按你國家裡的法律走民事來求償。

但這道理在強弱國間,是不存在的。因為英國的受害者很憤怒,於是就要政府去向另一個國家要錢來賠。你可能覺得,對啊!但那裡對了?公司的賠償,本來就是到公司破產了為止,以公司的所有資產清算完畢了就沒了,而且是對本國的公司有效。 跨了國,就是要去別的國家打官司,也就是在那個國家裡走法律求償途徑,但英荷有這麼走,由債務人自己去找代表,到人家國家裡去打官司嗎?沒有嘛。

所以,重點不是盟不盟國,冰島非歐盟成員,我是知道的。但上面那個在英荷國家對外都通行的做法,到了冰島就不能這麼走了,還不是因為冰島是小國嘛,大國可以便宜行事,不用管三七二十一了。

因此,這篇博文的焦點,不是討論冰島做的對不對,而是指你國家小,人家可以不按規矩辦事,你也無可奈何。

其實,類似的例子也有,但反過來的,是美國的雷曼兄弟倒閉,大家的做法就只能走我開頭寫的那種方式,其它國家政府有去向美國政府求償嗎?敢嗎?

雷曼的股東裡肯定也有類似政府基金之類的投資,美國政府也算是雷曼的股東的。差別只是政府在裡面佔股比例高低而已。如果冰島邏輯是通的,那雷曼兄弟倒閉,怎麼就沒人依樣畫葫蘆,來逼到美國政府呢?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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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辟
2010/03/09 14:05
您的博客總是這么一針見血!“台灣人民從小就沒有被教育正確的國際觀,常常會誤認為國跟國之間的相處是君子之爭,揖讓而升,是講道理的。”就我接觸到的臺灣人而言,真的是這樣,開口民主閉口自由,大概是臺灣人目前在美日的庇護之下過得太安穩,沒有半點居安思危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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