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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19:36:11瀏覽593|回應0|推薦3 | |
「道德」的位格定義是── “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超越意識自我” 以自我為中心,是一般動物性求生存的本能,但群居動物亦有一定群性的本能;唯人因為有自覺能力,所以可以超克本能,或祇以自我為本位而棄群體而不顧,或為顧全大體而奉獻自己。人們習慣地遵守團體規則不算道德行為,祇有自覺地超越意識自我(不論是為一群人或一個人)的行為纔是道德行為。政治人物以管理眾人之事為務,更需要有基本的道德能力。這不祇是政治人物個人的事,也是所有社區頭家的事。 培養道德能力的基本功──自覺 自覺是一種心靈本具的覺察能力 就像有眼睛就看得見 有耳朵就聽得到 人有心就能自覺 自覺是知道自己心理正想著什麼、正在說什麼、做什麼的內在能力 自覺能力的表現有明晦、有深淺、有大小、有強弱、有續斷 自覺能力可以培養訓練 前提是每一個人是自己的自覺能力的發動者,它是自尊自主的 別人的幫助祇能是建議、引導或提示,它是不可能被強迫的 一個人要不要強化個人的自覺能力 必須自己下決心 努力的結果也祇有自己知道一個人 旁人對一個人特定的行為是否有自覺祇能是一種推測 正因為旁人對另一人個人的行為是否是自覺的無從真知 我們祇能選擇相信與否來判斷一個人的行為的自覺程度 正因為人有自覺 所以人的行為就有誠信或欺騙的問題 誠信所以是道德行為的基本 是因為不誠信 別人就無法接觸實情 旁人的信任何就無法建立 遮蔽別人瞭解他本來可以瞭解的實情就是障礙真象 自覺地扭曲了真象(道) 所以不道德(就這個行為而言) 當人不自覺時的行為是沒有道德意義的(沒有所謂的道德不道德) 就像一隻猫或任何其他動物的行為沒有道德意義 強化了自覺能力 接下來要在心裏建構符合理想的倫理和價值系統 當一個人不自覺時其行為是受習慣和環境的影響(引誘或脅迫) 當一個人自覺時其行為是受他當下意識到的最高價值的影響 有自覺的人 如果建立的倫理價值系統是以自我生存利益為最高價值中心 則他會是一個聰明但自私的人 如果有公私利害衝突的關鍵 他極有可能選擇以自我害公為務 並同時隱瞞其個人不符倫理或組織或社會規範的行為 而當今社會提供給於每個人的選擇建立的倫理價值觀 普遍正是以自我生存和追求利益為導向 但個人之私欲畢竟和社會團體之公義公利要有價值之抉擇 如果社會的規範力量讓一個人覺得有逃脫之隙 他就會選擇循私而背公 這是他經過自覺地理性價值計算的 這正是社會道德扭曲或淪喪的根源 法治社會要先建立的社會倫理的根本價值觀是 誠信和公私分明 這也是從西方法治社會的借鏡 誠信是政治倫理的根本(無信不立,中外皆然) 人民要有隨時要揚棄任何有誠信問題的政治人物的決心 不論他的能力多好 不論他過去有多少了不起的貢獻 不論他的政治主張是否和多數人一致 祇要誠信出了問題 就要請他從政治舞台永遠出局 如此纔能讓從事政治者在執行公務時有自覺地自我節制 致於公私之別的倫理抉擇則牽涉到更深細的心志趣向與思辯 需要從更大格局人格教育著手 唯治標的部份可先直接從週延的法規明訂公私領域的判別標準 再輔以有遏阻作用的罰責 應可暫時達到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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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