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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00:06:47瀏覽1658|回應10|推薦68 | |
老實說,我不是什麼衛道主義者,也不具備什麼仁民愛物的思潮,但見到有些人得了好還賣乖,明明是為了一己的私利,還應牽拖成仁義道德,就實在看不下去了。 宜蘭縣頭城鎮漁民,日前在外澳定置漁場捕獲身長近六公尺、重達一千七百五十公斤的「大白鯊」,該定置漁場距離外澳衝浪區只有一千公尺,萬一闖進衝浪區,後果不堪設想;船長鄭炳輝說,抓到這條鯊魚也算是「做功德」。 我一直很反對人類吃魚翅,就為了背鰭上那一小片,就剝奪一條鯊魚的生命,於心何忍?尤其咱東方人最愛這味,宴席上沒這菜就擺不出檯面,鯊魚是招誰惹誰了? 鯊魚吃人顯然不及人吃鯊魚來得多,每年葬送在人類五臟廟的鯊魚肉可能堆得比101大樓還高,是不是破壞了食物鏈、影響到海洋的生態,沒人在乎,只是一個勁兒的吃、吃、吃……. 那條大白鯊最後遭到拍賣,每公斤賣到一百至一百五十元,也就是說,那條鯊魚共賣得廿多萬,船長還滿嘴的仁義道德,我想真的是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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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