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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兩岸終極目標(以統一來論)的可行做法之ㄧ
2007/11/25 23:55:08瀏覽744|回應0|推薦8

如果終極目標是和平統一,也就是說不經流血的方式回到實質上的一個中國,那麼從所謂的一中各表必須進化到相互承認進行談判。只不過從一 中各表要到相互承認對方的存在是有一定的挑戰。

閣下之文提及以Mainland China來稱PRC已成國際暨大陸的說法未嘗不可,因為ROC在國際間多半以Taiwan來做簡稱以及跟China代表中國大陸做區別。

所以最為務實的態度就是雙方宣佈結束敵對狀態,進入和平統一的談判階段,而兩岸政府可同時派員參予在聯合國的安理會中國這個常任理事國的席位,應該是最小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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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國代表團的席次,其理由在於可以明確對國際跟雙方內部宣示一個中國原則的初步上路,也代表著兩岸和平統一的行動正式起跑上路,也只有如此才能從根解決兩岸的問題,也才可以避免武裝衝突再次上演。亦不致於一下子要涉及諸多法規制度不同暨對社會重大的衝擊而卻步不前。

在旗幟方面初期可以兩面旗共掛,而雙方正、副代表可以採輪值的方式處理。溝通的模式可採美蘇之前雙方的熱線電話或用上今日先進的視訊會議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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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現今的狀況下,台灣(中華民國)為了生存,跟老美走近一點是人之常情。終究,老美的立國精神在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孫文)的著作中還大加讚揚,而之後的發展有好有壞,但終究屬於自由民主陣營,所以走得算近。

但無論如何,美國並非同文同種,終究還有些隔閡。不像兩岸終究除了長期分裂之下而發展出不同的制度、價值觀、文字跟政府,但血濃於水跟共同語言文化的影響,只要兩岸能夠成為「命運共同體」,真正相互合作,而不做前面握手,背後插刀的行為,在常任理事國的「一國(China)兩席(PRC(Mainland China)&ROC(Taiwan))」的運作下,老美要見縫插針,反而不如直接來個「三方會議」容易。

所以,若是從「負面」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得出不可能的結論。倘若以決兩岸紛爭的任何可行作法為入手,再參酌二十世紀兩次世界大戰中,美英軍為同盟的結果來看(因為美國跟英國打了數年獨立戰爭才從英國的殖民地獨立建國的),因此,若真要和平解決兩岸問題,在下的作法並不涉及到雙方大幅度的改變,卻可再政治上作為一個邁向統一前的磨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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