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弘儀為粗口道歉,但對於所謂陸生補助的事情,不但沒有澄清道歉,反而變本加厲地不實宣傳與抹黑,更多人不但沒弄清楚真相,反而被鄭弘儀統一口徑地洗腦了!
鄭弘儀自己故意說謊,卻反過來指責陸委會說謊!
下面的文章我回應之後居然就被刪除了,而且把我設黑名單!不願事實被澄清的心態昭然若揭,我把我的回應貼在下方,讓各位公評!
++++++++++++++++++++++++++++++++++++++++++
引用文章補助中國生政策 陸委會究竟要說謊到什麼時候?
一、只有大陸的研究生來台寫論文才能申請補助,「教育部從未補助陸生一毛錢,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本來根本沒有陸生可以來讀書,不會有補助陸生這種事;而在「陸生三法」通過後,陸生也不在補助資格內。你說這是變相補助中國學生,是完全錯誤的。而且研究論文的補助,「陸生三法」通過後九月就已經提出要廢除了。
二、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次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第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第二十六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第二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三十四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十八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六十七次管理會委員會議修正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7年2月25日陸文字第0970001669號函核定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8年11月16日陸文字第0980023570號函核定
因為民進黨一直宣傳此案是陸委會98年核定,事實上卻是97年扁政府時代陸委會核定的,98年修正。而之前是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和修正,非陸委會主導。
三、扁政府時期的補助還有資料費這一項,加起來等於平均每月4萬2,而現行的辦法取消資料費,只有生活費3萬。每人限申請一次,入台簽證最長兩個月,所以只有補助兩個月。
(以上有誤,資料費只補助一次!實際新舊條文中主要差異是:舊版資料費每人兩萬、生活費每月兩萬、學校學生宿舍費核實報支、來台證照費;新版以上項目改為只剩生活費每月三萬。4萬2是引用陸委會的說明,怎麼算的我也不知道,也許是實際補助平均而得。)
四、陸委會傳的的確是三立的傳真,也的確傳成功了,因此認為確實已傳真;但鄭弘儀的確可能沒收到。然而在電視上批評,應該要主動蒐集並查證資料,而不是一再以錯誤訊息誤導大眾。尤其幾個月來陸委會在其他媒體也澄清過,鄭弘儀不可能不知道事實。直到現在你的想法證明了你仍沒弄清楚事實,而被鄭弘儀誤導了。
五、三立的傳真號嗎並不是最近申請的,也有通聯記錄證明陸委會的確有傳真,不用扣帽子指責說謊。而即使陸委會傳真號碼查錯了,也不能以此作為鄭弘儀故意扭曲事實的藉口。
其實各國對於外國留學生都有補助,台灣也不例外;一方面可以吸納各國人才,即使不留下也能培養友善的他國高階人才,對國家外交非常有幫助;而台灣的補助相對其他亞洲四小龍的國家算是很少的。
然而深綠陣營一方面大喊一邊一國,另一方面卻不把中國當一般國家看待,對待陸配、陸生、陸客的法案和規定都比其他國家嚴苛許多。馬政府一直推動大陸關係正常化,希望把陸配、陸生、陸客當成一般外國人士,不要另訂特別的法案,卻是民進黨一直阻擾反對,非常矛盾吧!
希望你真的如自己說的少看電視媒體,找到資料也要自己看自己想,好好分析,不要被人誤導了!
+++++++++++++++++++++++++++++++++++++++++
不願事實被扭曲,若有錯誤歡迎各位提出指教,更歡迎大家剪貼或引用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