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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奢侈稅打炒房 ----張金鶚、江穎慧
2011/03/06 23:18:16瀏覽420|回應0|推薦0

2011-03-04 中國時報

財政部剛開完「特定貨物及勞務加徵特種銷售稅」(俗稱奢侈稅)座談會,業者對此政策諸多反對聲浪。但從近日二二八檔期房市銷售受挫、帝寶降千萬等新聞,顯示市場上已出現觀望態度;若政策一旦實施,對於暫時遏止短線炒作不動產風氣,以及居高不下的房價應有一定降溫效果。希望藉由民眾輿論支持,加強政府改革的決心,不能輕易被利益團體關說而妥協。

檢視目前草案內容,對於不動產的課稅規畫,是計畫針對兩年內非自用住宅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時,按銷售價格分級課徵10%15%稅率,姑且不論期間是否應由兩年擴大為三年,其最終目的都是要抑制不動產的短期買賣行為,打擊短期投機而非長期投資。

不動產為何不能如股票、黃金是短期交易的商品?可從不動產市場交易行為觀察。根據營建署「住宅需求動向調查」,一般自用住宅平均十年才換屋轉手,但近期住宅市場現況卻是一年轉手五、六次,每次轉手都使得短期投資客有逐步墊高房價空間;而建商、仲介與投資客聯合利用頻繁短期交易炒作房價,更是不爭的事實。仲介業聯合投資客炒高房價,好處是多次轉手可增加仲介服務費,建商聯合投資客利用揪團購屋模式,造成銷售假象並拉高自住客買價。

短期買進賣出絕不是不動產市場的正常交易行為,且在現行稅制下,短期交易政府課不到稅(一年內買賣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或課很少稅,其結果除炒高房價造成物價波動外,對於整體不動產市場是有弊無利的。若放任此種短期炒作歪風瀰漫整體社會,將造成全民過度將資源投注在不動產,形成全民運動並扭曲其他消費,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亦非福祉。歐洲愛爾蘭房市泡沫後至今還在掙扎中,其慘痛經驗值得台灣引以為鑑。

在台灣狹小有限的土地資源,不動產應是以居住目的為前提,投資目的為輔。在現行規畫內容中,有能力購買數棟房屋長期持有投資出租,此行為並不會受到課特種稅影響,主要影響層面是短期買進賣出的投機客,這才是目前草案所要抑制的行為。對於實施對象恐傷及無辜的疑慮,若從一般民眾的交易習慣而論,並無傷及無辜的可能性。

關於未來實施認定等諸多問題,包括預售屋未列為課徵範圍將影響政策成效,此部分財政部已說明,對預售屋買賣因屬於「權利」交易而非不動產,因此屬財產交易所得,將課徵財產交易所得,按照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40%,總課稅金額可能比規畫中的奢侈稅還高。而未來課徵的地區是否應加以限定?我們認為不論房價高低地區,只要是短期交易行為都應被課徵,以避免持續助長不正常的房市交易,故此政策應全面實施。

此政策應無溯及既往問題,立法實施後則應一體適用,投資客若擔心未來被多課稅,搶在立法實施前賣出,產生近期房價下跌效應,對市場而言反而是好事一樁。另針對奢侈稅治標不治本,政府無法掌握實價的疑慮,我們認為短期採用嚴懲報假方式,以落實政策執行成效;長期除課徵奢侈稅之外,健全房市發展的關鍵仍在房價透明,稅制改革以實際交易價格課稅,惟有在合理制度下,不動產市場才能長期穩定發展。

最後,我們對此政策抱持高度肯定態度。如果短期抑制措施都無法實施,更遑論長期實價課徵、資訊透明與稅制改革的可能性。現在如果不實施奢侈稅,房價持續高漲結果,安身立命的自用住宅終將成為名副其實的奢侈品,這應該是民眾與政府皆不希望看到的最終結局。衷心希望藉由民眾的支持與持續監督力量,讓執政部門奮力一搏跨出第一步吧。

(張金鶚為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江穎慧為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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