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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給他的聰明,他自己知道
2006/10/06 12:14:44瀏覽1352|回應0|推薦12

 很有名的女明星小S和很有名的作家蔡康永,一起主持了很有名的節目「康熙來了」。因為小S懷孕了,於是蔡康永就把即將登場的專欄取名為「寶寶日記」,第一篇主題談「名氣」,於是這個還沒有名字的寶寶就變的很有名了。

 蔡康永的好朋友,也是作家的候文詠說這篇文章其實是在談存在主義。我也這樣覺得,而且我很欣賞蔡康永的創意,因為讓一個剛擁有生命的孩子,認識「存在」,雖然不比認識「爸爸、媽媽、倒扁、挺扁」來的「有用」,卻讓我有一種「無用」的感動,因為幫助我們了解自我的常常不是「有用」而是「無用」。

 我自己就是吃了好多好多苦頭,才逐漸了解「存在」的重要、「主體」的價值。就像蔡康永在文章中提出的問題,我也是長大才想通。什麼問題?就是那個公案:「一隻小鳥在山谷裡唱了有史以來最悅耳的一首歌,唱完以後就飛走了,如果沒有人聽到,那麼牠存在嗎?」

 很多很多年前,在比現在年輕很多的時候,我偷偷地喜歡一個男孩子,一個和其他男孩子一樣,穿著制服騎著單車的靦腆中學生,我計算著他的單車經過我窗邊的時間,然後臉紅心跳的偷瞄一眼他瘦削安靜的身影;我從補習班的角落裡,欣賞他唸英文的自信,和死黨談笑的開朗,或者獨處時沉默而憂鬱的臉。我幻想著、創造著「我和他」可能發生的美麗情節。然而膽怯的青春裡我什麼也不敢做,只是那樣靜靜地暗戀著他三年,在我慘綠的中學歲月裡。

 走過青春,我們各奔前程。故事因此有了一個悲傷的問題,對那個男孩而言,我存在過嗎?他知道一個女孩子在角落裡偷偷地注視他三年嗎?這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喜歡什麼?擅長什麼?夢想是什麼?他知道嗎?如果他不知道,那麼我存在嗎?

 我不知道答案,也沒有強求答案,被動的讓生命繼續往前走。定居北國之後,老家成了客途,回家是安慰及陪伴父母的儀式,成長的記憶卻越來越模糊。不久前回家,陪媽媽外出,回程停好車、跨出車門,媽媽突然朝我後方喊了一個名字,我倏地愣住了,那個熟悉的名字,不就是牽絆著我的青春悸動嗎?本能地轉身看著多年不見的青春戀人,有那麼一秒鐘期待著天崩地裂的撼動。可是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一個半白頭髮、身材中廣的歐吉桑。他是誰?他根本不是我那年輕美好的戀人,我的內心在否認,大腦卻理智明白的告訴自己,這就是歲月的痕跡,25年了,你還能期望什麼?

 奇怪的是,一個晚上我的心情雖然困惑混亂,卻沒有傷心和難過,相反的彷彿掃盡陰霾,心情突然輕鬆自在,一種說不出的快樂取代了所有的感覺。我不懂為什麼?我的浪漫青春才剛幻滅,怎麼反而有一種解放的自由?

 難道這就是伍迪艾倫說的:「悲劇加上時間,就變成喜劇。」北上後迫不及待打電話給我的好朋友,她連一分鐘的思考都沒有就給了我答案:「也許你發現這麼多年你什麼也沒有損失吧。」我們大笑,這真是一個可以自我安慰的理由。

 可是我知道不是。25年的歲月痕跡不會只改變他而不改變我,看看現在的自己,不也早就失去了十七歲的青春無敵嗎?那麼現在的我配現在的他,不見得委屈吧?倒底是什麼事情錯過了?終於我把歲月連接起來了,在我轉身的那一霎那,我記憶中的畫面仍然是那個穿著高中制服的十七歲男孩,原來不管時間過了多久,他的樣子始終沒有改變。我不知道20歲、30歲、40歲的他是什麼樣子?我的記憶始終停留在十七歲。

 我把他留在我十七歲的青春歲月裡,我沒有把他帶走。當我離家北上時我和他說了再見,所以十七歲以後的他對我並不重要。十七歲以後,我努力生活在異鄉的每一個當下,我並不想知道十七歲以後的他在哪裡?在做什麼?相貌變了沒有?可是因為有他,在我的回憶裡,十七歲永遠美麗。

 就是這樣,當我們不想「佔有」時才能體會「存在」的意義,不管他知不知道我這個人,我的十七歲永恆存在。所以那隻小鳥不必為了別人而唱歌,牠喜歡唱就唱,牠不必為了別人而存在,牠存在是為了自己。

 因為要不要讓別人知道「我存在」,是可以選擇的。如果牠想讓別人知道牠在唱歌,牠可以飛到人群裡為他們而唱!如果牠不想讓別人知道,牠當然可以在山谷裡為自己而唱,所以「存在」最棒的一件事就是我們知道自己有選擇的自由。

 也許再有機會遇見那個男孩,我會走到他面前,跟他說:「我是×××,我十七歲的時候曾經喜歡你,謝謝你給了我一個美麗的青春回憶。」

 也許我什麼也不會做,只是和他擦身而過,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想看見他,只要回到十七歲的記憶裡。就像山谷中的那隻小鳥,那樣自在,因為上帝給他的聰明,他自己知道。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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