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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18:12:11瀏覽275|回應0|推薦1 | |
廉政署尚未成立,已有不少人質疑其功能,其實這類機構成效如何,端看能否處理「肅貪死角」的問題而定。
「肅貪死角」指的是,任何政風機構對於自身的腐化都有盲點,以及不能期待這類單位能對上級機構開砲。從行為科學的角度來說,「正己」一詞相當吊詭,人不能舉起自己,必須借助外力防腐;而肅貪的動作如果有礙自身仕途,等於產生負向回饋,削減行為動機。 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之道,就在於其組織結構上巧妙地避開肅貪死角。其署內設有著名的「L組」,專門接受檢舉,查察公署內部貪腐;而公署直屬香港特首,少了中間層級的干擾,肅貪決心才能貫徹。 在台灣,連法官、總統都可能涉貪,民眾如何期待一個隸屬於法務部的肅貪機構不會步上後塵?貪腐問題如此嚴重,廉政署為什麼不能設於總統府,或者直接受閣揆管轄,將肅貪死角減少到最小?至少廉政署應設立類似「L組」的防腐單位,直屬於最高行政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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