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一 休息...沉澱 Jeff & Jill 海拉 Sookhing
死刑可能助長隨機殺人 ◎沈政男 台北市女童割喉案龔嫌行凶後說什麼?「被耳邊的批評聲音逼到十分痛苦,想自殺卻又不敢,才藉由殺人被判死刑來達成目的。」 北捷案凶手鄭捷被捕後說什麼?「從小想死,但沒有勇氣,多殺幾個人便可被判死刑。」 龔嫌犯案後自行報警,鄭捷行凶後在月台遊蕩等著被捕,這都是隨機殺人常見的情節。兩人沒有前科,甚至在同事與同學眼中也非兇殘之輩,為什麼犯下滔天大罪?因為隨機殺人者通常都不想活了,本質上是一種殺人後自殺的行為。 這些隨機殺人的特徵,在日本法務省的研究報告裡寫得非常清楚,他們研究了日本近年來的五十二件隨機殺人案,列出常見的五種動機:對自身境遇不滿而遷怒社會、對特定人士不滿但無法報復而找代罪羔羊、藉由死刑來自殺(至少四件)、藉由被關來逃避現狀,以及殺人快感成癮等。 也就是說,隨機殺人者可能為了被判死刑才殺人,因此死刑存在可能助長隨機殺人。這份報告對台灣很有參考價值,但法務部有沒有看過?有沒有找人翻成中文?沒有! 馬政府不研究隨機殺人案,找出犯案特性與預防之道,就只會抓六名死囚來槍斃,激化廢死與反廢死的對立,讓台灣社會更沒有理性討論死刑存廢的空間。
我在網路上很少罵人. 不過看到這篇奇葩文章, 三字經忍不住就出來了
法律是原則, 是底線. 不是給特定狀況專用的. 你不能夠因為一些心理十分十分殘障的人, 就把死刑給廢了.
那些口口聲聲說要尋死的隨機殺人者, 恰恰就是最怕死的. 不信你等著看鄭傑受審時的孬樣好了
隨機殺人者只是殺人犯中的極端類型,
廢死,就算能讓他們不再藉由殺人而得其死,但對其他類型的殺人犯來說(情殺、仇殺、財殺等預謀殺人),可不就更能為所欲為了?
真要站在這個論點,那麼是否立法讓「隨機殺人者不得判處死刑」不就好了?!
五十二件隨機殺人案,藉由死刑來自殺至少四件;4/52 = 7.7 %。
因為這該死的百分之7.7,就放掉剩下更該死的92%?
你腦袋有問題啊?
隨機殺人者可能為了被判死刑才殺人
你如果如此認為,不如大肆宣導自殺的重要性(讓別人死不如自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