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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9 20:01:17瀏覽387|回應1|推薦4 | |
2011年我的生日,今天剛好是學校文藝獎的成績公布。 今年依然又是兩個第二名,散文與小說,我實在與第一名無緣嗎? 撇開散文不說,小說的第一名實在有抄襲的嫌疑。 究竟抄襲的定義是甚麼?人物名字、劇情大綱都一樣,差別只在於一個是小說,一個是漫畫。這樣構成抄襲嗎? 當然我承認是抱著點私心去搜尋,結果真的找到與他小說一模一樣的漫畫,如果這位同學真的日文底子很好,然後同時又有一個名字叫藤丸的日本筆名,又剛好去年在日本同人誌上賣他的作品。 這麼多的剛好如果都發生在這裡,那我爽朗的跟他說聲對不起絕對沒問題。 但是就算有這麼多剛好,已公開作品也不能參加比賽,這是明文規定。 然而這其中,讓我感到差勁的是,通知學校,學校則是一副要我提出證據,然後我提出了,卻又要我圈出相同抄襲的文字。 今天不是為了第一名跟第二名獎金差了四千元,我在抱怨。重點一向不是錢,這是一種對待寫作的尊嚴與執著。 這次從舉辦比賽開始就一直感到學校完全不重視這個比賽,第一次看到公告貼出來,居然是倒數十八天,希望大家能踴躍投稿。 OK!我趕,也都寫完了。 交稿後,希望學校至少通知一下,有收到我的作品,也完全沒理我,我過去確認時,我的文章還冰在他們的信箱中,還沒拿出來。 就算是理工學校,比較不注重這種人文素養之類的,至少要辦個比賽也認真一點吧,我辦個生日宴會都還比你們正式。 然後學校又跟我下最後通牒,要提出抄襲的話,要在明天中午前把資料都交過去。 喵的,你主辦人還我主辦人阿。 2011年6月9日,我的生日,本以為能順順利利過完一天,卻還是雜事纏身。 如同我說的,我只是個充滿奇蹟的NOBODY,又或者是個充滿困厄的SOMEBO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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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