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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費忠
2024/08/08 02:19:09瀏覽226|回應1|推薦40


費州(今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有一個少數民族的聚落,那裏的人都姓。又因為該地區經常有老虎出沒,因此當地人大多搭建樓房居住以躲避虎患。

 

唐朝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年間,有一位與名相狄仁傑的長子同名同姓的狄光嗣出任費州刺史,他的孫子狄博望也此時誕生於費州刺史的官舍中,家也為這個剛出生的小孫子在當地請了一位乳母悉心照料。

 

話說乳母的夫婿就是那氏一族的人,名叫費忠,此人性格頑強勇敢又擅長射箭。有一次費忠來到州府探望妻子後,回程順便買了一帶米扛在肩上朝家而去。貴州多山路,山路本就不好走,不知不覺間已經到了黃昏時分,而距離家還約有三十餘里的路程。費忠擔心晚上走山路容易出意外,就拔出佩刀就近砍伐收集的好幾束柴薪,布置一番後掏出了火石敲擊燃起火堆,藉以防備野獸、就地過夜。

 

過了一會兒,費忠聽見了老虎嘶吼的聲響,那虎嘯聲震得林間枝搖葉落。費忠就將頭巾取下包在米袋上,應將腰帶繫在了米帶中間,再將米帶豎立在火堆旁,一眼望去就像是一個人正面對著火堆坐著取暖,然後雙足發力用力一躍,雙手攀住了一旁的大樹樹枝,手腳並用的爬上了大樹埋伏著。

 

又過了一會兒,有二大二小四頭老虎一起來到,領頭的大老虎一個虎跳上前對著目標就是一爪子下去,就知道那並不是真人,四頭老虎相互看了看,誰也沒出聲,第二大的老虎就領著那二頭小老虎離去。

 

大老虎獨自留在那火堆旁,見四下無人,突然像脫衣服般脫下了一身虎皮,變成了一名老人,老人將虎皮鋪在地上當成墊子,然後以手代枕躺在火堆旁要小睡一下。費忠本來就是個敏捷有力之人,見對大老虎變成了一個老人,心中更不認為對方有多厲害,就慢慢的溜下了大樹,突然上前一手扼住了老人的喉頸,一手拿刀作勢要割了對方的脖子。老人連連乞求饒命,費忠就綁住了老人的雙手,質問他為何要披著虎皮變成老虎來吃人?老人說:

 

「我是住在北村的費老頭,被神明處罰,要按照天庭指定的日期變成老虎吃人。今天晚上應該要吃掉一個名叫費忠的人,就早早的在這山上等候著。剛才見到了火光後前來,卻發現只是個米袋子,為此覺得很是憂悶不爽,又想著那人一定會回來取回這袋米,就決定留在此地等候那人返回以便繼續執行天庭交代的任務,卻沒想到被你抓住了。你如果不信,可以拿出放在我的腰邊的日曆查看,就知到我說的都是真的。」

 

費忠從老人腰間找到了一的本子,裏面記載了許多包括日期、地點、人名等等資料的內容,其中也有費忠認識且已被老虎咬死之人,而今日的日期之下寫著就是自己的名字,還有之後數條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的內容。看完後,費忠問老人:

 

「我就是費忠。既然你要吃我是奉了天庭的命令,那麼我可以不殺你,但你有什麼方法可以救我?」

 

老人猶豫了一會兒,說:

 

「如果有同姓名的人,也可以相互替代。之後若是替代之事被上天發覺,我雖然會遭受懲罰,但也不過是餓上個十天而已。」

 

費忠說:

 

「那麼現在南村也有一個費忠,能不能用他取代我?」

 

老人點頭答應。於是老人要費忠先拿著那張虎皮上了大樹將之放在樹梢處,然後再下來解開了老人的束縛。老人說:

 

「等一下你上樹後一定要將自己的身子緊緊的綁在樹上,我穿上虎皮變成老虎後,就不會認得你是誰,而你若沒有將身子綁在樹上,在聽見虎嘯時就會不自覺的掉了下來,那麼一定會被我吃了,若是這樣,那就不能算是我違背與你的約訂了。」

 

費忠與老人道別後再度爬上樹,將虎皮扔了下來還給老人。老人拿回虎皮,從後腳處進入,變回老虎的形貌之後,大吼了數十聲才離去。費忠這才得以平安的返回家中。

 

過了幾天,有消息傳來,南村的費忠在鋤地時遇到了老虎而被吃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據史料,狄仁傑的長子狄光嗣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武則天聖曆年間任地官户部)員外郎,唐朝唐中宗神龍元年任兵部郎中、歷任三州刺史,唐睿宗時曾任鴻臚少卿,唐玄宗開元年間任河南河北檢校捕蝗使,又自汴州刺史轉揚州大都督府長史,以罪貶歙州別駕卒。

又,後文的「其孫博望」應也是參照狄光嗣的侄子、李白的好友狄博通的名字所編造的人物。

 

:「躩」,音「決」,跳躍。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八.費忠

 

費州蠻人,舉族姓費氏。境多虎暴,俗皆樓居以避之。開元中,狄光嗣為刺史,其孫博望生於官舍。博望乳母婿費忠,勁勇能射。嘗自州負米還家,山路見阻,不覺日暮。前程尚三十餘里。忠懼不免,以所持刃刈薪數束,敲石取火,焚之自守。

須臾,聞虎之聲,震動林藪。忠以頭巾冒米袋,腰帶束之,立於火光之下,挺身上大樹。頃之,四虎同至,望見米袋,大虎前躩,既知非人,相顧默然。次虎引二子去,大虎獨留火所,忽爾脫皮,是一老人,枕手而寐。忠素勁捷,心頗輕之,乃徐下樹,扼其喉,以刀擬頸。老人乞命,忠縛其手而詰問之。云:

「是北村費老,被罰為虎。天曹有日曆令食人。今夜合食費忠,故候其人,適來正值米袋,意甚鬱怏,留此須其復來耳,不意為君所執。如不信,可於我腰邊看日曆,當知之。」

忠觀歷畢,問:

「何以救我?」

答曰:

「若有同姓名人,亦可相代。異時事覺,我當為受罰,不過十日饑餓耳。」

忠云:

「今有南村費忠,可代我否?」

老人許之。

忠先持其皮上樹杪,然後下解老人。老人曰:

「君第牢縛其身附樹,我若入皮,則不相識。脫聞吼落地,必當被食。事理則然,非負約也。」

忠與訣,上樹,擲皮還之。老人得皮,從後腳入,復形之後,大吼數十聲乃去。忠得還家。

數日,南村費忠鋤地遇啖也。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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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edhorse&aid=18065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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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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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08:28

稗官野史不可盡信!

但是有時隱藏真相!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redhorse) 於 2024-08-08 23:15 回覆:

文中那個動用關係找替死(替罪)的這個真相似乎沒啥好隱藏的,

因為不論那個時代都有唄.....

 Fox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