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開什麼玩笑?當然要告!
2011/11/22 17:07:20瀏覽8331|回應22|推薦66

黃創夏說馬英九告民進黨叫做[政治自殺],這樣的說法,很抱歉我完全不能認同!

 

許黃先生對所謂的[總統]有他自己一套的審視標準,也或許他對馬英九先生有著一番見解,所以他認為當馬英九被罵的時候應該要[自我檢討]而不是狀告法庭,這是先生自己一廂情願的看法,個人無法苟同。

 

試問,倘若今日有人無的放矢的指摘你收受好處幫某特定政客說話拉票,甚至對你的人格進行破壞,請問一下您是會選擇[自我檢討]不說話然後謝謝對方指教,還是站出來用行動來捍衛自己的名譽?

 

總統有其高度更有其受各界檢驗的最高標準這個我們都知道,難道就可以因為他是[總統]你就可以隨便亂來完全不尊重嗎?難道說就是因為他叫[總統]他就必須照單全收所有人對他的不實指控人格汙辱?

 

從叫他[狗]開始,笑他穿短褲跑步,笑他喜歡游泳,笑他喝醉酒的樣子,一天到晚說他無能,一路上這樣汙辱甚至連他的父親的骨灰罈都可以拿來大作文章難道這又是對的?哪一次他不是全部吞下來沒有做出反擊?他哪一次跟這群人計較過?這時候怎麼沒有人出來說這位總統很有肚量很有美德很識大體?

 

你可以討厭這個政黨,你可以不喜歡這個人,但任誰都沒有這個權利去污辱人,更沒有這個自由去對別人進行沒有根據的人身政擊,而且還變本加厲的運用各種媒介來散播這種不實的謊言!

 

再怎麼民主再怎麼自由,也不能這樣任意的去傷害別人!

 

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都不懂嗎?讀了那麼多書都白讀的嗎?把罪過給別人的同時有沒有提出任何的證據?當你在講別人的時候可曾撒泡尿照照看自己是什麼樣子?你有什麼資格講人家?你有什麼臉說別人?

 

總統府不能告是嗎?國民黨告你們可以吧?總統不能告是嗎?那[馬英九]告你們總行了吧!

 

實在是太過份了!竟然還要人家忍氣吞聲,有沒有搞錯?!講的倒輕鬆,如果事情落到你頭上我看你還有沒有這種氣度說[自己要檢討]!

 

這種時候還不告就會讓人家看扁了,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當然要告!開什麼玩笑!!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ommboy&aid=5863415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HHWU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 梁文傑跳出嗆馬
2011/11/25 16:27
梁這樣做就是做賤自己的人格,就算在民進黨的地位越來越穩時又如何? 連自己的先人被別人糟蹋都沒關係,只為了位置,會讓人包括民進黨有些人瞧不起的.

HHWU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是的
2011/11/25 16:24
我認為本來就應該要告,不要讓會抹黑的政治人物以為沒關係.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告這些賴皮
2011/11/24 07:31
我們可以預見: 
民進黨這些傢伙, 被法院判決有罪, 還繼續罵街. 
是否像阿Q: 被人家打個臭頭, 還繼續罵: "你就是孫子打爺爺, 你越打, 越表示我是你爺爺!" 
他們的栽贓行為, 永不止息!





你看你看蔡十捌的不要臉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黃創夏已經很努力了
2011/11/24 06:36
黃創夏就像在拉屎,有時已經很努力了,可出來的只是一個屁。
😀😝😊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次當然要告
2011/11/23 19:12

當然要告----這次當然要告!  黃創夏最近不知怎麼搞的, 不看他文章了, 上電視說一套, 寫文章寫另一套.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想像力不錯,希望我想像力比你還強
2011/11/23 17:03

尊氏:

不過,馬不告刑事,顯然他不認為自己有勝算。可能性有二:一是它真的見了陳,另一個就是他可能有其他更勁暴的未公開行程,不能見人。

=====

也許馬總統見了蘇貞昌,後者說要在必要時出面挺馬,這就是更勁爆的未公開行程?

哈哈,你想像力不錯,希望我想像力比你還強。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不要打烏賊戰術!
2011/11/23 16:18

贊成您的看法!

哪有抹黑人家.叫被抹黑的人拿出證據.證明沒有這回事?

居然敢說有.就應該拿出證據來證明啊!

對不對?


尊氏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關鍵在不在場證明
2011/11/23 15:43
壹週刊指稱,馬總統於十日在嘉義拜票,這是公開的行程,但是會見陳盈助,這是不公開的行程。陳盈助是地方要人,親國民黨,馬總統訪嘉義,若獨漏陳家,顯然不合理。為此,陳提出他的不在場證明。
陳指稱,他九日在澳洲,九日晚上返台,睡到十日下午三時。四時許與妻外出喝茶,九時才返家,因此不可能與馬會面。這個不在場證明太薄弱。首先,睡到下午,誰來證明?其次,與妻飲茶,只有他妻子能證明。妻子是枕邊人,證詞極可能不客觀。而馬總統會見農民,有在深夜十一點進行的前例,九點以後未必不能有行程,所以九點這時間意義不大。
依據總統府的公開說明,馬總統過去曾會見過陳盈助,且都在選舉將近前會見。過去如此,此次為何獨漏? 這不符合一般的經驗法則。若壹周刊公開總統會見陳盈助的時間,而陳、馬兩人若能提出不在場證明,就能解惑。其中,馬總統如果真的沒見陳盈助,由於他的行程須過國安局的規劃,在在都留有記錄,且一天24小時都有人守衛,因此行程記錄完整,要在法院勝訴應該輕而易舉。
不過,馬不告刑事,顯然他不認為自己有勝算。可能性有二:一是它真的見了陳,另一個就是他可能有其他更勁暴的未公開行程,不能見人。

琉璃荷花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對爛人爛黨的唯一回應就是告到底!!!
2011/11/23 13:00
身為一個與所有台灣人一樣不可任他人汙衊的人權個體,馬英九先生(不關他的總統身分)當然要告那個汙衊抹黑他的民進黨到底.
因為那個爛黨......你告他他說你欲蓋彌彰心虛提告,你不告他他又說你心虛不敢提告!!!

善男信女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楊憲宏的熱嘲冷諷
2011/11/23 12:56

下班看到國民大會節目  楊憲宏在有的沒的

說不告刑事就是有問題

刑事告民進黨  那誰去坐牢  ?  法人怎麼坐牢  當然是民事

告粱   那麼又製造出一個蓬萊島的阿扁第二  坐牢累積政治資本

綠民應該醒過來

民進黨多無情  人家捐獻這麼多  只為了打馬  就棄恩主

頁/共 3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