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人應該有立場,但不能因錯誤產生立場
2010/10/13 00:38:52瀏覽444|回應2|推薦4

您是政界的人士,有心針對不合理的事件提出一些批評,我相信您是秉持公正合理的態度;即便如此,您似乎還是沒有全盤了解實際狀況,因此提出了不全然適當的評論。

而一般的民眾,絕大部分對政治事務沒有太多的關注,往往憑主觀的想法以及道聽途說的訊息做判斷,更容易陷入自我合理的謬誤。

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有道德良知,卻可能由於上述原因而產生不正確的想法與做法。結果是:每個人都自認是對的,彼此之間卻產生衝突和矛盾。

若是沒有自我檢視與省思的習慣,便無法覺察自身的錯誤,也無法辨明彼此的歧異,更無法諒解與點明對方的問題所在;這種狀況下若無包容或迴避,必定造成對立。

如果再加上成見與選擇性認知的因素,誤解與對立會更加嚴重。

台灣人民普遍善良又有禮,政治立場卻往往壁壘分明,以上也許就是目前亂象的成因之一。

政界的人士,應該提升專業的素養以及全面觀照的能力,這是對自我工作領域應有的基本態度與責任。

人應該有立場,但不能因錯誤產生立場;這是對不起自己,政治人物如此更是對不起眾人。



+++++++++++++++++++++++++++++++++++++++++++

道聽途說的訊息怎麼產生的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silvch&aid=4494227

 回應文章

2sc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則新聞為我的質疑下了註腳
2010/10/16 11:48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12010101600127,00.html

北檢指《自由時報》剪接製造新聞
2010-10-16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自由時報》日前報導檢方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新工處長黃錫薰供稱郝龍斌涉案,引發政論節目及媒體質疑檢調洩密。台北地檢署十五日罕見發出聲明,指《自由時報》刻意將黃的抗告書內容,以「編輯剪接」手法變成檢方提訊時供述,該報導不實,籲請媒體要給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

     北檢強調,《自由時報》以編輯剪接手法製造新聞,造成民眾誤以為北檢洩漏偵查祕密,北檢除立即發布新聞稿澄清,也向撰寫記者提出嚴正抗議。檢方並呼籲政論節目及名嘴勿再引用該不實報導,以免誤導民眾傷及司法形象,並給予檢察官一個純淨的辦案空間。

     北檢指出,自由時報十三日頭版報導「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該文章內容是來自黃遭羈押後,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駁回黃抗告的裁定書內容。

     但黃的抗告意旨,經《自由時報》編輯剪接之後,變成是北檢提訊黃的供稱,內容不實,且抗告書也不是來自北檢,與檢方當天提訊黃無關。


 


有關台灣電視新聞弊端的紀錄片~腳尾米完整版

拒看鬼扯電視新聞的評論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自打嘴吧?
2010/10/13 23:25

自打嘴吧?

根據自由時報頭版頭條的前科來說,「

黃錫薰對檢方的作供內容」這則新聞造假的可能性很高。

2sc(ssilvch) 於 2010-10-14 07:37 回覆:

上面這句話的確是我主觀的想法,是對可能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訊息產生質疑。

這句話表達我不信任自由時報的立場,整句話揭露了完整的意念。

自由時報製造假新聞的爭議不止一次,這則新聞又是偵辦過程中的獨家,既然調查不公開,檢調也不能說明,如何查證新聞的真實性?
因此我說「造假的可能性很高」,但並非「又在造假」,意思在於提醒接收這個消息的人,不能直接就全盤接受,而被誤導。

也許我說可能性很高太過於強烈,說有可能比較恰當。但我就是對自由時報常常用斷章取義的方式呈現新聞以誤導大眾感到非常厭惡!

2sc(ssilvch) 於 2010-10-14 08:03 回覆:

你的網誌也轉載了這則新聞,雖沒有任何評論,但標題也顯露了對自由*報的不信任。

台灣媒體最大問題就是常常不做查證就轉載其他媒體或網路流傳的消息,只要寫「有媒體報導」或「媒體指出」好像就可以卸責了。我的簽名檔中「腳尾米」就是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