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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根律儀中擴散
2022/04/10 10:30:50瀏覽371|回應0|推薦2

慧學讀本:

1.一行禪師著,《一行禪師說佛陀故事》(台北市:法鼓文化,2016年,二版)

2.性空法師講,《四聖諦與修行的關係;轉法輪經講記》(嘉義市:香光書鄉,民95)

 

摘記文本關鍵文句,與您同參共勉:

 

1.〈愛就是瞭解〉、〈每個人的眼淚都是鹹的〉及〈元素會重新組合〉等三則文章,皆談到佛法旨趣是法性平等;佛陀引導人們以平等觀念,捨離對人種、膚色、階級、貴賤之偏執作為,讓生命在自然法則下體現安詳、幸福、和樂......


1)
生命裡非常需要有愛的存在,但並非是那種出自色欲、情欲、執迷、有分別心和偏見的愛;一般人所說的愛,只限於父母子女、夫婦、家屬、宗親和國民的互愛;這種愛的性質,都是依著「我」和「我的」的觀念而產生,因而仍然在執著與分別心之中糾纏,有分別心的愛,則會產生偏見,是導致自己和他人受苦的根源,因為人們因此對於他們圈子之外的人,可以變得毫不關心甚或歧視、排斥。


2) 有另一種愛,是生命裡極為需要的,這種愛包含著慈愛和悲憫心,或稱大慈大悲。所有的人真正渴望的愛,是慈愛與悲心。大慈或慈愛,是替別人帶來歡樂的心量;大悲或悲心,則是替別人解除苦難的胸懷。大慈和大悲都是不求回報的,是不限於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家屬、宗親和國民。這種愛,是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眾生的;在大慈大悲裡,沒有絲毫分別,沒有「我的」和「非我的」的成份;正因為沒有分別,因此也就沒有執著、憂傷、苦惱。人們有了慈愛和悲心,生命必會充滿平和、喜悅和滿足。


3) 一個人怎麼可能無欲無執地去愛呢?我對子女等人的愛,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憂慮和痛苦?

愛,有很多種,我們要先仔細認識每一種愛,先檢視愛的性質。我們的愛,應該會為我們所愛的人帶來和平和幸福,如果我們的愛存著佔有的私心,便只會讓他們感覺被困住了,這種愛不外是一種牢獄。當我們所愛的人再也無法覺得快樂時,他們便會想辦法釋放自己,以重獲自由,這是以行動表達他們不接受牢獄的愛,而這種愛也會因此逐漸轉變為怨恨。假如你想讓你所愛的人快樂,就一定要學著去瞭解他們的苦惱與期望;當你瞭解他們,便能協助紓解苦惱並達成期望,這才是真愛。如果你硬要他們跟隨你的意願,而忽略了他們的需要,這便不是真愛,只是佔有、支配別人的欲望,以及試圖滿足自己需要的錯誤途徑。慈悲之愛可以供給我們能量,讓我們對他人的受苦有所正確的同理反應,也能驅使我們做出最有助益的行動;執著之愛,只會製造彼此更多的焦慮、衝突和痛苦。雖然這兩種愛都會帶來痛苦,但是其內涵有所不同,我們必須分辨清楚:執欲之愛,是完全無用而且紛擾身心的;慈悲之愛,則是滋養關懷和責任感的,雖然慈悲心也會帶來同理心的苦受,但卻是有所助益的苦。


4) 在覺醒之道上,階級不再存在,如同諸多河流一旦流入大海,便再也沒有個別的身分了。走在修行之道上的我們,絕不怕被汙濁外境的汙染,因為只有內心的貪、瞋、痴才會污染我們的生命。在覺悟者的眼中,人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的血都是紅的,每個人的眼淚都是鹹的;我們都一樣是人,我們應該找個方法給所有的人,讓他們體現自己的生命尊嚴和潛質。


5) 在我禪坐時,心裡惦念的人的影像時常出現,應該如何解決呢?

執著的愛念,將成為修行的一大障礙。一個女子的美麗可以消失得像玫瑰凋謝般快速。修行人應該洞察萬事萬物的無常性質。禪坐時出現這樣的執念幻相,覺知後就要更加觀察呼吸,及靜思自己的色(物質)、受(感受)、想(認知)、行(意志)、識(意識)等五蘊;從自己的身(身體)、受(感受)、心(心的相狀)、法(心所念的對象)上,透徹地洞察出生、成長和壞滅等現象的過程。生、老、病、死在每個人的生命裡都必然會發生,我們每天都必須在生、老、病、死上思惟反省,避免自己迷失在欲海裡,讓自己能創造充滿平和、喜悅和滿足的生命一個證道的人會用平等心對待生、老、病、死,及他人等等。


6) 所有法的真義,就是無生無滅、無成無壞、無增無減;由地、水、火和風等四種元素組合而成的短暫肉身,解散後將會不停地重新組合,猶如窗外樹枝上的綠葉,生生不息,生命仍然持續著......

 

 

2. <修習戒定慧以利己利他>章節之問與答。

 

1)「根律儀」之「根」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和意根。什麼是「律儀」?《大乘義章》卷10云:「制惡之法,名為『律』。行依律戒,云『律儀』」。「根律儀」不是不去看、聽、嗅、嚐、觸、聞思等,將自己變成瞎子、聾子、啞巴,而是不對外界境相生起染著執取的心行。是故,修行者一定要記得根律儀,儘量保持看只是看、聽只是聽、接觸只是接觸,不染著執取;沒有取相就沒有煩惱,有取相才會有煩惱。所以,我們要在根律儀中讓愛昇華、淨化與擴散......

 

2) 佛教的目標,就是引導我們達到最微細的解脫快樂,就是沒有苦的境界的快樂、無為法的涅槃境界的快樂,這個快樂比所有的有為、有相的快樂微細得多,它是究竟快樂,是至極之樂的「極樂」;沒有貪、沒有瞋、沒有痴、沒有煩惱的涅槃狀態。佛陀不是說所有的色、聲、香、味、觸之五欲都不好,如果是對在家人而言,它們沒有什麼不好;只是我們佛教追求的解脫內容是涅槃,所以佛陀教導弟子們要對所有的快樂清楚瞭解,要去了解什麼是所有法的味(作用)?什麼是所有法的患(過患)?什麼是所有法的離(出離)?好與不好,只是因緣法或說緣起法,世間法沒有真正的好、不好。究竟涅槃是究竟的,因為它能夠超越好和不好的分別、偏執;因它超越好和不好的分別,所以所有生活中的所緣境能夠變成平衡,因為所有的所緣平衡了,我們才能夠感到最微細的平等的快樂,也就是解脫的快樂。如果我們沒有這種了解,修行概念不能真正的清楚,實際修行上也就不能很清楚。

 

3) 為什麼能夠得到更微細的快樂?有捨才有得。因為我們願意放捨粗的快樂,願意追求更微細的快樂,如此才能夠實踐更微細的快樂。譬如:如果想要得到第一禪定的快樂,須願意放捨欲界所有的快樂;如果要得到第二禪定的快樂,須願意放捨第一禪定的快樂;如果要得到第三禪定的快樂,須願意放捨第二禪定的快樂;如果要得到第四禪定的快樂,須願意放捨第四禪定的快樂。這樣的道理一直推進生命達到最至極的快樂、解脫的快樂、涅槃的快樂;所以若要獲得涅槃的快樂,就要先願意放捨世間的無常性快樂。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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