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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2 23:01:28瀏覽408|回應0|推薦0 | |
禁以彈性工時規避 33萬人受惠
國內約有33萬名打工族,但有資方會以實施「彈性工時」為由,將其他日的正常工時「挪移」到某幾天使用,導致打工族領不到加班費;勞動部近日發布函釋,指打工族不適用彈性工時制度;亦即全台打工族只要當天上班逾8小時,超時部分,僱主就須發給加班費,受訪打工族叫好,但認為僱主恐不會照辦。 目前我國彈性工時共分為兩周、四周及八周彈性工時三種,適用行業可將兩周、四周或八周內的總工時,在該期間內的工作日彈性分配。各行業能使用的彈性工時類型不同,挪移後的單日工時也有上限,例如勞工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第9小時開始算加班費,但如實施雙周或四周彈性工時,每日正常工時可變更為10小時,第11小時才須算加班費。八周彈性工時每日正常工時仍為8小時。 打工族無正常工時
不過,近日卻有地方政府發現量販業者對正職勞工和打工族都實施彈性工時,導致打工族每日就算工作10小時仍無加班費,產生疑義。 勞動部官員指,此案是苗栗縣政府裁罰家樂福時遇到的狀況,家樂福雖是可合法實施四周彈性工時的綜合商品零售業,每日正常工時變更為10小時,但苗栗縣政府對家樂福勞檢時發現,家樂福的打工族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部分並無加班費,不知是否有違法,因此發函詢問勞動部。 勞動部說,彈性工時是針對「全職工作者」的概念,當初是為了讓正職工作者零碎工時能集中運用,解決企業排班困難;但打工族本來就沒有「正常工時」的安排,都是短時間的工作,因此不適用彈性工時。 違規僱主可罰30萬
換句話說,目前基本時薪115元,若打工族當天工作10小時,第9及第10小時都應有154元以上加班費,違規僱主將可罰2到30萬元。 家樂福表示,國內的服務業都採彈性工時,如果打工超過8小時須要付加班費,資方就會讓打工族時數維持在8小時內,但是多數學生都希望假日可以多打工幾小時,最後犧牲權益的還是打工族。針對苗栗家樂福被認定未給加班費有違法疑慮,公司已提行政訴訟。 「老闆應該不會給」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陳曉雯表示,彈性工時就是勞動部門給資方大開後門,讓工時變得跟魔術一樣移過來挪過去。在便利超商打工的陳姓學生表示,曾一口氣上14小時的班沒加班費,如以後可有加班費當然開心,但老闆應不會給。 打工族勞動權益
權益: 申訴諮詢: 未發足額加班費 福容飯店遭罰10萬元
新北市勞檢處日前針對辦理婚宴的20家餐廳實施檢查,結果發現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計有10家,其中深坑福容大飯店因未足額計給加班費、未給予每7日至少休一日例假,重複違反規定,加重裁處10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婚宴用餐時間不定,常有延時開席或餐廳為衝高翻桌率,而使勞工延後下班情形,若雇主未足額聘僱勞工預為安排勞工工時及休假,易造成勞工超時工作的違法情形。為避免相關業者因應付市場需求致忽略遵守勞動法令,造成勞工權益受損,希望藉專案檢查提醒業者注意規定避免觸法。 勞檢處表示,除福容被裁罰外,雲朗觀光重複使勞工超時工作罰鍰5萬元,吉田餐廳及豪鼎飯店各違反3項規定裁處6萬元。餐飲業為適用4周彈性工時的行業,在4周正常工時168小時的情形下可彈性調整勞工的工作時間,單日正常工時可達10小時或二周內至少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惟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方得實施。否則,業者針對勞工單日工時超過 8 小時或兩周工時超過 84 小時部分,仍應計給加班費。 福容大飯店人事處協理陳昌明表示,由於之前排班上的疏忽導致誤觸法令,將落實執行勞工工時,保障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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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