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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1 22:44:22瀏覽1133|回應7|推薦42 | |
引用文章關於書的廿一大煩惱 題外話:我很喜歡網友介紹書籍給自己,但是閱讀這本書的主因,是由於網友說,史蒂芬金的這部作品和我的某篇文章有雷同處,嚇得我馬上去圖書館借來閱讀。 我是個沉不住氣的人,無論是創作,亦或是閱讀,在翻完這本小說的同時,我非常慶幸自己找到了它。 因為閱讀,我更能肯定自己,所以我會繼續尋求好書,以及寫出更多的閱讀筆記。 讀書的目的,有的時候是為了反思,更多的時候,能讓一個作者在成為讀者的同時,明瞭自己的深淺,還有自己究竟該寫什麼,能讓創作顯得分外有意義。
(一)買書:我時常買了自己永遠也讀不完的書,比如那本《紅樓夢》。 (二)借書:我總是借了網友推薦的書,例如內容很幼稚的《圖書館警察》。 (三)很多書買了之後,我都會讓它最少連續兩個月放在書架上長灰塵。 (四)我永遠記不得自己看過哪些書,然後在書架上懊惱地發現,原來自己又重複買了一本,甚至是買了兩、三本。 (五)三上不可看書:車上看書會坐過站,還可能會被扒手光顧;廁上看書容易發生意外,掉進馬桶的書,真的非常噁心;床上看書往往有兩個惡果,一是讓我熬夜閱讀,二是使我馬上開始打瞌睡。最後一點,我的前男友的評論是:「妳這女人大煞風景!」 (六)三日都讀書,朋友便覺得我言語無味;我和許多人沒有共通話題,他們不喜歡我的書單,我討厭他們的沉默。 (七)我總是在讀書之後發覺自己的膚淺:不要買自己必須拚命點頭的嚴肅書籍,例如康得和榮格,他們的思想已經超越了我的想像;也不要讀自己會拚命點頭的文學作品,譬如屠格涅夫的散文詩集,點頭點到最後,我通常可以在五分鐘之內睡著。 (八)帶書腰的暢銷書,總是讓我在購買之後極度頭痛;首先,書腰很容易脫落,而且總會不經意遺失;再者,這類的書需要另外弄一張醒目的小廣告,表示內容可能乏善可陳,所以需要搞什麼吸引讀者的書腰收集活動,比如在上面印了點券,或者是低能的出版社促銷大法:買三送一、折扣優待。 (九)避免購買「讀書心得報告」類的東西,譬如《紅學XX》、《XX學考》或《殘酷的XX童話》等,這樣的讀後心得,多半是浪費讀者的時間,而且內容大略與自己的感想差不多。 (十)書買太多,我就發現那些幾乎都是自己能寫出來的作品。 (十一)標榜美女和美男作家的書,絕對沒有購買的必要;因為現實之中,賞心悅目的是美女和美男的人,而不是他們乏善可陳的著作。 (十二)物以稀為貴,在綠色環保的要求下,書本的價格愈來愈高,作家的產出愈來愈多,印刷的品質愈來愈精美,內容好看的讀物卻愈來愈少。 (十三)買熟人的書,容易造成幾種後果:一是友情捧場,出錢出力到最後,友情也會跟著銷量變質;二是情義相挺,不出錢不出力的結果,累積了莫名的怨氣;三是最糟糕的,買了第一本,第二本不買就不好意思,到了第N本的時候,發覺內容一點改進也沒有。 (十四)同上,熟人的文章,看部落格就行了,一般來說,優秀作家的部落格比他的書好看多了,而且紙本買了之後,沒有對話,沒有反響,讀起來也變得枯燥。 (十五)工具書最好不要買,既然是「工具」,圖書館就有了,網路上也可能找得著。 (十六)附贈光碟的書,買了總是使我後悔:一是光碟和內容不搭調,完全是出版商和光碟廠商的相互合作,多一片或少一片,閱讀觀賞都沒有差別,差別在於加量又加價。 (十七)同上所述,這些光碟也很要命,特別是容易使人忘記它們的存在,有時一不小心,當書籤時就給壓破了,連帶毀損書的紙頁。 (十八)讀書,首先就是要學會懷疑,不可輕信:我總是後悔自己輕信各種媒體上書評家推薦的書單,或者是舉辦各類公開的販售活動;那些需要徵文寫讀後感的書,不是沒人看,就是沒人看得懂。 (十九)如上所云,我可以很負責地坦承:往往在閱讀之後,我發現那些書評家根本沒有讀完那些他們所評論的書,並且想要對這些誤導讀者的傢伙劈頭大罵一頓。 (廿)贈書之後,發覺自己竟然一本都沒有留底,最糟糕的是,若非我的收藏是限量品,就是此書已經絕版了。 (廿一)目前讀過的書,多半只有第一版,第二刷的可能是校對更正的問題,而現今許多出版社的文字校對水平,比我這個白字大王還更糟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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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