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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1 17:17:52瀏覽3622|回應4|推薦13 | |
【數位服務法在台灣:掌權者比網路平台經營者更可怕】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爭議,眾人攻擊的點都是言論自由將被壓縮,其實這個草案取法於歐盟剛通過的數位服務法,而數位服務法受到歐盟各國歡迎,原因就在於它不只不會壓縮,反而可以保障言論自由。
為什麼?很簡單:對歐盟民眾來說,網路巨獸比國家或政府更可怕。這議題的本質其實是美國網路科技巨獸與歐盟國家的對抗,而這些網路巨獸原本是資本主義在網路時代的產物,它們本來只是想要賺錢,但後來衍生兩個問題,一是為了賺錢,不過濾非法與有害的網路內容,二是賺錢以後想要影響社會,而不當過濾網路內容。這些網路巨獸對言論與思想的影響力,早已遠遠超過了國家與政府,因此歐盟國家只好立法給予約束,用一條繩子把它們圈限起來。
很多人不是抱怨,臉書無故將貼文貼圖下架,或者胡亂將使用者停權嗎?這些動作的標準何在?只有臉書知道。但,有了數位服務法以後,臉書進行這些動作,必須將標準與程序公開,讓使用者知道自己的網路內容何以遭到限制。試問,這是不是對臉書使用者是一個保障?
又比如一些網路論壇,我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有人可以申請到帳號,有人不行?到底核准的標準何在?還有,有些帳號被停權,有些言論被禁止,又是誰在決定?為什麼那人有權力這麼做?三個字:莫宰羊。
但,有了數位服務法以後,這些網路論壇就必須把帳號申請與內容管理的標準與程序公開,讓所有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而如果有人覺得不公平,就可以依法尋求救濟。
試問,這是不是對於廣大網路使用者言論自由的保障?
我是不看那些網路論壇,因為對我來說不過是廁所文學,偏偏在今日台灣有很大影響力,好多胡亂起鬨的言論都能夠溢出糞坑,滿到輿論上頭來。這類論壇很容易被網路流氓把持,一般善男信女根本敬而遠之。
如果有了數位服務法,那些靠著匿名,什麼都敢寫,即使傷及無辜也不管的人,就會在網路上遭到約束。這,是不是有助於讓網路的言論市場更加健全與活潑?
還有網路上許多虛假與錯誤的知識、詐騙的廣告,或者魚目混珠的產品,都必須受到數位服務法的限制,由網路平台業者自我約束,否則就會受罰。
當然,網路霸凌、不當的性販賣、毒品交易,以及其他種種不法勾當,在網路平台上都會被限制。
總之,網路世界二十年來,已經變成了西部荒野,燒殺擄掠樣樣猖獗,因此數位服務法的制定,等於派出警長警員,來跟這些荒野大鏢客做一個抗衡。
聽起來很不錯,問題是橘逾淮而為枳,來到台灣就不一樣,原因就出在,在民眾心目中,掌權者對於言論自由的管制,比平台業者更可怕。
不是嗎?雖然戒嚴時代的查禁與鎮壓不再出現,但言論審查的幽靈還是存在於台灣社會。
台灣社會還是有好多人相信這四個字有用:言論審查。
言論審查,在戒嚴時代是張牙舞爪,但在當下,卻可透過隱微方式進行,比如藉由人脈、工作與社經地位來施壓,讓你撤掉或更改貼文,或者透過所謂查水表的騷擾手段,或者動用社維法之類的法條,來讓你收斂。
還有另一個方式是所謂的網軍動員,讓你的臉書被灌爆,而不敢再亂講話。這,其實是另一種言論審查。
反觀平台經營者,其實在大家眼裡,並沒有那麼大的威脅,雖然有少數人自認被不當封鎖或停權,大家普遍對它們沒有敵意與懼怕。
因此,當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樣的東西出現,大家就會以為,警總又要來了。
於是激起了龐大的反彈聲浪。
事實上台灣社會現在並不急需做這樣的立法,因為台灣的網路環境,只要不觸及政治議題,基本上還算是一個相對文明的空間,談不上是西部荒野。至於政治上的傾軋,事實上某些政黨在這方面的得利,恐怕大過失誤吧。
台灣雖然已經解嚴三十多年,還是有好多人成長於戒嚴年代,他們口頭上主張言論自由,骨子裡還是相信言論審查,於是也有好多人仍然擔心言論自由隨時會被沒收回去。
掌權者與人民沒有互信基礎,就難以制定數位服務法這樣的網路管理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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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