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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訣竅 ---- 自由時報
2017/09/12 06:09:41瀏覽337|回應0|推薦0

20100816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注意已有修法 但觀念可沿用

    想要藉由參加不動產標售,躋身為有產階級,台灣金聯提醒,除了準備買房子的資金、比較銀行貸款利率外,還得注意稅負問題,最直接的就是地價稅、房屋稅,務必在得標後,儘快去申請變更為自用住宅稅率,因為稅率最高可以差5倍。

    房地產市場價格居高不下,許多民眾都感嘆買不起房子,對於中低收入者更是難上加難,台灣金聯日前宣布,拿出已承售的188戶、分布全台的住宅,其中超過9成的價位在500萬元以下,雖然房屋所在地都不是位於精華地段,但在經過台灣金聯清潔整理後,屋況卻可「掛保證」,希望能讓中低收入、年輕族群藉此管道,完成購屋夢想。

    不過,台灣金聯提醒,若順利購得相關物件後,除了比較各家銀行的利率、依據自身資格申請優惠房貸外,務必注意相關的稅負規定,又可以為自己省下一筆稅負的開支。

    首先,每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就是得標民眾必須儘快去變更的項目,台灣金聯指出,目前拿出來標售的不動產,所有權人都是台灣金聯,因此是以「營業用」稅率課稅,稅率為3%,如果買來的房子,是實際做住家之用,稅率將可降至1.2%,足足省了一半以上。

    台灣金聯指出,未來得標的民眾,在不動產移轉後,準備「房屋使用變更申請書」、「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房屋稅單影本」、「身分證影本」及私章,就可至稅捐處提出申請,自申請當月開始,就可適用住家稅率。

    其次,需要變更的還有地價稅,台灣金聯提醒,得標民眾922日前,至稅捐處提出申請,當年就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的千分之2優惠稅率,否則就得依照千分之10的基本稅率計價,差距高達5倍。要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的民眾,需準備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戶口名簿及身分證影本,以及私章。

    如果本身已經有不動產,現在為了標得新的房子,需將舊房子出售,或是在投標前已經賣了舊房子,就得注意自己是否符合重購退稅的資格,包括土地增值稅、所得稅;至於購屋後若向銀行申請房貸,在申報綜所稅時,也可將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

房屋稅部分:每年51日~531日開徵房屋稅

房屋稅是依使用情形(營業3%、住宅1.2%、非住非營2%…)來核定課徵稅率的(不論戶籍有沒有遷進去),並無自用與否之差別。

‧如果你是出租給別人當住家使用,一樣是用住宅用稅率1.2%來課徵。

‧如果你是自己拿來當店面或辦公室使用,則以營業用稅率3%來課徵。

房屋當年度課徵的使用稅率,可從當年度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的欄位是落在營業、住宅、非住非營來看。除非以前曾有做營業使用,否則不須要向稅捐處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地價稅部分:每年111~ 1130日開徵地價稅地價稅可分一般稅率(千分之10)與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2),自用住宅稅率須先將戶籍遷入後,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且不限申請次數(目前法令只限制土地增值稅之自用住宅稅率申請一人限一生一次)。

只要直系親屬(包括:血親與姻親)遷入2處戶籍,2間的地價稅都可以申請自用稅率。但本人與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只限適用一處。(詳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如果都已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了,建議選擇地價稅比較高的那一處來申請,無法二處都適用。

    例如:你父母健在,有配偶,有1位未成年子女及位成年子女,而你的名下剛好有5間房子,你就可以將直系血親尊卑親屬(父、母及成年子女)的戶籍,各自分開設籍,你、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則設籍一處,再依地價稅由高至低設籍,這樣除了一間房子適用一般稅率,其他每間房子都能符合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稅率。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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