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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問「我是怎樣的人」
2009/03/16 00:19:36瀏覽616|回應1|推薦14

  有些東西我們太習慣與他一起,就會忽略了他的存在。

  平日,我們都很少會想「我」是甚麼這個問題。只有兩種情況,會可能刺激我們想他。第一,當我們某一部份的「我」失去的時候。當面對死亡,無論是自己的還是身邊的人,當失戀甚至與朋友吵架,這個「我」就會因為失去而浮現。其中,死亡是最能夠喚起這個問題。我記得之前我公公死去的時候,我有一種這樣的感覺:

  「我」的一部份是在他心裡的,那部份的「我」也隨他而消去。現在這個「我」,沒了他那部份的「我」,我彷彿已不是我。

  第二,當我們感到人生的空虛。這是一種比較抽象的感覺。人生的空虛感,或許在我們狂歡過後,或許在我們感到幸福不可追回的那一剎那,或許在我們觀看大自然而反思人的價值的時候。人的存在究竟是甚麼。而「我」究竟又算甚麼﹖

  可是,對於我來說,「我是怎樣的人」這個問題背後的意義其實是這樣的。

  我覺得「Who I am is what I am doing」。如果我們問自己,究竟我是怎樣的人,其實,真正問的是究竟我想做甚麼。如果我們問別人,究竟我是怎樣的人,其實問的是究竟別人看我究竟做過甚麼。同一個問題,問自己還是問別人,背後又有不同的原因。

  問自己的,我在這裡不想多說。只說問別人。

  我們問別人究竟覺得自己做過甚麼。可能有三個原因:

  第一,我們連自己想做甚麼也不知道,所以只好問別人。
  第二,我們做了一些東西,很想讓人知道和認同。
  第三,我們想對別人做一些東西,可是又不知道怎樣做。 

  其實,大部份別人看自己是怎樣,真的不是那麼重要。只有你自己重視的人的意見,才有份量。而自己希望自己做的事,與別人希望自己做的事,有時又會不同。我自己的意願與別人的意願總是不同的。所以有一個哲學家這樣說過:

  這兒的「我」和「你」,真的有太多。我以為我是的那個「我」,我不知道我是的那個「我」,你以為我是的那個「我」。而「你」也是一樣的多。

  究竟重視別人對自己的看法,還是忠於自己,那只靠你當下的感覺抉擇。雖然人與人之間有一種東西叫溝通,或許可以調和自己與別人的期望。可是,溝通的前題是:  雙方都希望了解對方。

  只有基於了解的希望,溝通才是可能的。但現實中,又有幾多時候,溝通是真的為了互相了解。語言雖然限制了表達,可是,如果相方是真的渴望互相了解,在包容與諒解的前提下,又有甚麼是解決不了﹖

  可惜的是,願意去了解、包容與諒解的人,已經很少。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別人。「我是怎樣的人」這個問題為什麼這麼重要﹖如果,根本沒有人想去了解。

  因此,這個問題我已經很少去想了。

  by 小鋮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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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kysoul3&aid=274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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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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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啟示的散射點
2009/03/18 01:45
由提問開始可以把我們想追問的問題首先帶向提問,而提問本身就已經是使我們開啟了一種力量,這種力量本身就足以使我們開啟「我是怎樣的人」這一問題,所以我們每次對我們所問及的東西都總已是植根於我們對問的方法的一種確切的定位.而小鋮兄的「問」「我」,這個「問」我總已是一種現實社會,具有倫理關係,具有記憶的「問」作為小鋮兄的定位.

當我們愈接近一件事物時我們反而可能會看不清,等同我們愈接近我們的慾望對象時,我們的慾望反而消失不見;我愈接近他時,他愈被忽略,這種觀點有種帶領我們珍惜所擁有的啟示之光.

但是,我認為,問題的重點並不在於「部份」,部份這種切割更多地只涉及到兩種,三種或者是四種,這種以部份的方式來論述「我是怎樣的人」這一問題時,我們將從一開始被「部份」的有限性所限制.更多地,我們應該把這一追問放置到一個多樣性和無限性的領域之中,我是怎樣的人,這個「怎樣」難道不應該是由無限的特異點去構成嗎?由每一個互不相關的點,但又隨時可以被關聯起來的點而組成一條鏈,這個領域將會是我們追問這個「我是怎樣的人」的真正植根之處,而這些一個又一個的特異點才是構築我是怎樣的人的力量的來源.這些點與點永遠散發著一種散射性的力量和光芒,因為它們就是構築言說和看見的力量泉源.最終任何問題都不得不回到這種散射性的飄浮點之中作為我們要抽取的部件.

也許,當小鋮兄把問題放在意義與溝通的理解上,於是很快地得出一種接近美好生活的結語.然而,關於我和你和它的問題,將是一個與「怎樣」這個無限性的領域的一場刺激的角逐遊戲.

天魂(skysoul3) 於 2009-03-18 10:51 回覆:
魯迅曾說:「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

你說的論點,恰恰又是現象學的本質研究範疇。現象學的意義,就是讓現象自身顯現並向「你」說話,它總是中性和多義的。胡塞爾曾於致一位友人的書信提到,藝術家以感性的筆觸角度去摹繪人生對各種事物把捉領會的本質,現象學家,又或是哲學家,則是以理性角度的。可見無論是藝術還是哲學,其根基處必然築構於對生命的領會,無論是廣泛面上的,還是片刻感傷的。所以,哲學的意義和標的,必然要指向我們的切身生活,必然是符應我們對生活掌握的韻律,不是為「理論而理論」。至於研究物質世界的,說真的,那是科學家的職任。
天魂(skysoul3) 於 2009-03-18 11:02 回覆:
補充:不是愈接近事物的核心則表示對事物的焦點失焦,而是愈”有意識”的追尋,則愈顯迷茫和冒失。因為事物的背後核心,其實是無物存在。我們總不可能把捉任何一件的事物,我們總得學會”捨得”他;因為”捨得”,有”捨”才有”得”。所謂的”我”,是沒有這個真正的”我”的存在者。”我”,總是因緣而生。這亦是海德格何以對薩特對他自己哲學的闡釋感到嗤之以鼻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