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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6 15:17:09瀏覽491|回應2|推薦3 | |
在2007年1月1日的凌晨,我和L學弟在夜行軍尋找回住處的車時,因為走路無聊,我拿出了一個我之前想過但沒問過別人的問題來問他。
「我問你,如果今天可以讓你作一件事,那件事可能是違法的也可能不違法,但你作了可以有免除任何民刑事上的責任的豁免權,你會作哪件事?」我這樣問他。 「強姦林志玲!」他想都不想就脫口而出。 「你的胃口也太小了吧,我如果有這樣的想法我會改成可任意上想上的女人。」 「嗯嗯,你這建議不錯,我的答案就改成這樣。」,唉,可憐的學弟,不知道在廣東發生了什麼事,讓他有這樣的答案。 「那你呢?」L學弟反問我。 我告訴他我的答案後,他笑了我好一陣子。我的答案是什麼?等等再說。 當天中午和L學弟以及屋主Z學弟一起去吃午餐,席間閒聊一陣後我想到再來問問Z學弟同一個問題,就示意要L學弟問他。 Z學弟在聽完問題後先問了L學弟的答案是什麼,L學弟一說完果然換來一陣訕笑,Z學弟隨即很正經的說:「我要販毒!」,果然很符合他一直想賺大錢的願望,但完全不符合他為人師表的形象。 Z學弟說完後表示要聽我的答案,L先插嘴說我的答案很奇怪,我回了嘴說才不會後才說:「我想砸爛每一台亂停而妨礙交通的車。」,說完我獲得了2倍於凌晨的笑聲以及一句「果然很遵守交通規則!」,我知道他們有點在損我,可是我真的是常常會被那種車給搞了一肚子火,每次都想砸車,如果真能作,不但可消火還能發洩兼作運動,有什麼不好? 解釋後看他們兩人還是一臉不屑樣,好吧,我當初在想到這個問題時並沒有想太多,所以沒想到滿足肉體上的慾望,也沒有想到去滿足物質上的需求,但要我再重想一次,答案可能還是會一樣(唉~~!),那看完本篇後的你會想做哪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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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