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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3 15:36:13瀏覽237|回應0|推薦2 | |
內政部研擬修改選罷法,增訂不在籍投票條文,這不僅符合國際趨勢,也有助於探求真實民意。
投票是民意表達最重要的手段,民主國家莫不思考如何簡化投票程序、去除投票障礙,以探求最大民意,而投票地點的可及性就是其中最常被討論的。不在籍投票在歐美行之有年,方式包括放寬投票地點、廣設投票所,甚至採用郵件、電話、或網路計票,以方便選民。 投票日放假一天,就是為了減少投票過程的時間障礙,同理,不在籍投票則可以縮小投票過程的空間限制。據統計,增設不在籍投票,國內將有高達百萬人受惠,這不僅是對於投票權的重視,也能讓投票結果更具代表性。 現行制度不利於身心障礙者、偏遠地區、與機構住民投票,偏偏這些人又屬於弱勢階層,如果因為投票地點的障礙,無法選出代表自身利益的人選,等於讓弱者難以發聲,形成惡性循環。舉例來說,老人議題日益重要,但眾多失能老人受限於交通問題,根本難以投票,若能提升投票所的可及性,當能增加候選人對於年邁選民的重視。 但實施不在籍投票以後,如何讓投票的隱密性、選舉的公平性維持既有水準,技術上並不容易,再加上如果朝野沒有共識,屆時更可能雞蛋裡挑骨頭,埋下選舉紛爭的因子,不可不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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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詩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