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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4 12:00:25瀏覽3197|回應4|推薦11 | |
【台客大陸行 ( 二 ) 】:「台資企業」,大陸白領的跳板 在大陸立案經營的企業,分成國企 ( 國營企業 ) 、外企 ( 外資企業 ) 、台企 ( 台資企業 ) 、港企 ( 港資企業 ) ,等等。早期大陸一般大學畢業生,第一選擇自然是外企,其次才是台企、港企,最後才是國企。直到最近幾年,這個排行才開始有些變化。 早年台資企業,挾著資金與國際接軌的管理技術,對當時與外界接觸尚少的大學畢業生,有莫大的吸引力。 台資企業通常有以下的優點:台籍管理者,同文同種,溝通容易;薪資水平比國企高;外語能力的要求,與外企相較,相對較低;福利、升遷、賞罰等制度較為上軌道。就拿筆者第一個服務的合資企業來說,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筆者擔任總經理職務的合資企業,一半的經營權屬於外商,另一半屬於中方。與合資廠緊臨,就是當地鄉鎮企業辦的另一個廠房,生產的內容相似,只是檔次較低而已。合資廠由台籍總經理經營管理,另一個廠是由陸籍總經理經營管理,頗有互別苗頭,一較長短的味道。 相對於合資企業的較高底薪、上軌道的保險福利制度,本土廠一般底薪低,幾乎沒有社會保險。但是本土廠員工每個月還可以拿到不同名堂的補貼,如洗衣粉、肥皂、毛巾、沙拉油等等,有時候還可以拿到新鮮水果、生猛河鮮,讓合資廠的員工看了又嫉又羨。合資企業,一年才能加發一次年終獎金就不錯了,一切開銷也都必須公開列帳。而本土企業老總,每隔幾個月,就手拿著一疊鈔票,對他的員工論功行賞。比較起來,本土企業的老總,就像個土皇帝,一手掌握著這些本地員工的生殺大權,威風極了! 幾年下來,中方總經理又買車、又買房,也有能力花大錢讓兒子免試進入附近最好的重點學校就讀。當地的官員,把他當成可以呼風喚雨的財神爺,人人對他敬畏三分。他的私生活,多采多姿,沒有人敢過問或質疑。 相較起來,外資總經理必須凡事都得聽命於總部的指揮,無論人事、金錢,都需要徵得總部同意才能調整。與中方的老總比起來,外資老總只能算是個拿高薪的打工仔! 中方派任的廠長,從合資廠學會了品質管理、生產技術、行銷管理等等,在筆者離開後沒幾年,就聽說合資企業拆夥,由中方取得全部經營權,生產與原合資廠一模一樣的產品,用更低的價格,銷售給這家外企同樣的客戶群。這家外企在這個合資案來說,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從此之後,在大陸再也不曾進行過任何一個合資案。 筆者後來服務的另一個企業,則是一個負責設計開發高科技產品的台資公司。為了網羅各地的精英,從大學校園招聘到省市舉辦的招聘會,無一缺席。 台企首重培訓。為了培養幹部、工程師的能力,各大台企砸下大筆銀子培訓,毫不手軟。一般大學剛畢業員工,至少要經過六個月的培訓投資,才有辦法對該電子行業進入狀況。台灣電子業在電腦、通訊、半導體,技術相當領先,也是吸引許多大陸白領來工作的誘因。 然而,由於台企水平參差不齊,有些相當國際化的公司,自然公司管理十分上軌道。但是有些台企,由於追求低成本,管理又是人治重於法治,對員工的福利,相對的就有苛扣的情形。以致於有些大學畢業生,就職日的前一兩天,來信或電話說他們父母反對他們到台企工作,因此臨時取消。 在網路上,也經常可以看到許多大陸的白領,批評他們的台企雇主「摳門」,他們忍氣吞聲的工作幾年,就是希望能夠早日學會技術,早日拿到更高的薪資跳槽。 因此大陸員工,尤其是上海,普遍的忠誠度不夠高,只要有公司開出高於現在薪水的 15% 以上的條件,他就會毫不猶豫的跳槽過去。 筆者服務的台企就是這樣,培養這些工程師滿兩年之後,這些剛學到一些技術皮毛的工程師,就會開始要求加薪,幅度至少都在三成或五成以上。同時,競爭的同行、大部分是中資企業 ( 註一 ) ,就會開部小巴士,等在公司門口招募,一車車的將公司員工載去面試。幾乎只要在台企服務過兩年以上的,一律用兩倍的起薪來聘用。台企如果不能忍痛大幅提高加薪幅度,只能眼睜睜看著剛訓練完兩年,可以開始有些產出的工程師,集體頭也不回地離開公司,毫不眷戀。 另外一個令台企難以領教的,就是白領員工動不動就告官的毛病。 大陸的勞動法,基本上是傾向保護勞工。從事體力活的勞工,所爭取的大部份是因為超時工作或領不到加班費。白領從事腦力活,腦袋比較靈光,對付雇主更是花樣百出。 最常見的糾紛,就是加班費的認定。許多台企,拿台灣那套工程師或經理沒有加班費的規定,想在大陸如法炮製。結果這些白領,平日加班不但要求給付時薪的 1..5 倍,週末假日,也要求比照勞工用時薪的三倍計算。少算了,不是透過勞動局去申訴,就是透過網路、媒體、黑函方式去爆料。用各種方式去對付曾經對他們投資、訓練、照顧、「搏感情」的雇主,毫不手軟。 筆者就有過這樣的慘痛經驗。一個因為工作表現不佳,在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後 ( 註二 ) ,被公司辭退的女性員工,離開第二天,就由她擔任報社記者的老公,出面代表她向公司要求三個月工資的補償,否則給公司好看。公司方面認為自己並沒有犯任何的錯誤,堅持不賠償,以免開了先例。於是這個記者透過報紙報導、黑函、要求勞動局調查、國稅局調查,接二連三向公司展開攻擊。並甚至上書到中央指控台企沒有依照規定付全額的社保、勞保。 在大陸,身為公司負責人,必須親自出面到勞動局、國稅局說明,並接受勞動局的調查與調解。為了不願意多付這三個月薪資的賠償,最終結果,被社會局以公司過去三年未依照員工實際所得來申報社保金,被處以累計數十萬人民幣的罰款 ( 註三 ) 。無計可施,只好經過「市台辦」的居間調停,才將罰金打了個對折。公司既沒有少給三個月薪資的賠償,還又多花了好幾萬,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雖然花錢把這個事件彌平了,但是該記者在網路上散發對公司的惡意詆毀,卻短時無法從網路上消除,繼續困擾了公司好幾個月,對後來的招聘員工,產生了一定的不良影響。 這個事件學到了一個教訓:在大陸經營事業,要小心「小鬼難纏」。很多台企關門倒閉,只是因為自己「養了老鼠咬布袋」,或者得罪了小人。筆者後來在大陸自行創業的公司,也是被自己挖心掏肺培養出來的會計,給搞垮掉的。 說實話,一般的大陸白領,內心深處對台企是帶有一絲不屑的。民族主義讓他們感到在台企討生活,既自卑又自大。要不是一時找不到外企工作,只得退而求其次,否則他們是不願意到台商公司做事的。 筆者在上海公司有個深受德國老闆寵愛的上海籍秘書,就這麼親口告訴我,她說「她們上海人」極大部份都不喜歡替台灣人工作,因為「台灣人非常難搞」。 後來我特地跟其他同事討論台灣人是否真的「很難搞」,歸納出下列幾個原因: 1. 台灣老闆小氣,到處精打細算,無論吃的用的,都不願浪費; 2. 台灣老闆好色,喜歡沾花惹草,在口頭上、舉動上佔女職員便宜。 ( 註四 ) 3. 台灣老闆要求高,愛挑剔,怎麼做都很難讓老闆滿意。 以上這些批評,不見得完全正確,但是很值得台籍主管引以為戒。 最近大陸物價上漲,白領薪資調整幅度,平均每年至少都在 15% 以上。有些才工作了 5 年,就已經提出相當於台灣經理級的薪資。他們認為自己經過 5 年的歷練,已經是中國不可多得的人才,已經值得拿這麼多,出去也不怕找不到事。許多外企,由於必須貫徹「本土化」的公司策略,就必須裁掉台幹,啟用陸籍幹部。這些年可以看到很多在外企服務多年的台籍幹部,紛紛打包回台,就是這個原因。 兩岸直航以後,台籍幹部不用長住大陸,大大降低雇用費用,或許是個讓台幹「敗部復活」,重新再回到大陸擔任外企重要職務的新契機吧。我們拭目以待! - - - - - - - - - - - - 註一:最近報載鴻海在大陸的手機製造單位,被一家大陸本土手機電池製造公司一次挖走了近 400 員工,想要複製富士康的手機代工模式。郭董怒不可抑,發誓要告這家公司。 註二:公司對新進員工有所謂的試用期。依照規定,公司可以在試用期間結束前,無條件辭退不適任的員工。試用期的長短,各個地方規定不同,中央與地方也不同調,經常讓外資無所適從。試用期有一個月的,也有長達三個月的,筆者服務的台資企業採用三個月試用規定,但是該城市似乎只給一個月的試用期,超過一個月,就得以正式員工聘用,不得無故辭退。 註三:大陸企業按規定,要為每個員工付社保、醫保、住房公基金 ( 用以補貼生平第一次購屋者 ) 等等所多付出的費用,高達薪資的 50% 。保險金計算所根據的基數,也因城市不同,而有不同的認定。有些是以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礎 ( 此為筆者公司所採用 ) ,有些是以去年一年實際所得,包括所有的年終獎金、補貼、加班費等等,做為計算的標準。為了減低社保費用,大部份私人企業,帳面上只列舉員工較低的基本工資,其他則用現金補帖,來減少社保費用的支出。 新出爐的勞動法,已經將公司所需繳交的各種保險金,統一為去年一年實際所得的 44% ,但有 8 千元人民幣的上限: 養老保險:單位: 22% 、個人 8% 失業保險:單位: 2% 、個人 1% 生育保險:全由單位負擔( 0.5% ) 工傷保險:全由單位負擔( 0.5% ) 醫療保險:單位: 12% 、個人 2% 公積金:單位: 7% 、個人 7% 註四:有位女同事告訴我,她以前那個美國來的台籍老總,雖逾花甲之年,卻老而彌堅。為了避免單身姑娘黏手、事後甩不掉,所以他對相貌好、結過婚、夫妻又分居兩地的女同事,特別感興趣。經常暗示人家跟他去外面開房間,換取工作保障或加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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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