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蠻長的回復分析卻沒有看到, 再寫一遍, 簡單扼要.
主要有兩個疑點,
1. 為什麼不採用工商部的報告.
工商部主管營業許可與營業項目, 獸醫部管衛生的監督與管理. 所以工商部核發的證明應該才是有公
信力. 獸醫部說可以食用, 工商部說不可以, 工商部為甚麼要撒謊? 除非他的生產過程不符合衛生條
件, 否則他為什麼說不能食用? 為什麼重金屬過高? 是否豬隻在飼養過程就不符合食用的標準? 飼料
不好, 地理環境嚴重汙染?
2. 澳洲飼料牛油可以一體適用在越南飼料豬油上嗎?
澳洲四料牛油的生產事符合衛生條件的, 因此精煉後, 可以給人食用, 但可以適用在越南飼料用豬油嗎
綜合這兩點, 為了食安, 應該是從嚴省核, 怎麼是從寬? 而不採信工商部的證明, 就有包庇之嫌. 在強調一下, 工商部為甚麼要說謊, 可以食用卻說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